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
今天是旖旎给的最后期限,临江依然拿不定主意。
他想了很久,终于有了结论。
既然这是宁夜的权利,那么是不是应该由宁夜自己决定要不要放弃才对?可是……那天她就已经说过了,就算他日后后悔,她也不要他了,是他自己先走错第一步,抛弃了她,现在她还会理他吗?在他家门前徘徊了一整晚,他就是没有勇气,按下那颗小小的电铃……惊醒时,颊畔一片湿泪。
朱宁夜恍惚地由沙发上坐起,摸摸孙旖旎指尖碰触过的额心,一瞬间还分不清现实虚幻。
从下午孙旖旎来过之后,她便一直昏昏沉沉到现在,脑中闪过太多的画面,她非常清楚,那绝对不是梦。
临江……原来与他之间的牵绊,这么深、这么远。
难怪见到她的第一眼,他会毫不犹豫地跟她走,不是放弃等待,而是已经等到了他相等的,足足用了一千年。
可是他什么也没说,不提为她付出了多少,默默陪伴在她身边,等待她下一段姻缘的到来,再安静走开。
所以即使是经理的一个拥抱,都让他如此惊慌,不是小题大做,是真真切切见过她属于别人,承受过失去她的痛,那时时刻刻都在提醒他,她不是他的!即便如此,他依然不曾后悔过,同样的事件再来一次,他还是心甘情愿为她付出所有能够付出的,从他的心,到他的人。
孙旖旎说的没有错,他真的很傻,为了爱情飞蛾扑火,一丁点都没有保留。
一千年前到一千年后,都只为同一个人执着,这样的他怎么还有可能忘掉她,重新来过?她霍地惊跳起来,火速往门口冲。
门外的人第N次鼓起勇气转身要按铃,没料到大门会毫无预兆地打开,他顿时一慌,下意识想把自己藏起来,仓皇中,狠狠一头撞上门边。
唉唷!他本能痛呼,捂着额头蹲下身去。
要不要紧?朱宁夜担心地蹲在他跟前,拉开他的手查看。
糟糕,肿起来了。
还很大一个包。
她起身拉他进屋,拿了冰块替他冰敷。
他一瞬也不瞬地盯视近在咫尺的美丽容颜。
她跪坐在他面前,专注的表情,像是依然很关心他……冰敷完,她拿化瘀血的药替他抹上,凉凉的,他可以感觉到她柔嫩指尖的温度,想起许久、许久以前,凝月也是这样帮他上过药……不管以前还是现在,她一直都对他很好。
摸了摸额头,他有些陶醉地傻笑。
别揉。
朱宁夜抓住他手腕。
过两天我再帮你推散淤血。
过两天?也、也就是说,他可以再来找她吗?宁夜……啊,对了,他想起她刚刚要出门,连忙起身,怕耽误她的事情。
你要出门的话快去,我没事了,晚一点再来找你……她微微一笑,将他拉回沙发坐好。
我刚刚就是要去找你。
你呢?找我什么事?是吗?宁夜想来找他?那——她没有很生他的气了,对不对?这个。
他拿出之前那个薪水袋,递给她。
旎旎还给他的时候,他好难过,他去工作本来就是为了她,可是她现在已经讨厌他讨厌到跟他有关的都不肯要了。
她没有多说什么,笑笑的收下,放在一旁。
还有呢?还有、还有……他吞吞吐吐,不敢说出口。
你……不要我了吗?干么一副被弃养的样子?搞清楚,是你自己先离家出走的。
我想回家……他低低地,以只有自己才听得见的声音低嚅:好想回家……一直都好想回家,她在阳台看着他走过去的时候、在路上遇到她的时候、看到她买的东西太重提不动的时候……每一次他都好想靠过去问她:我可不可以回家?想回到有她的地方,看得到她,被她疼惜。
那就回来呀,要是你不是一直带在身上吗?她理所当然地回应,仿佛他只是出去买了颗白菜一样。
可、可以吗?钥匙他有,宁夜给他的每一样东西他都有好好地收着,包括衣服、鞋子、茶杯、牙刷……全部都还在。
我后来想了很久,觉得应该要问你的意思才对。
如果我把自己卖给旎旎的话,你就有钱可以开刀活下去,可是这样的话,你就没有我了,所以、所以……你比较想要哪一个?你。
她连考虑都没有。
他以为,她有办法用他卖掉自己换来的金钱延续生命吗?不可能的。
不管是一千年前,还是一千年后,一旦知晓,她就做不到。
