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冕挺戟跃马直朝阿史那德元珍追杀而去。
无奈这处山坳所在的地势有些狭隘,四周人挤人堆作了一团。
那些突厥人倒是想避开刘冕的兵锋,但挤作一团也无处可散。
而且,白马山山谷中还不断有突厥人鬼哭狼号一般的逃出来,许多人和马的身上还带了火。
刘冕很恼火,连声怒吼左劈右砍横刺竖挑,想要杀出一条路来去追上德元珍,身边的人却是越聚越多。
但不是突厥人不怕死非要往他这里挤过来,只是路窄人多他们也是被人流挤冲了过来。
祝腾和胡伯乐一直跟在刘冕身边,这时也急恼的道:将军,老贼逃得远了!他身边带了二三十名死士,都在拼命给他开道逃走!老贼!刘冕恨得牙痒痒,心中却渐渐冷静下来,暗忖活捉德元珍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顶住这个缺口多杀敌军!于是大喝道:全军听令——死堵山谷,多杀敌军!身边近卫将刘冕的将令下达,唐军心中也都明确了目的。
快要逃走的一些人也懒得去追了,集中力量围堵山口,真个守株待兔一顿猎杀。
大约有过半的突厥人陷在了火海里逃不出来。
后面约有二万余人运气甚好陷得不深,这时都亡命的朝外面冲击而来。
刘冕率领着先锋越骑,来了一次定点射击训练。
一轮轮箭雨临头朝那些逃出来的突厥人射下,四方一片惨死的尸体堆积如山。
到后来,白马山的几处山口,都因堆积了太多的尸体马匹无法跃过,许多仓皇逃出来的突厥人只得弃马步行,连滚带爬一身烟火地跑出来。
却又面对唐军箭雨和刀枪的临头剿杀。
这是刘冕来到大唐后。
所见到的最惨烈的景象。
火势滔天,仿佛将整座山都要烧得红了。
在山顶放火的唐军也在不停的砍树,以防自己也被火烧到。
四周弥漫起一阵人肉烧糊的味道,刺鼻呛人。
许多从山谷中逃出的人和马,身上都多少被火烧得伤了。
有些人已经一脸漆黑头发烧光,皮肤脸上全是烧烙地痕迹,甚是吓人。
刘冕自认已是心硬如铁,这时候也忍不住有些胃里抽搐反倒。
有一点想呕吐的冲动。
他策马驻在一处地势较高的小坡上,凝神锁眉看着眼前的一切,感觉自己身体里的血液,也如同这眼前的火一样在燃烧,在跳跃。
虽有一颗悲天悯人之心,但他此刻却更多的感觉到快感和痛快。
既是军人,就要直面杀戮和鲜血。
军人的人道,就是减少伤亡——当然是己方的伤亡,自己兄弟和战友的伤亡。
要想做到这一点,就要最大程度地谋取胜利。
不择手段。
一边是对自己人的人道,一边是对敌人的残酷和冷血。
看似矛盾,实则合理。
或许,这便是人类的生存法则。
从洪荒丛林到文明社会,历来如此。
尤其是战场之上。
表现得更加直接而罢了。
那些衣冠楚楚矗立朝堂之上的政客。
何尝不是人人带刀携剑,想着取人项上首级?而且还是无形之剑,杀人不见血,比战场上地刀光剑影无情水火更加凶残!眼前地火光和伤血,如同一把把铁锤,在铸炼着刘冕的灵魂。
恍惚间,他似乎感悟到了许多的东西……以前经常听说的那一句一将功成万骨枯。
现在总算理解。
一条生命,从娘胎里出来,到长大成人,该要经历多少的苦难。
与此同时,他身上又背负着多少人的牵挂?谁没有父母亲人朋友……如今这一场火,要夺去多少人生命,又要令多少守望在家的人伤心欲绝?!无数人地生命消逝。
无数人又将痛彻心菲——若干年后。
人们只记得这一场战争的结局、史书上只有苍白的一笔——大唐垂拱二年六月,燕然道行军大总管黑齿常率麾下大将张仁愿、刘冕、马敬臣等在白马山大败突厥阿史那德元珍所部。
斩敌数万……杀人者犯罪,杀万人者,是为英雄!为一己荣为万人屠——是为枭雄!一口气从刘冕肺部缓缓的吐出,他的面色依旧铁青。
心中一个声音犹在念道:一将功成万骨枯吗?如果没有选择,那好吧,就让万骨为我枯!烈火熊熊,无数的生命正在飞逝。
刘冕的心,正在经受血与火地锤炼,发生一些微妙地变化。
没有什么比生与死更能令人改变。
