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意,我跟你说,要是姓沈的辜负你,我第一个收拾他!丫的,他沈黎风就了不起吗,有什么了不起的,敢欺负我们秋意大宝贝,姑奶奶照样打得他满地找牙!陆岑醉得狠了,手脚并用爬上桌子,等站好,双手叉腰,拿出了指点江山的气势。
姑奶奶我,从小到大喜欢吃肉,生来不是吃素的!他沈黎风敢朝三暮四,姑奶奶我就敢阉了他!说着,又蹲下来,仰望着林秋意,秋意,你信不信?我说的话,你信不信?信不信我真的可以为了你而和沈黎风作对?林秋意温柔的摸摸陆岑的头,说她信。
陆岑是个火辣的性子,爱恨不要太分明,她喜欢的人,可以用命去护着,她不喜欢的人,想尽了办法也要让人吃瘪。
相识以来,轻话重话,能说的不能说的,沈黎风爱听的不爱听的,陆岑在沈黎风跟前说了个遍,要不是沈黎风能力使然,兴许早挨了陆岑的教训,当然,就这作死的节奏,要不是她在中间拦着,兴许陆岑也早挨了沈黎风的教训。
陆岑和沈黎风,互相看不顺眼。
但不管什么原因,陆岑都成了迄今为止,敢对沈黎风大言不惭的第一人。
沈黎风讨厌陆岑,见了陆岑就皱眉,架不住林秋意喜欢陆岑,总爱和陆岑一块儿混。
总有一天,我要把沈黎风的心挖出来,看看是不是石头做的,凭什么这么对你!陆岑大喊,这辈子,我绝不会放过沈黎风的!丫的,朝三暮四的没心没肺的狗东西!经纪人被陆岑的话吓得丢了魂,连忙伸手去捂陆岑的嘴,一边讪笑着对林秋意说,醉了,岑姐醉了,让林小姐见笑了,我这就带她走,马上带她走。
我没醉。
陆岑一巴掌打开经纪人的手,摇摇晃晃的下来桌子,对着林秋意,口齿不清的说,秋意,你应该走,你就应该走得远远的,让沈黎风那个王八蛋一辈子难受,看折磨不死他!经纪人大叫一声姑奶奶,死死捂住陆岑的嘴,任凭陆岑又咬又抓,丝毫不敢松懈,连拉带拽的,总算把人请了出去。
脚步声渐远,看着合上的门,林秋意寡淡的笑了笑,看吧,还是有人知道她过得不好的。
是真的,真的过得不好。
或许是因为遇到了陆岑,又或许是因为沈黎风出差了她没回渭水别墅,总之,昨天晚上,整整一夜,是林秋意很久很久都没有过的安宁。
安宁得她心情大好,一大早就起床给阳台上的几盆菊花浇了水。
不远处的学校在举办篮球赛,操场上围满学生,时不时就爆出惊呼声。
林秋意多看了一会儿。
不仅是学生,还有楼下买菜的大妈,提着鸟笼背着手散步的大爷,轻松,惬意,平凡,自在,个个都是林秋意羡慕的。
这房子是她回国后买的,一室一厅,地段还行,小区环境也不错,她一眼相中,又不敢让沈黎风知道,便托了朋友买下。
沈黎风霸道,只要他在锦城,那她不管有什么理由,是一定要回去渭水别墅的。
她要想过来公寓看看,只能趁着沈黎风出差不在。
正想着,沈黎风的电话来了。
林秋意快步走回房间,关上阳台的门,隔绝了那群学生的呐喊声。
你不在家?林秋意有点儿意外,她特意给张嫂打过电话,说今天周六,她自己做饭,让张嫂不用去别墅,沈黎风还能知道她不在,应该是打过别墅的电话了。
这是两人闹别扭这段时间以来,沈黎风第一次过问她的轨迹。
林秋意却是早习惯了沈黎风的询问,她脸不红心不跳,谎话张口就来。
说,昨天遇到岑姐,聚了一下,晚了就没回去,现在在她家。
陆岑?沈黎风的声音有点儿沉,你和她在一块儿?她有通告,一早出去了。
几乎没有犹豫,林秋意说,二哥要是不信,可以打电话问她。
沈黎风失笑,我又没说不信,你跟我生什么气?还是说,我出差没跟你说,不高兴了?没有。
林秋意回答得斩钉截铁,是真的没有。
沈黎风去哪儿,从来不会跟她说,这么多年来都这么过的,以前不会不高兴,现在,就更不会了。