明天,把这个哪去还给孙小姐,告诉她,你是非卖品,千金不换。
她选择收下他微薄的薪水袋,退回那张巨额支票,他是很开心没错,可是……那你的病怎么办?临江,你必须明白一件事,我的寿命有限,就算你把心还给我或卖掉自己,早晚还是会有这一天,所以,你必须学会面对、接受这件事,我没有办法陪你到最后……宁夜……她为什么突然这么说?死亡能够让你忘记我吗?他摇头,连思考都没有。
绝对不会的,他不会忘记她。
那就等我。
我们来做个约定,下辈子再来找我,如果你还是只要我,就每一世都来,直到你不想要了为止。
他点头,用力点。
好,我要等。
宁夜肯跟他在一起的话,他就一直一直地等,没有关系。
她怜惜地轻抚他脸容。
很抱歉,让你一再等待。
我没有漫长的寿命,只能这样。
但是下辈子,我的容貌可能不会是现在这样,说不定会长得很丑,没有关系吗?没关系,你以前也不是长这样——他收口,惊觉自己说溜嘴,心虚地偷偷观察她表情。
她笑笑地,一点也不惊讶。
你喜欢我以前的样子吗?喜欢。
其实也不是真的喜欢那张脸,是因为凝月用那双眼看他、用那张嘴说话、用哪个身体活着,所以他很自然地就是喜欢那些组合起来的身体、脸蛋。
后来遇到宁夜,她的眼睛和凝月一样,凝视他的时候像水一样柔柔的,他很本能地就喜欢那一切组合起来的宁夜,感觉都一样。
你怎么知道是我?他低头,细细亲吻她腕间的朱砂印记。
那是仙女姐姐施法的印记,将她对他的感情锁在里面,那时,他就感受到凝月对他的思念。
虽然他很努力地想记起仙女姐姐的脸,向她说一声谢谢,可是怎么努力都想不起来。
他只记得她的声音,请冷冷地,像泉水流过山涧——啊!他弹坐起来,眼睛瞪得大大的。
怎么了?朱宁夜关切地询问。
旎旎、旎旎她……她的声音、还有足间似曾相识的铃铛声……会吗?会是他想的那样吗?朱宁夜陪着临江,一起将支票还给了孙旖旎。
终于想清楚了?孙旖旎似笑非笑瞥了临江一眼,并不急着收回支票。
嗯。
他想得很清楚。
宁夜是我的,我要陪着宁夜,就算她死掉了,我也会等她投胎再去找她,跟宁夜在一起我才会快乐!孩子,等你这句话很久了!在我被你气到脑溢血之前,总算让我听到这些话了!孙旖旎拍拍他的肩,有种吾家有子初长成的欣慰。
想要幸福的人,就必须要有扞卫自身权益的魄力与决心,他老是一遇到事情就先牺牲自己去保全对方,为什么不能有那种无论如何都要守住自己的幸福的念头呢?两全的办法不是没有,但是他试着努力过吗?如果他一开始来找她商量时,不是卖了自己,而是请她帮忙,她会帮,二话不说地把钱借给他。
这个人实在是欠教育,害她这个坏人当得好累。
临江似乎有些懂了。
她这几天以来的刁难,其实不是刁难,是在激他,教会他应该要勇敢守护属于自己的一切。
旎旎——他感动地扯了扯她的手。
你对我真好。
少来。
她将支票塞回他手中。
拿去救你的心肝宝贝,先说好,每个月十分利,要连本带利还给我!好!他中气十足,答得好快乐,后头的朱宁夜只能苦笑。
他到底知不知道十分利是多少?根本是做到死也还不完好不好?这个吸血鬼!抢钱程度一点都不逊于地下钱庄……临江说……是你救了他?她凝思着,轻抚腕间的红色印记。
这些,都是你吗?被发现啦?说归说,孙旖旎一点都没有被看破的懊恼,大大方方承认。
对,都是我。
真的吗?他真的没有猜错!虽然那时看不见她,只认得她的声音,还有移动时的铃铛声响,但他没有忘,一直记得牢牢的,想着有机会一定要向她道谢。
要不是她,他早就死了,要不是她,他没有办法找到宁夜,要不是她,他再等几千年都不可能和宁夜在一起,她真的帮了他好多好多的忙……朱宁夜反倒没有猛道谢的临江那么兴奋,更为沉定的眼神瞅视她。
临江心思直来直往,但她不同,她多了一分细腻,以一名毫无交集的陌生人而言,她做的未免多到可以,这当中包括撮合人与狼的情缘、腕间所施的法……她不认为这些都是合乎天地常规的,那么,她为什么要味临江做这么多?别这样看着我,我本来是不打算那么早说的,好好好——事情其实是这样的,临江身上有我遗失的东西。