眼睁睁的看着一条条鲜活地生命在自己眼前消亡,刘冕心中的悲天悯人与枭雄之血也在不停的激烈碰撞。
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看这眼前的千万人——活了半辈子,谁不想着飞黄腾达过好日子?如今一枚冷箭一团火苗就能让他从此消失、彻底的消失,什么也不留下!他们死了,我活了下来。
他们的死,就将成就我的辉煌——会不会有那一天,我也会像他们一样的死去,成为旁人功成名就的一个陪衬?***这就是战争!残酷的、裸的、拿生与死开赌的游戏!赢了的,拍拍胸口说声我活下来了,然后提着脑袋开始下一场赌博;输了的,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也不会留下。
家财万贯、位极人臣、娇臣美妾,全都带不走!难怪在军队里混了二十年的马敬臣,会要即时享乐;难怪有许多拥兵大将会尾大不掉心生异志;也难怪许多政客会对手握兵权的人不放心——经历过这样生死淬炼的人,要么会看穿一切无欲无求,要么,他们灵魂的深处都会被打上一个枭雄的烙印!刘冕知道,他永远不会像马敬臣那样变得浑浑噩噩贪图享受;他身边的一切,也不容许他变成马敬臣——他属于后者。
为一己荣为万人屠地——枭雄!火光映在刘冕布满血水与汗水的脸上。
一阵诡异的光芒在摇晃。
更为诡异的是,他的嘴角掠起一抹残忍的微笑。
站在刘冕身边的祝腾和胡伯乐都看到了刘冕露出的这一抹笑。
他们地心中齐齐的感到一阵轻微的颤动。
这个笑容,太过诡异。
隐隐透出一丝邪气。
刘冕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脑海里会冒出这样的想法:很多时候,做枭雄要好过做英雄。
尤其是在现在这种环境之下。
上辈子,刘冕从来都认为自己是一个绝对忠诚的军人。
在21世纪的共和国,他可以被冠以英雄之名。
可是现在这样的世道,乾坤震荡云波诡谲。
人心不古步步杀机,英雄就意味着送死炮灰与任人宰割需要一个枭雄;凤御天下地武则天,或许也正需要一个能与之较劲的对手。
刘冕扪心自问:一切,只为生存与理想。
摆在眼前两条路,选哪一条?一是继续以前的老路,甘当他人傀儡命不由己任人宰割朝不保夕,或许最后以一个英雄的姿态凄婉落幕;二是不断的增强自身实力与命抗争,从此走上枭雄之路。
二者都有达成理想地可能,难度不一。
但为了生存……刘冕心中凛然重叹一声:我选第二条!大火烧了整整一天。
直到半夜。
张仁愿才开始组织人扑灭正在减小地火势。
守堵山口的刘冕所部将士们,已经个个射箭射到手抽筋,砍人砍到刀卷口。
白马山下,尸骨成山血流成河。
真正的人肉工厂。
刘冕骑着马,提着方天画戟。
缓缓走在尸堆之中。
偶尔用方天画戟挑拨一两具尸体来翻看一下。
或是捺起一些烧得黑糊的战旗瞟一眼。
面沉如水。
许多越骑将士已经累得坐趴在了地上,柱着刀枪大口的喘粗气。
杀人,也杀到累了。
还有一些人,扯过几具没有烧糊的尸体堆起来枕靠着身子,往上面一倒就闭眼睡下了,打着震天响的呼噜。
原来,这世上真地会有人在死人堆里睡觉。
此刻。
刘冕也见怪不怪。
因为他自己也有这样的冲动。
实在是太累了。
那些每日衣冠楚楚的朝堂大人,看到死人或许就该大呼小叫。
或是看到眼前场景,又该作何感想?刘冕冷笑。
很不屑的冷笑。
这一刻,他突然很看不起以前那些在朝堂上和自己争锋斗力的政客们。
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真正的生死,他们的灵魂没有经历过血与火地淬炼。
他们地眼光与思想,永远局限在尺寸之间的金銮殿上。
纵然满腹经纶才学八斗,也不过是唇枪舌剑纸上谈兵。
没有亲眼见识过战场地人。
一辈子也当不了枭雄。
唯独一人例外——那个女人。
武则天!那个够狠、够毒、够聪明、够大气的女人,已经是一个真正的枭雄。
