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们临走的时候,林凌给每人都抓了一把糖果和巧克力。
本来就是买来待客的,结果大家可能是想着求岗位,不大好意思伸手,只有零星几个人拿了一两颗尝。
我买了挺多的,尽管拿!怕她们不安心,特地劝了一句。
婶子们自然是笑得合不拢嘴,林凌亲手给塞糖果,这在村里那都是小孩才有的待遇,现在这么看来,林凌发达了,也没有忘记村里人嘛。
仔细想想也是,林凌每次招人的时候都是往村里喊,除了那个工厂原先的工人。
经此一事,大家对林凌的好感直线上升。
连刺头李翠凤都熄火了,大家自然更不会和她作对,场面和谐的不得了。
下午又陆续有人上门。
不外乎是村里的叔伯,还有村长媳妇王晴一家。
陈红英闲的无事,也上门喝茶了。
你说这以前天天都待在村里,也没觉得啥,现在一闲下来,就感觉浑身不对劲了。
陈红英寻思,难道人家说由奢入俭难就是自己这种情况?天天在县城忙活着店里的事情,虽然累一点但是她有干劲好,恨不得再忙一点,更忙一点,好挣到更多的钱。
现在回了村里,整天待在家里,难得清闲了,她却觉得浑身没劲,就跟生病了一样。
......林凌心想,难道这工作也会上瘾?我可不懂你,我在家闲着也挺舒服的。
林凌拒绝被当成同类,她才不要当工作狂。
生活就像一张弓,要有松有弛,才能长久。
咳咳。
陈红英四下打量了会,心里觉得林凌这话也没错,要是她有一个像林凌这样舒服的家,她也乐意在家窝着。
瞧瞧你家里收拾得多舒服,这沙发,我可喜欢了。
你在哪儿定制的?我也想弄一个。
林凌想了一下,鹏城应该有,不过你要来也没用啊。
怎么就没用了?陈红英不服气,不会是林凌想藏私吧?还是说价格很贵?林凌沉吟一会,点头。
确实挺贵的,起码四位数。
陈红英嘶了一下,看林凌的眼神跟看变态似的。
好家伙,盖新房子的时候林凌可还没挣到这么多钱,居然就敢买四位数的沙发!她寻思着,这沙发肯定不止一千多,起码也得两千,否则林凌不会用四位数糊弄过去。
这么贵?一直默默煮水倒茶的楚义没忍住发声,看媳妇的眼神也有些怪异。
媳妇好像......很能花钱啊!虽然也很能挣钱......但他心里的压力一下子猛增。
当男人的,必须要养得起自己的媳妇孩子啊,媳妇这么能花钱,他得想办法跟上才行。
咳嗯,你之前的工资娘都有给我,而且这沙发真的很舒服......林凌支吾着,故意装出一副被沙发迷住才不得不买下的样子。
其实她是已经习惯了软沙发,再让她坐老宅那种实木做的硬沙发,她是坐不来的。
楚义幽幽叹了一口气。
好像什么也没说,又好像什么都说了。
算了算了。
我舍不得花那么多钱,这钱都是一点点挣来的。
陈红英不敢再说下去,生怕引起家庭战争。
大嫂你要是喜欢的话,可以找人做木工,然后自己加个软垫包上去。
林凌给她出主意。
像是那种灯芯绒,就很不错,柔软又舒服,还有皮面的也行。
其实木艺沙发也就那样,自己做虽然简陋一点,但用起来没差多少。
还可以这么搞?陈红英感觉自己被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嗯呢,很多东西都可以这么搞的。
林凌笑嘻嘻地说。
现在基本每个村里都会有一两个木匠,村里的男人很多也会点手艺活,做凳子、架子啥的根本不在话下。
不像是后来,大家除了上学和报班,再也没学会别的技术。
木匠可是很吃香的,做家具嫁妆啥的都要找他们,现在也还行,但是再等个十年,若是还没能转变,就会随着家具厂的盛行而逐渐没落。
陈红英想得入神,很快又开始叹气。
想那么多有啥用,老宅就那一间屋子,我就是想买,也没地方放!楚家的老宅算是大的了,四兄弟一人一间,面积还都不小,用帘子和屏风隔开了就能当两个房间用。
林凌算了一下。
你现在手头,应该也有好几万了吧?每个星期,林凌都会给她们发分成。
她这里都攒了几十万,几个店长就更别说了,小几万肯定是有的。
陈红英老实点头。
她的收入和林凌这边挂钩,瞒是瞒不过的,也没必要。
林凌比她有钱多了,又不会跟她借钱。
你可以考虑在县城买个房子。
林凌给出提议。
或者,你可以到鹏城买,那边很多楼房盖起来了,十几层的高楼,小区环境也好,物业还有安保,楼房有电梯,住着很是便利。
林凌说的很详细,然而陈红英听着感觉有点不对劲。
林凌,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难道林凌也想去鹏城买房,所以才提前打探消息?如果不是想买房,谁没事去了解这些东西?面对陈红英的惊讶,林凌一愣,随即摸着脑袋,有些茫然地说道:我没说过吗?我们已经在鹏城买房了。
陈红英瞪大了双眼。
你们俩?不是,你,你们还真打算在鹏城长住啊?她是有听说林凌派人到鹏城开店的事,但也只以为她是去那边做生意,可没想到是长住啊!你和老太太说过没?婆婆那么喜欢林凌,若是知道他们要去鹏城长住,肯定不舍得。
林凌咳嗽了一下。
有些不好意思。
她非但和林春花说过了,还得到了对方的支持,连带把人也跟着拐走了。
出了正月,我们就要搬家了,娘也跟我们一起去。
前半句陈红英刚想问,结果听到后半句,说不下了。
娘也知道?你们都决定好了?她竟然一点也不知道。