咦?临江停止兴奋。
有吗?他一样一样回想,怎么也想不起来,他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是宁夜买给他的啊!不是现在,是一千年以前。
他吞了我——不,正确来说,是我家主子的元灵丹,也因为这样他才能不必修炼就化为人形。
不是因为心诚则灵吗?他还以为是他太想变成人的关系。
她差点吐血!这个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家伙!本来,在他取心救你的时候,我可以直接取走元灵丹的,可是我总觉得很对不起他,要不是我遗失元灵丹让他捡到,化成人形,就不会有与你的这一段情缘,现在还自在地在山林间嬉戏,不会把自己搞得那么惨。
不是这样!我很高兴又那颗珠子,让我可以遇到凝月……不然他就不会知道什么叫快乐,什么是爱情,少活几年也无所谓。
我明白你的心愿,既然你唯一想要的,是与她谱一世情缘,那我只好拿这个当补偿。
害她为此得罪了一挂人,包括七世都绑不住朱宁夜红线的月老,都气得想拿拐子来追打她。
那……我要怎么把那颗珠子还给你?他呐呐地问,不小心侵占别人的东西让他感到很不好意思。
那颗红红的珠子他还记得,是在山洞外捡到的,一开始被他当玩具,后来又舔一舔,虽然没有跟电视广告一样,转一转再泡一泡牛奶,不过他真的有吞下去,接着,他就遇到凝月了。
不急,你是因为我家主子的元灵丹才能化成人形,这个时候还给我的话,你就再也没有办法化成人形了。
我说过,我会成全你和朱宁夜一世情缘的心愿。
喔。
所以是要等宁夜走完这一生的寿命吗?那是几时?别担心,我提着好酒去地府灌醉文判官套话,朱宁夜这一世有七十九年的寿命。
不过很抱歉,我得戳破你们那个等她投胎,让你一世一世去找她的美好幻想。
失去元灵丹,你的寿命早就该结束了。
一头狼,活不了一千多年。
没关系,可以和宁夜一起结束生命也很好。
临江笑得很释怀。
本来就是因为他们的生命长短不一,他才要等她、寻她,现在不用等,也不用找了,他们可以手牵着手一起离开。
到了地府以后,他会求阎王老爷让他转世成人,这一千多年来,他没有做过坏事,应该可以和宁夜一样当人吧?只要他们都是人类,那月老就没有理由不给他们红线了。
他们可以一起来到世上,一起找到对方,一起——他回首,目光与她相接,十指交扣。
一起,牵手白头。
番外之一<皮夹>宁夜,要记得帮我买皮夹。
基本上,临江的物质需求很低,通常都是她观察到他需要什么,自行替他添购,只要是她买给他的,他就会很高兴,倒是极少主动要求什么。
月初时,他突然提及想买皮夹,也难怪她意外了。
过没几天,又提醒她第二次,可见他真的强烈希望拥有一个皮夹。
不过——他要皮夹做什么?他平日出去工作都是钥匙拎了就走,了不起她会固定在他裤子后口袋塞张纸钞,不过通常都没有机会使用,证件什么的也都是她在收放,那……他要皮夹究竟有什么实质用处?既然被要求了两次,向来该是很急着要,于是她利用一天进市区去时,到百货公司选购,并且认真地过滤品牌,挑选质感和款式。
这是他第一次强烈渴求的东西,她不希望轻率地选择。
晚餐时间,皮夹交到他手中时,他显得很开心,嘴角整晚都挂着笑。
这件事情过后的几天,她送午餐过去给他,因为住处离他工作的地方近,有时他会回来吃午餐,有时则是她煮好送过去陪他一起吃。
问了他几个同事,对方指了指坐在栈板旁的身影。
临又在看你的照片了吧,他只要一有空,就会拿皮夹出来看。
皮夹?好像抓到什么关键字了。
喔,就上个月底吧,我们几个人中午吃饭打屁,聊到彼此的另一半,就顺手拿皮夹出来照片交流一下,他那时候表情好像有点闷,都不说话,于是我们就安慰他:‘大家对你家宁夜都很熟,知道她漂亮又体贴,这个话题你不必参与。