这几十年来。
她一直浸淫在冷枪暗箭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之中,她所经历的一切,已经并不比战场上的所见所闻差。
或许她会被一具烧糊的尸体吓得脸发白,但她绝对不会被任何困难和打击所击倒。
殊途同归,她已然超越现今所有的人成为了天下第一等的枭雄。
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就是她警世鸣人的座右铭。
刘冕知道,自己正在努力的向上爬行,努力爬到一个与武则天同样的高度。
否则,自己这辈子永远只能活在她的阴影之下,永远只能像条狗一样的摇尾乞怜苟延残喘。
我要做人,我不要做狗。
刘冕仰头看天,半天际里一片墨黑,全是这场大火卷起的烟尘。
天上的流云烈日也被遮去了几分,黯然失色。
刘冕开始清理战场。
大约有五千名突厥俘虏,都如同痴呆了一样的圈坐在一起,没有发出一丝的声音。
好些负了伤的人,也咬着牙忍着不敢出声。
兴许是被眼前的惨景吓坏了。
人心毕竟都是肉长的,谁还真的不怕死呢?两条小道上闪出几彪人马。
看那旗号,是大元帅黑齿常之来了。
刘冕插定了方天画戟,上前迎接。
黑齿常之满面春风骑着马小跑过来:天官,辛苦你了。
末将份内之事,所幸此战得胜,末将也可覆命了。
刘冕想笑了一笑,却感觉自己的脸部肌肉有些僵硬,于是表情变得很难看。
黑齿常之上下打量着刘冕,赞许的点头:事情的经过我都知道了。
你很不容易。
此战得胜,你当记首功。
那这样吧,阿史那德元珍已经全盘溃败,代州只在我军指掌之间。
你歇息一夜后勿辞劳苦,率领本部越骑和马敬臣留下的人马,将代州拿下。
谢大帅。
刘冕知道,黑齿常之这是对他进行嘉奖,有意将取城的大功拱手送他。
嗯,张仁愿会留下来打点善后。
黑齿常之意味深长的说道:拿下代州,本帅亲自上表朝廷,为诸将请功。
刘冕心中略作寻思,道:大帅,末将请求全权处理收复代州的一战。
第三卷 铁血鹰扬 第202章 不战而屈人之兵黑齿常之心中微然一凛,表情却是不变:说说,你打算怎么干?言下之意我这个当大帅的,总该知道你想干什么。
末将以为,阿史那德元珍已经神形俱散不足为惧。
突厥人不善守城,他也无心留在代州死守恋战了。
刘冕说道:因此末将以为,他迟早会退出代州。
倘若我军此时上前力战攻城,反然会让他狗急跳墙竭力死战。
这样一来不仅会增加我军伤亡,而且不排除他在代州屠城的可能。
与其这样,还不如稍等两日,无心恋战只求自保的德元珍必然自退,代州可以不战而得。
兵法有云,不战而屈人之兵,方为上策。
黑齿常之眉头一凛略作思索,点头赞道:此论甚高。
好吧,代州一事就交由你全权处理。
本帅就等着挥军入城的那一刻了。
谢大帅!刘冕拱手一拜心中略喜,转念又道:大帅,末将还有一事相求。
讲。
刘冕抱拳道:末将想送回一批俘虏和阿史那赤必苛的尸首给德元珍。
借此来换代州满城百姓的安宁。
黑齿常之的眉头轻轻一皱,说道:送回尸首倒在情理之中。
俘虏……朝廷上的人恐有非议。
他们可不知道战前局势,习惯了指手划脚。
若有人心怀不轨,也会借题发挥小题大做来挤兑。
这种事情你要心里有数。
刘冕寻思了片刻,坚定的说道:大帅放心,此事末将一力承担。
末将以为,若能用几千俘虏换回代州满城百姓的性命,料也无妨。
朝堂之上就算有人会有非议,末将也可当面与之辩白。
黑齿常之心中微动,暗道出征在外我是统帅,可说到回到朝中。
我恐怕还不如这小子的关系深门路广。
他这么有把握,就由得他好了。
好吧,你自行斟酌便是。
黑齿常之点了一点头:本帅和张仁愿在你后方作援,等你的好消息。
谢大帅!当夜,越骑先锋就在离战场几里外的地方扎下了营寨,略作休息。
张仁愿和黑齿常之在后方清点战场,还有得忙活。
刘冕张罗人找到了阿史那赤必苛的尸首,那两条手臂也不知道削到哪里去了,只好随便找具尸首砍了一对手臂下来给缝了上去。