妈去了锦城,你们应该已经见过了,她要说了什么,别听她的,有什么想知道的,直接问我。
林秋意说好。
回去之后把我桌子上的画稿收一收。
好。
我手绘了一张图,不知放哪儿了,你找一找。
好。
阿秋,下次出差,你陪我好不好?林秋意的那声好差点儿脱了口,亏得反应快,及时止了回去。
沈黎风噗嗤一声笑了,阿秋学聪明了,都不上钩了。
沈黎风热衷于这样的游戏,先说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听着林秋意说好,再出其不意的说些别的,林秋意不备,总能被他得逞。
林秋意并不觉得这样的游戏好玩,抿抿唇,问,二哥,你什么时候回来?怎么?沈黎风的笑意越发明显,想我了?好久没赛车了,想来一局。
沈黎风那边好像来了人,沈黎风给一句再说,挂了电话。
林秋意放下手机,从储物柜里拿一支烟,点燃了喂进嘴里。
她抽烟,是沈黎风教的,但沈黎风不让她抽,只能在沈黎风看不见的地方偷偷摸摸抽上一支。
沈黎风这人,委实挺好笑的。
他教会她许多,钓鱼,攀岩,赛车,蹦极……却在教会之后,样样都不许她碰,即便想碰,也只能和他。
很多时候,林秋意自己也分不清楚,沈黎风到底把她当什么,那样的霸道,连宠物都不如……听到钥匙转动的声音,林秋意不自觉站直了身子,手中的香烟来不及掐灭,那人已经推门而入。
那双温润的眉眼好像一直没变过,林秋意一笑,唇角边的梨涡尽数浮现。
她笑看着来人,说,宇文,好久不见。
第17章 对于梅湾村为数不多的回忆里,帧帧都是周文宇宇文不姓宇文,姓周,也不叫宇文,叫文宇,是林秋意在梅湾村时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
林秋意离家时不过七岁,年岁太小,对梅湾村的人和事都记不大清,哪怕是同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的她的爸爸妈妈姐姐弟弟,脑海里也只剩下模糊的轮廓,唯独周文宇,她记得比谁都清楚,对于梅湾村为数不多的回忆里,帧帧都是周文宇。
春风十里,是周文宇牵着她的手,带她去村头那条不知名的小河边看杨柳拂堤,会在她满目欢喜中折下三两条嫩柳,编了环为她作冠,叹一句阿秋真漂亮。
夏雨来得突然,周文宇总能摘到一片大大的菏叶放到她头顶,一手握着那片菏叶,一手牵着她的手,带着她,笑着,跑着,四处躲雨。
深秋的天,野菊花开了满山,他们就躺在金色菊丛里,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她说她长大了要住海边,要一睁眼就能看见大海,周文宇说,那他就在海边种满菊花,让她看海的同时也能一眼看见花丛里的他,她点头,连连说好啊好啊。
隆冬,雪花落下,万事万物都归于死寂,两个孩子蜷缩着身子躲在谷草堆里,小小的脑袋紧紧贴在一块儿,像两粒播撒到一处的种子,生怕分离。
他轻轻一笑,让她默数,说等她数到一百,圣诞老爷爷就会骑着毛驴给她送礼物,她乖乖的闭上眼睛数数,惦记着礼物,才数到十就忍不住睁开眼睛,他就笑,笑着捧上那本她肖想很久的安徒生童话,说,阿秋,送给你,希望我们一辈子都是好朋友。
凡此以往,数不胜数,在林秋意心里沉了底,生了根,慢慢发了芽,成了执。
七岁前的林秋意,过得没外人想象中的那么好,孙萍和林浩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每天除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做农活,想得最多的就是生个儿子继承香火。