’然后过几天,他就有随身携带皮卡的习惯了,当然,我们都知道他没有炫耀的意思,不过异空间就偷偷躲起来看照片的举动,还是闪得我们眼睛好痛。
终于领悟前因后果的朱宁夜讶然失笑。
大家都了解临江那种朴实的性子,哪会懂得与谁比较或炫耀,只是单纯觉得很郁闷,发现原来可以把女朋友的照片带在身边,大家都知道,只有他没想到,他也想要随时都可以看到她。
她悄悄走到他身后,探头瞧见他带在身边的,是她大学社团的照片,都快有十年历史了。
她很少拍照,家里有的照片不多,大部分都是团体照,独照几乎是没有。
那天晚上入睡前,她顺口说:你下次排休时,一起出去走走吧!好啊。
宁夜开完刀后,调养的状况不错,每天气色都很红润,可是刚开始的半年,他还是不敢让她太劳累,太远的地方不敢去,电影院也不敢去,怕空气品质不好,影响她的健康。
虽然旎旎说,她这一世的寿命会到七十九岁,但还是要好好爱护身体,说不定可以活更久。
算一算,他们好像真的有一段时间没有一起出去玩了,每天待在家里,她应该会觉得闷。
休假那天,他们先去吃了意大利面当午餐,价位不会太高,而且还有宁夜搜集到的折价券,打折下来更省。
下午,他们手牵手逛商圈,沿路上也有买一些小吃两个人分着吃,没有花很多钱,但是买到了很多快乐,有约会的感觉。
然后宁夜拉着他走进一家拍大头贴的店,投了五十元的硬币。
大头贴他知道,可是从来没有拍过,而且那个好像是年轻的小男生和小女生比较常做,他们不算年轻人了吧?宁夜,这——她凑过来,吻住他的嘴。
耳边听见喀嚓声和闪光灯,他一开始就没心理准备地愣住,后面整个也只是呆呆地被她摆布,一定会拍得很糟糕……他悲惨地响。
宁夜很忙碌地在照片上加一堆装饰,他全程呆呆地站在旁边。
喏——放进皮卡吧。
宁夜递给他时,他眼睛整个都亮了。
宁夜好漂亮,怎么拍都好看,他觉得自己看起来有点呆,但是宁夜依偎在他身边让他觉得自己变好看了,每一张都让他爱不释手,有些事仰头亲他、有些事从后面搂住他、有些事靠在他肩膀上,边边还有好多闪亮的泡泡小花星星,就跟他的心情一样。
于是他觉得——他要喜欢上大头贴这个发明!每个月都要来拍一次喔!他向她要求。
拍大头贴成了他们之间固定的甜蜜小约会,他的皮夹从此之后,每个月都有热呼呼的新货上架——番外之二<婚礼>年关将至,通常每到这个时候,就会受到不少红色炸弹,多少年没联络或交情普普的,都会浮出水面。
朱宁夜坐在床边,似乎很专注地在思考什么,临江没有吵她,刷完牙准备就寝,她突然抬起头,开口说:衣服脱掉。
原本在打呵欠的人,瞬间眼睛一亮,中气十足地回答:好!接着,以完全符合当兵标准的速度脱光身上的衣物,上床扑向她。
朱宁夜失笑,避开狼吻。
我不是那个意思。
喔。
好可惜。
某人明显感到失望,前后脸部表情落差之大,直可媲美川剧变脸。
她假装没看到,推推他起身,抖开床头折放整齐的衣物,往他身上比了比。
试穿看看合不合身。
他乖乖爬起来穿衣服,再自动自发转一圈给她看。
嗯,我眼光不错。
朱宁夜满意地点头。
她的男人真要打扮起来,也是会帅得让人移不开视线的。
为什么要买新衣服?衣服还够穿啊,他并没有非常想打扮很帅给别人看,他只想要宁夜一个人喜欢就可以了。
下个礼拜我以前的同时结婚,你跟我一起去吃喜酒。
是哪个后来对你不错的人吗?嗯。
好,那我们去。
他要去跟对方说——谢谢你照顾我们家宁夜。
朱宁夜帮忙他解开扣子,换下试穿的新衣服,笑中带些浅浅媚意——好了,你现在可以扑上来了。
很久很久以前,凝月带着他去看新娘穿着凤冠霞帔,与夫婿拜堂成亲,很久很久以后,宁夜牵着他的手,看一千年后,穿着白纱、在教堂结婚的新人,婚嫁礼俗不尽相同,但新娘想牵着身边那个人的手共度一生的祈愿,再经历几千年都是一样的。