然后办了一副棺材置放起来。
越骑先锋营亲擒了三千多名俘虏。
刘冕令好生看待全都收押起来。
有些负伤的,刘冕还让人去做了简单的疗伤处理。
下面地人多少有点怨言,恨不得将这些突厥人一个个剁得干净。
这么多年来,原本归属于大唐的突厥人叛乱屡次进犯中原,着实犯下了不少的罪孽。
大唐的军人可是对他们恨之入骨。
只不过。
将令已下,所有的将士也只能遵守。
这两战下来,刘冕用实力博得了所有越骑将士的认可和尊重。
所以,既然是刘天官下的将令,就必须遵守!刘冕也不着急,下令全军整休两天。
第二天天亮之后,刘冕带着七八名骑士。
靠近了代州州城。
州城女墙边弓箭手林立如临大敌,一派肃杀紧张的气氛。
刘冕手提方天画戟,有恃无恐的走到城墙之下、弓箭射程之外。
城头地突厥人紧张成了一团,过了许久见下面只有数名唐军,才渐渐放松。
刘冕对身旁的胡伯乐道:老胡,你会说突厥语,上前跟他们说,派个人下来说话。
本将刘天官,有话转达给阿史那德元珍。
胡伯乐应了一声拍马上前几步,大声朝城头喊了一串话。
城头的突厥人听到刘天官几字很是骚动了一阵。
过了半晌。
城门的开了一个小缝跑出来一队人。
为首那人。
身上披着一领雪白的战袍,份外显眼。
刘冕初时没有在意,待那队骑士走得近了才发现,那人居然是个女地。
头上结着小辫盘了一圈雪狐尾,长长的耳缀直到肩膀。
众人都发出一声惊咦:咦,怎么出来个女的!那女子也没有带兵器,手里拿着一根马鞭策马而来。
倒有几分飒爽英姿。
走到面前时刘冕发现。
这女子虽是坐在马上却可以看出个子挺高,身裁也高挑匀称。
少了一些中原女子的柔弱与秀美。
多了几分草原的野性和豪放。
刘冕也曾在洛阳见过许多胡人的女子,突厥、吐蕃、新罗乃至西域那边的胡姬都有。
但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真正地草原女子。
她的面部轮廓线条很分明,皮肤是典型的小麦色,粗重的眉毛和眼眶线条,让她的眼睛看起来格外的深遂,颇有几分混血的味道。
一行人走到刘冕等人身前数步开外住了马。
那女子盯着刘冕看了几眼,抬手用马鞭指着刘冕道:你就是刘天官?居然说的是极为流利的汉语。
刘冕眉头皱了一皱,凝神看向她:德元珍派你来传话?那女子傲然的哼了一声:派我?他还没那个资格!德元珍已经不是这支狼骑地统帅了。
因为他地愚蠢,葬送了可汗麾下最宝贵的一支军队。
像他那样愚蠢又无能的男人只配拖去喂狼。
刘冕心中微惊,眼前这个小女人看起来也不过十岁,草原的女子可能和得老成一些,那么她甚至可能只有十五六岁。
可是听她口气,仿佛来头不小。
举手投足之间也多少有点傲慢和贵气。
连阿史那德元珍都没放在眼里,看来应该是个大人物。
情况有变,我的设想还能成功么?你是何人?刘冕抬起方天画戟,指着那个女子问道。
女子的眼睛全然无视举到了自己马头前的方天画戟,只是直咄咄地盯着刘冕,哼了一声道:以你地身份,我本不屑与你说话。
但听闻唐军有个叫刘天官的异常骁勇,连德元珍地儿子都被你杀了。
草原儿女从来只尊敬真正的勇士,我就破个例——洛云。
阿史那洛云。
你可以叫我洛云殿下。
呵呵!刘冕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笑了。
他突然觉得……很滑稽。
就算是阿史那骨咄录在这里,刘冕也不会叫他什么可汗陛下。
指不定还骂他一声老贼。
这个小妞,居然要刘冕叫她殿下。
刘冕心道:嗯,想来应该是个公主,按中原地习惯是该叫殿下。
可你是突厥人的公主,关我屁事?阿史那洛云?嗯,总比摩咄、赤必苛这些名字好听一点。
刘冕笑道,这么说,你应该是骨咄录的女儿了?大胆!我父汗的名字是你叫的吗?洛云恼火的瞪圆了眼睛扬起马鞭恨恨的咬牙道:小心我抽你!这一下刘冕身后的胡伯乐等人都笑了。
洛云急了。
恼怒的叫道:你们笑什么!不许笑!好,不笑了说正事。
刘冕努力来忍,但还是笑了几声。
