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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2025-03-30 06:33:11

蒙松不怎么在意警察不准一般大众介入他们的活动,或是不让摄影师照他等这些事情,只要不是警察规则上所说的来自警察局长的命令,或是出于无可避免的状况,他都无所谓。

另外,即使面对不自然的情况,他也能自然地面对,而且因为他对别人怀着尊重,别人也对他相当尊重。

虽然不论是他还是别人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那个星期一下午,他在工业港的码头上真的把事情处理得很好。

假如是由他来处理那个炎热长夏所发生的严重骚动的话,也许那些事情就不会发生了,可是那是由一些以为罗德西亚就在塔斯玛尼亚附近、焚烧美国国旗是犯罪行为,而当着越南人的面擤鼻涕却值得赞扬的人来处理的。

这些人以为镇暴用的水枪、橡胶棍棒及流口水的狼犬,是与人沟通的最佳帮手,而处理的成果自然循着他们的思维呈现。

但是蒙松此时有别的事要想,也就是说,一具尸体。

在水里发现的尸体一向就很难看,这一具更是他所见过的最糟糕的。

连负责解剖的法医都说:天哪! 真够恶心的。

然后,他开始动手解剖,蒙松则基于职责所在,站在角落看着。

他的表情非常专注、深沉,那位没什么经验的年轻医生不时狐疑地瞄他一眼。

蒙松很确定车里这个男人会给他带来麻烦。

车子一浮出水面,他就猜到有些不对劲。

平常最好用的那些个判断,这次打一开始就派不上用场。

这不可能是保险诈欺。

谁会花那么大工夫把一辆二十年车龄的破车推到海里? 为的是什么?这问题的合理答案简单得可怕,因此当法医向他报告初步结果时,他一点儿也不惊讶。

我们这位朋友下水前已经死了。

沉默一会儿后,蒙松问他:他在水里大概有多久了? 很难说。

医生回答。

他看看解剖台上那具可怕的、肿胀的尸体残骸,问道:水底下是不是有鳗鱼? 应该是。

呃――呃,泡了几个月吧。

至少两个月,可能是四个月。

医生用探针探索一下后说,腐烂得很快,不是那种平常的腐烂过程。

也许是因为水里有许多化学物质和肮脏的垃圾。

蒙松在当天的解剖工作告一段落,要离开之前,又问了他一个问题。

关于鳗鱼的说法,那不是无稽之谈吗? 鳗鱼是一种很神秘的生物。

医生答道。

谢谢。

蒙松说。

解剖在第二天结束,成了报纸上一则十分悲惨的报道。

调查工作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但结果仍旧极不理想。

倒不是因为什么都没发现。

事实上,他们发现的事简直太多了。

譬如四月二十二日星期一,蒙松就知道了以下的许多事:车子是辆一九五一年的福特Prefect 。

车身为蓝色,不久前才仔细重新漆过。

车牌是假的,行车执照、税单及名牌都不在了。

通过汽车注册部门,警方与该车前两名合法车主取得联系。

一位是奥克西的园艺商,他于一九五六年买下它,虽然是二手车,但是当时状况还相当好,他前后开了八年,才以一百克朗的价格卖给他的一位雇员。

这雇员只用了三个月。

他说车子虽然还能跑,但看起来实在很糟,所以他把它留在皇后广场市场后面的停车场上。

几个星期后,车子不见了,他就去报失。

当时他以为车子是被警察或交通部门拖走了。

但是不论是警察或交通部门,都没有这方面的报告。

所以车子一定是失窃了。

从此再没人见过它。

关于车子里那最后一位乘客,也有不少可说的。

这人四十出头,身高五英尺九英寸,灰色头发。

他不是淹死的,而是后脑受到打击致死。

凶器在头骨上留下一个洞,洞口的边缘没有碎骨,这表示造成头骨破裂的凶器是圆球形的。

这人显然是当场毙命。

用来杀人的凶器就在车子里――一块圆形石头,塞在一只尼龙皱纱的男袜里。

石头直径约四英寸,未经打磨。

准确说,这是一小块花岗岩。

袜子长十英寸,法国制造,质料很好,是知名品牌,而且大概还没有穿过。

手指的外皮因浸泡太久而松垮,指纹无法采集,剩下的皮肤上,只有勉强能辨认的纹路。

车里找不到任何可以辨认死者身份的东西。

即使是他的衣服,也只知道是外国制的次等货,但是无法确定来自何方,可以说,连能够指出一个讯问方向的物件也没有。

他们发出通告,请那些知道一辆一九五一年出厂的蓝色Prefect 车,一九六四年后就没有注册,车身已重新喷过漆的人站出来。

但毫无成果。

事实上,这本就是可想而知的结果。

想想看,整个国家正迅速地变成废车坟场,坏掉的旧车被层层覆盖在后继者的毒气之下。

蒙松收起报告,离开办公室,离开警察局。

他低着头,走对角线穿过戴维斯广场,往酒店走去。

他一路想的都是那具溺水的尸体。

蒙松已婚,过的却是单身汉生活。

大约十年前,他女儿嫁给一位来自南美的工程师,便随他搬到厄瓜多尔,之后他和他老婆就开始觉得很受不了对方。

他在联队街靠近和平之家的地方处租了一问单身公寓,大多数时间都住在那里。

但是每个星期五傍晚,他会回他老婆那儿,待到星期一早上再离开。

对蒙松而言,这是个明智的安排。

所有的不愉快都消失了,而且,现在快到周末时,两人都怀着愉快的心情期待周末的相聚。

蒙松就寝前喜欢坐在他下陷的老扶手椅上,喝上两杯。

这个星期一晚上也不例外。

星期一晚上是他一星期中的另一个高潮。

不仅是因为他开始对他老婆不耐烦,很高兴到星期五前都不用再看到她――不过,到了星期四他又会开始期待着与她见面――也因为他先前已整整三天吃饭时连一瓶淡味啤酒都没得喝了。

他老婆家里现在是完全禁酒的。

他调着第三杯吉本柏格,脑子里想的还是那具溺水的尸体。

吉本柏格由火约半盎司金酒、一瓶葡萄汽水和碎冰混合而成。

这是大战刚结束后不久,在维尔曼海滩,一个叫吉本柏格的芬兰瑞典联合骑兵队的军官教他的,当时葡萄汁仍十分稀罕,他从此就喝上瘾了。

蒙松参与过许多谋杀案的调查,但对这位车里的死者,他的经验似乎用不上,这起案件很明显是蓄意谋杀。

而且凶手使用的是非常简单、有效,几乎无法追查而且一点儿也不起眼的凶器。

圆石头到处都有,一双法国制造的黑袜予也不可能会引入注意。

车里的人是一击致命。

然后凶手把他的尸体放到旧废车里,再推到水里。

也许假以时日,他们便能查出死者的身份。

但让他觉得不舒服的是,凶手其实并不怎么担心这一点。

说来气短,这案件看来是相当难破了。

蒙松的感觉是,即使能够破案,也是很久很久之后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