新娘刻意将捧花抛给宁夜,笑着问她,几时轮到她当新娘?宁夜没有回答,只是笑笑地回头握住他的手。
他从旎旎那里知道,宁夜是自愿选择孤独之命,每一世都父母早逝,不然就是被爹娘抛弃,每一世都没有姻缘,孤孤单单一个人来到世上,再孤孤单单回去,用每一世的福分,换取和他相遇。
为了他,她情愿不做新娘,舍弃眼前这种属于新娘的美丽笑容——参加完同事的婚礼过后,临江突然变得很忙。
以前,只要下班时间一到,他几乎会准时进家门,现在,却三天两头不见人影,问他也是说和同事有约。
他愿意拓展人际关系倒也不错,她并没有非要二十四小时与他黏在一起不可,以前是一心只容得下她,现在他想开发自己的交友圈,让生活丰富些,朱宁夜倒也乐观其成,只是他说得支支吾吾,表情心虚,分明就是有鬼。
他其实是个很不会说谎的人,尤其是对她说谎,会有罪恶感,言辞闪烁。
那他究竟是去了哪里?一直以来,对她总是坦诚以对的人,突然之间有秘密了,学会隐瞒她,不得不承认,这让她有些小失落。
临江,你去哪里,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在他回答前,她抢先道:别又推给同事,我知道你没和他们出去。
这种借口,一次两次还可以,怎么可能每晚都和同事出去,连假日也不放过?今天帮他送午餐过去,同事说,他哪肯单独跟我们出去啊,临江对她死忠的很,没带着她哪里都不会去。
可是他近来时时不见人影是事实,他究竟在忙什么,神秘到不能让她知道?唔,好累,我想睡觉了。
他直接翻过身,拉起棉被装死。
他只要答不出话来,就会用这招逃避她的追问。
有鬼,真的有鬼!留意到他手掌上有伤口,她正欲细问,他已经呼呼大睡。
她想了很久,怎么也想不出,他到底瞒着她在做什么,又为什么手上会有伤?那晚过后没几天,他一休假就兴冲冲地拉着她出门,问他要去哪里,他只是回她:去了你就知道了!他看起来心情很好,嘴上一直挂着笑容,她也就由着他,不再追问。
转了一班公车,再走上十多分钟路程,答案揭晓——你就是要带我来教堂?这是上次她同事结婚的地方,带她来这里让他心情这么好?嗯。
站在教堂中央,他拿出口袋里的银戒,直接往她无名指上套。
她讶然。
刚刚好。
抓起纤细的五指审视了下,他很满意地点头,递出另一只男戒。
换你了。
没有求婚过程,没有一句牧师证词,更没有宾客祝福,但是他将戒指套进她无名指的动作,比什么都还要来得慎重。
他是那种从来不会说好听话的人,所有做出来的,就是他心里想的。
她动容微笑,将对戒的另一只套入他指间,然后听见他倾身在耳边轻轻喊了一声:老婆。
他等着喊这一声老婆,等很久了。
她眨眨眼,掩饰眼中的湿意,扬扬右手。
怎么会有这个?别说有事去找孙旖旎借,他们目前已经债台高筑了。
我去打零工赚钱买的。
你怎么有时间——你是说那些晚上、还有假日总是跑得不见人影,是去打工?对呀。
像是清晨去渔港帮忙搬渔货、附近的餐厅有事需要帮忙我也会去,还有一些人要看时辰、半夜搬家的,那个很好赚,可惜没有人天天搬家……说到最后,他声音愈来愈小。
还是没有办法买像你同事那么漂亮的钻戒。
目前这样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极限了,还是很委屈她。
那天看到她同事站在这里,有名分,有神明的允许和祝福,那是每一个女人的愿望,他希望她也可以……你从婚礼那天过后,就想着要这么做了?他搔搔头,干笑。
我想说,既然月老不给我们姻缘,那中国神明不行,我们就试试看西方神明嘛!……这个墙头草叛徒!你以为这是在菜市场买菜,葱买错了可以退回去换成蒜吗?朱宁夜闭了下眼。
东方、西方、如来佛祖、耶稣基督、以及过往的各路神明,我家男人口没遮拦,如有得罪之处,请睁只眼闭只眼,原谅他小孩子不懂事,当然,之前向你们祈求的那个来世情缘还是要算数,千万别一气之下就不允我们在一起了……番外三<开端>找不到!怎么也找不到!寻遍了高山林野、川流湖泊,就是找不到!曾经有一段时日,明明感应到它的存在了,寻至这座山时,又断了,完完全全地消失不见,一丁点都感应不到。