洛云身后地几名突厥骑士脸都涨红了看似想发作。
但他们个个瞅着刘冕手里的方天画戟,眼里又闪出一阵阵恐慌,没半个人敢吱声。
阿史那洛云感觉很受伤。
气愤的转过身来挥起马鞭就抽了身后那人一鞭子,用突厥语骂道:懦夫!好了洛云公主,本将今日不是前来跟你打闹的。
刘冕终于忍住了笑,正色道:我想知道,现在代州城里谁说了算?我!阿史那洛云将手中的马鞭甩得一响,大大地眼睛睁得极圆,德元珍已经被绑起来和牛羊圈在一起了。
你想说什么就直接跟我说吧!你能做得了主?刘冕仍是不信。
半当真半开玩笑,还带点调笑的说道。
阿史那洛云明显生气了,咬着嘴唇仿佛受了若大的委屈,然后狠狠一瞪眼:我是草原上最珍贵的公主,是父汗最心疼的女你已经羞辱我了,我是不会放过你的,我父汗也是不会放过你的!喂,我干什么了我?刘冕禁不住笑了起来,其他众人跟着一起笑。
刘冕扬了一扬手示意他们不要笑,正色道:好吧。
珍贵地公主殿下。
我没有任何羞辱你的意思。
我真是来说正事的。
我要跟你做一笔交易。
什么交易?阿史那洛云面带怒意,倒也忍住了没有发作。
在说交易之前,我想问公主一个问题,请你务必深思熟虑了再回答我。
刘冕微微抬起下巴,将方天画戟斜斜抬起指着代州的城头:假如我燕然军来攻城,公主有把握守得住几天?你……你欺人太甚!阿史那洛云恼怒的将马鞭甩得叭叭一响,片刻后倒也冷静下来寻思了片刻。
皱眉盯着刘冕道:好。
你究竟想说什么?我要你带人撤出代州。
我要的只是城池,对你以及你手下的人头。
并没有多大的兴趣。
我杀人已经杀得有点累了。
刘冕冷哼了一声,轻轻扬起嘴角道:当然,这会让你觉得委屈。
所以我才想和你做一笔交易。
如果你肯撤兵,我会送回赤必苛和你们一些将军们的尸身,让你们带回草原安葬。
同时,本将愿意送回麾下将士亲自抓获的三千俘虏。
你这哪里是交易,分明是要挟!洛云咬着嘴唇,强忍着怒气。
你要这么说,也可以。
刘冕轻笑一声:但如果是德元珍,他就不会说出你这样地话来。
中原有句古话,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
什么意思?洛云露出一丝茫然,居然开口来问。
刘冕禁不住又想笑,强作正色道:意思就是说……这话怎么说呢?好汉不吃眼前亏,明白吗?洛云看着刘冕,一脸茫然地摇头。
看来她虽然懂一点汉语,却是对这种谚语和成语知之甚少。
一旁胡伯乐笑了起来上前来道:将军,还是小人来给她解释吧。
刘冕点头应允,胡伯乐用突厥话给洛云解释了一通。
洛云这才点头道:好,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的条件我可以考虑,但前提是你必须先把俘虏送回来。
不可能。
刘冕非常果断的说道,你先带人撤走,我要进城确定你们已经撤走,并且城中百姓毫发无伤,我才放人。
我凭什么相信你?不出所料,洛云马上质问起这个问题。
就凭我是男人。
是可以战胜你们的男人。
我完全没有必要和你们玩什么花样,因为我可以凭我的实力来战胜你们。
刘冕扬起嘴角傲然的一笑,所以,你必须相信我。
那可是三千条人命。
我可以告诉你,现在我地部下,非常非常地想杀了他们泄恨。
所以,你没有时间考虑。
洛云盯着刘冕,眼睛里看似都要冒火了。
她心中飞快的盘算寻思了一阵,终于点头:好,我相信你就是。
突厥儿女向来重信守诺,我希望你能信守诺言。
男人!合作愉快!刘冕扬了一下方天画戟,表情轻松。
阿史那洛云恨恨地甩了几下手里的马鞭,不甘心的道:但是,我会记得今天的屈辱的。
所有的突厥人也会记得今天的屈辱!刘天官,你记着,总有一天我会连本带利讨回来的!随时恭候啊!刘冕放声哈哈的大笑,将方天画戟扛在肩上,拍马调头而走。
阿史那洛云忿然的甩着马鞭低声愠骂:可恨的男人,总有一天我要亲手杀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