偏运气不好,一个是女儿,两个是女儿,又赶上计划生育卡得严,只能狠下心把老二送了人,求神拜佛的准备第三胎,求了东边求西边,拜了观音拜娘娘,本以为那次绝对是带把儿的了,生下来一看,还是个女儿。
送一个,已经让村里人说闲话,怕被人告发,不敢再送第二个,到底含着泪咬着牙交了一大笔超生款,不情不愿的把孩子留下了。
孙萍心疼自己被人赶走的老母猪和七八头小猪仔,连老三的脸都不愿意多看一眼,林浩害怕孙萍沉沉的脸色,亦是不闻不问,还是大姐抱起未满月的孩子,思前想后,取名林秋意。
在他们眼里,林秋意是吸血鬼,是赔钱货,是他们生儿子路上的绊脚石,没有人在意她怎么想怎么做怎么活,只有周文宇,见天儿的跟在林秋意左右,一口一个阿秋的叫着,给她所有他拥有的好吃的好玩的。
那些年,对林秋意而言,像是一个梦,梦里,那个单薄的男孩穿着水蓝色的校服跟在她身边,他们在田野乡间的小路上放风筝,风筝没飞起,反而齐齐摔进泥田,裹了满身的泥,被大人吆喝着回家时,被扯了耳朵挨了打,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依旧笑得无所畏惧。
等到大人的目光移开,他们聚在一起,说,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林秋意和周文宇,永永远远不分开。
缘分那么深,那么那么的深,所以,当林秋意进去锦城传媒大学,在美术系二班教室看到那张熟悉的脸时,才会毫不犹豫的扑过去,将人抱了满怀,人人所谓的高岭之花,在那一天那一刻,激动得在众目睽睽之下流了满面的泪。
谁能相信,曾经两小无猜又断了联系的两人,会在阔别十二年以后,在同一所大学同一间教室重逢,以同班同学的身份将情谊延续?林秋意生来是个孤独的人,喜也好,悲也好,都是她独自体味,七岁之前,周文宇给了她一道光,给她关怀,听她倾诉,她心甘情愿对着周文宇交付所有,那是身为孩童的她最单纯也最宝贝的热忱。
七岁之后,光不见了,她隐忍着,茫然着,惊慌失措但无能为力,孤单得太久,压抑得太久,才会对那份久违的友情倍加珍惜,恨不能掏出心去守护。
林秋意在意周文宇,最怕的就是周文宇再次从她世界里退去。
她能就着脚边的一朵花树下的一片叶,跟周文宇探讨半天,探讨花叶的颜色,想象花叶的前世今生,没完没了,乐此不彼。
是真的,真的想尽了办法去填补分开那十二年间的空白。
她满门心思想留住周文宇,只想回到从前那样,没想到,她的亲近会葬送周文宇的前程。
那一年,秋丛绕舍的漫画多火啊,人人都在打听秋丛绕舍是谁,出版商争着抢着想让秋丛绕舍成为旗下的作家。
秋丛绕舍,名声大噪,声名远扬,离功成名就不过一步之遥,孰料,正当风光无限,一句抄袭打破了所有。
如果不是所谓的秋丛绕舍抄袭他人作品事件,如果没有沈黎风的从中作梗甚至构陷,周文宇早该成为炙手可热的漫画家,该是站在镁光灯下,享受着无数人的赞美与追捧,而不是躲在人群背后,成为一个碌碌无为的美术老师,连当初引以为傲的秋丛绕舍四个字都不敢提及。
都说出名要趁早,周文宇只差一点,只差一点点就达成所愿,是沈黎风亲手毁了一切,绝了周文宇漫画家的路。
归根结底,是因为她,林秋意。
曾经的林秋意对周文宇有多念念不忘,如今的林秋意对周文宇就有多难以面对,难以面对到,哪怕回到锦城,哪怕知道周文宇就在锦城,就在她身边,仍不敢见上一面,是她欠了他的大好前程与美满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