怎么办?再这样下去,主子完蛋,而她会死得更难看!又过了两年,她又再一次感应到主子的气息,一路追踪而来,发现它竟是藏匿于一头狼的身躯里,难怪这两年她怎么也感应不到!这头笨狼!什么不好吞,去吞人家的元灵丹,啊你是有这么饿吗?!而现下,也是因为它胸口开了个大口子,透出元灵丹的仙气,才能让她追寻而来。
这头狼完全没有修炼过,身上却有着人类的气息,还有人类的七情六欲,倒是挺稀奇的。
它看起来好惨,胸口开了个大洞,空荡荡的,原本应该存在的心不翼而飞。
遭人所害吗?那为何它身上读不出一丁点的怨气?她一时好奇,指尖轻触它眉心,读了它的意绪。
凝月、凝月、凝月……它满脑子都是这个名字。
片片断断,两年间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清楚记着,将她对它的每一分好,牢牢收在心间,连她替它缝了双鞋这种小事都让它雀跃好几天。
凝月,不要死……凝月,你是第一个疼我的人……凝月,我可不可以不要走,我不需要别的人来对我好,那些都不是你……不然……换我死可不可以?你活过来……她读得心都酸了。
笨狼,你又不是人类,跑来当什么人、学什么人类情感?!还学得有模有样,比人更多情!学得再像,你还是一头狼啊,在人类眼里,畜生就是畜生,性命永远不会比人更值钱,你懂吗?何苦把自己搞成这样啊……她知道自己应该取走元灵丹直接走人,这是它自己的选择,怨不得他人,可是……她没有那么铁石心肠!它会那么惨,她得负上一半的责任,要不是她闯了祸,它也没机会化身成人,继而爱上江凝月,活生生挖了自己的心。
要不是有元灵丹护体,它哪还有命等到她来!听着它脑中一声声的凝月,连小命都玩掉了依然痴执不悔地想和那名女子在一起……好啦、好啦,算我欠你的,不要再叫了啦!叫得她心都软了。
唉……为了这段脱轨的人狼恋,她有预感会被很多人追杀,包括迟迟等不到元灵丹的主子……番外之四<偏食>朱宁夜很早就发现这个问题了。
近来,她开始正式这件事的严重性——临江挑食!我不挑食。
每当她指正这个行为时,他会相当正经地陈述这句话。
对,他不挑食,他只是不吃青菜而已。
不是不喜欢,就是单纯不吃。
他只吃肉类,有肉时他绝对不会碰蔬菜一下,出此之外,其实他也不太挑食物,这样应该也不算挑食吧?好吧,他不挑食,只是极度偏食而已。
每次挟青菜到他碗里,他会不开心地皱眉。
我为什么要吃草?不是草,那是芥蓝菜。
一样。
长得就像草啊,苦苦的、涩涩的,有草味。
她要他吃,他还是会吃,只不过会瞪着碗里的青菜许久,直到最后一颗饭粒都吞进去了,才甘愿解决它。
也是,毕竟她养的是肉食性的狼,可不是羊,不该指望他当草食性动物的。
一开始她不甚在意,到后来开始忧心健康方面的问题,才会纠正他,不过饮食习惯这种事,她还是比较希望是个人自发性的行为,她实在不想每次餐桌上都要上演类似对话——我是狼,不是兔子。
我知道啊。
那为什么要吃这个?他瞪着碗里那坨切成丝也不会因此就不认得的东西。
没有人规定只有兔子才能吃红萝卜。
有时看他不太情愿的样子,她常常会心软,想了又想,她改换另一种方式,施行利诱手段。
临江,你吃一种青菜,我就答应你一件事。
真的吗?可是他有什么事情需要求她答应的?像是……她努力抑制脸红。
你上次拿回来,被我没收的那片光碟……光碟?就是旎旎给他,说可以增进夫妻情趣,叫他好好学一下的那盒……啊,对了,片子一开头贱看到一男一女光着身子抱在一起滚来滚去又亲来亲去再摸来摸去……有些姿势他想都没想过,看起来似乎很有趣,问宁夜可不可以试试看,被她巴了一下后脑勺,并且没收一整盒的光碟。
朱宁夜躲到厨房去切水果藏羞,待脸颊热度稍退、回到餐桌上,整个人傻眼了好几秒才回过神。
盘中的豆芽菜、高丽菜、番茄炒蛋、还有他最讨厌的花椰菜都消失得干干净净,连根葱都没留!你其实是偷偷端出去倒掉吧?质疑的眼神瞄向他。
啊——他张嘴,让她验收最后一口刚塞进嘴巴还没嚼的花椰菜。
……这个人其实是小孩子吧?这跟你做一件好事,老师就给你一个红苹果贴纸,集满十个换奖品的幼稚班孩童有什么差别?再然后,她发现临江每餐只吃蔬菜了!她是希望修正他偏食的问题没错,但没要他吃素啊!一头吃素的狼?!传出去会笑死人的!接下来,她开始担心他营养不良。
临江,你可以吃点肉。
现在连煎他最爱的牛小排都诱惑不了他!到最后,她不得已只能说:你肉和菜各吃一半,我什么都随便你啦!饮食是均衡了,不过,他依然是偏食的。
这一次,他非常清楚地意识到,他这个偏食的毛病是一辈子都改不了。
因为,他真正偏食的那一道佳肴,名叫——朱宁夜。
后记楼雨晴这是一个新系列……呃,这好像是再明显不过的一件事……好,那重来。
这是一个新系列,但是老话一句,我也不知道它会有基本,搞不好这一本写完就阵亡了……等等,先不要打我的左边脸——当然也不是说右边就可以……(砰!呜……我流鼻血了,编编,作者需要寻求庇护……)每一本书在写之前,多多少少都有一些触发点,而这本书最初的来源,应该是某一日,晴姑娘逛书店,顺手抽了本《中国神话故事》,无巧不巧看到的就是这一则——<扁鹊换心>。
这则故事,相信许多人不陌生,剧情很简单,齐婴与公扈二人,一位是深谋远虑,只可惜个性优柔,易坐失良机,另一位是头脑简单,偏偏个性强势冲动,于是神医扁鹊认为两者交换便完美无缺,于是替他们交换了心。
手术之后,却发生齐婴回到公扈家,而公扈回到齐婴家的状况,两家妻儿与他互不相识,一番波折后,双方妻子接受了这个有丈夫发的心的陌生男人。
(听起来似乎不太精彩,真是一个不会说故事的人……?)既然它叫神话,也就不必太探究其合理性,以及两千多年前的医学有没有神奇到换心的地步,晴姑娘想说的是,换了颗心,真能改变一个人的思想与性格吗?这个主题倒挺吸引人的。
于是,有了这个故事。
乍听之下,书名很惊悚(不小心抖了两下的读者们,晴姑娘对不起你们),可能也因为太耸动了,编编在听闻换心二字时,曾在电话另一头诡异地沉默了几秒。
当然,晴姑娘也不是混假的,自是在否决声浪出现之前,抢先一步洗脑兼催眠对方:你不要把它想得很恐怖啦,我这次真的没有要作怪,它其实很浪漫、很符合言情小说,真的、真的!永夜抛人何处去?绝来音。
香阁掩,眉敛,月将沉,争忍不相寻?怨孤衾。
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
——顾夐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这句就是催眠咒语,晴姑娘简直像师公念经一样,努力向阿编洗脑。
而我,只是把诗反过来写,换你心,为我心,始知相忆深。
这句话成了全书的中心思想。
(路人甲:你以为你在念三民主义还是国父思想啊?还中心思想咧!)怎么样,听过我的解说之后,是不是没有那么血腥的感觉了,对吧?对吧?!(什么?还是有抖两下?催眠不成功,继续念咒:换你心,为我心……)本书解说完毕,想揍人的,全都一起上吧!(遮脸)接下来,应该是2010年的国际书展的档期了吧,感谢诸位看倌今年度的支持,咱们明年再会喽!《换心》由言情小说吧(www.xs8.cn)独家制作!本书仅供试阅,请下载后于24小时内删除,让我们一起支持正版阅读支持作者^_^【书名】换心【作者】楼雨晴【链接】http://www.xs8.cn/love/26551/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