是啊......林凌摸着后脑勺,很是心虚。
她之前老感觉搬家这事差了点什么,原来是忘记跟楚家几个兄弟妯娌说了......唉,明明是好事,怎么会觉得心虚呢。
那,那我们咋办啊?陈红英有点着急,你们都分家了,哪有让娘跟着你们住的道理!这要是说出去,她这个长子媳妇还做不做人了!到时候村里人知道了,肯定会说是她这个长子媳妇不得林春花的心意,所以林春花宁愿跟着林凌去鹏城住,都不乐意留在村里和县城......她陈红英就成了那‘恶媳妇’的代表人物了!娘愿意跟着我们啊!林凌说得理所当然,理直气壮。
陈红英悲愤之中,还有那么一丝清醒,明白林凌说的是事实。
但这心底,咋就那么不对劲呢!她好委屈......娘啊娘,你喜欢林凌是你的事,可你这样置我于何地啊!我陈红英就是再不好,也没做过对不起您老人家的事啊!看陈红英都快哭出来了,林凌也觉得这事她做得不好。
想了想,又劝道:要不,大嫂你跟我们一起去鹏城呗,到时候咱们一起去,别人总没办法说嘴了吧?村里人又不会知道林春花到底住在鹏城哪个儿媳妇的家里,只会知道老大媳妇和老二媳妇都在鹏城做生意......为了让老太太顺利跟着自己去鹏城,林凌决定鼓动大嫂买房!陈红英疯狂心动,随后便是迟疑,可是,鹏城的房子,你说的那么好,我们能买得起吗?现在有政策扶持,可以贷款买下,小几万起码能买个两房三房。
真的?陈红英喜出望外,仔细回味,发现有几个不认识的字眼。
这个贷款是什么东西?就是,跟银行借钱,几十万的房子,你可以先给几万块,后面再按月还贷款,银行会收取一些利息,等到贷款还完,房子就彻底属于你了。
听到要每个月还钱,陈红英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要是还不上,那,那会怎样?虽说现在店里的生意很好,但也难保将来不会有变故啊......万一呢!还不上,银行会把房子拍卖,然后把钱还给你们。
林凌慢条斯理地和她解释。
其实这是稳赚不赔的,房子会增值,以后越来越值钱,你不贷款的话只能眼睁睁看着房子越来越贵,自己却没有本钱买入。
就算供不上房贷,也能拿回自己的钱,相当于是帮你存钱了!楚义悄悄竖起耳朵跟着听。
他媳妇可真厉害,知道这么多!瞧瞧她那个,滔滔不绝的样子,就跟电视上的主持人一样!你说的也对!陈红英一开始是被贷款和每个月还钱吓到了,但是现在听林凌这么一分析,又觉得自己若是不买房,那就是亏了......佳蓉和佳颖以后长大了,总不能还在老宅的房子里结婚生子吧?你也得为孩子打算......更多的话,林凌咽下了没说。
比如贫富差距拉大,以后城市更加发达,农村变得落后......越想她就越觉得自己这个决定没错!光是自己富裕有什么用,她得带动家里人一起富裕!你说的很有道理!陈红英现在满脑子都是乱糟糟的想法。
一边想着自己买了鹏城的房子,以后一家子都变成省城人,光鲜亮丽地活着。
另一边又想着,要是以后生意不好了,房子的贷款还不上,他们一家子就要灰溜溜地赶回村里......你让我好好想想,我得先回去一趟。
陈红英生怕自己头脑发昏,现在应下了回头又后悔。
大嫂,我上次去鹏城,还给我工厂的两个小伙子借了钱买房。
这话一出,陈红英的眼睛又瞪了起来。
连工厂的工人也买房了?这得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吧!她好歹是个店长,每个月有万把块的收入,可那几个工人呢?难道他们也能每个月挣几万?才敢像林凌一样借国家的钱?他们也是贷款,买的小两居,八十平,首付一成,一万六,我借钱给他们的,每个月从工资扣一点,很快就能还上了。
一万六?陈红英喜出望外,她以为要把手头的钱全部填进去才够呢!是啊,一平售价两千块,所以八十平,总价十六万,他们给的一成就是一万六。
我的钱够买两套呢!陈红英脱口而出。
林凌笑了一下,那得看大嫂你的胆子够不够大!要是胆子足够大,贷款买房后,再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借到更多的钱,继续贷款买房......如此一番套娃行动下来,相当于空手套白狼。
陈红英干笑一声,我的胆子还真不大。
贷款一套房她都心有戚戚,更别提两套了。
你回去好好想想,也不用担心钱还不上会被银行收回房子,真出了什么意外,我借给你,反正你可以给我打一辈子工。
林凌这话说的有些不客气。
这要是换在三十年后,人家听说要打一辈子工,估计都能当场暴起,痛骂你不是人......陈红英诡异的安心了。
不就是给林凌打一辈子工吗!林凌对手下人多好啊,都能借钱买房了。
这可是个铁饭碗,国营工厂的工人还会下岗呢,可林凌的店不会!行,我回去好好想想,还得和我家男人商量呢!陈红英嘴上这么说,其实心里已经有主意了。
今天接收到的信息太多了,她得回去缓一缓。
林凌要去鹏城,之前她不知道也就算了,现在知道了,哪怕是租房子,她也得跟着去!要是林凌去鹏城,她却留在县城,以后林凌还会记得她们的情分吗?她还想跟着林凌一起发财呢!综上所述,鹏城的房子,必须买!算上他们夫妻俩的积蓄,她手头已经攒了三万块,若是不知道房子价格,她还会担心买不起。
听说一成首付才一万六,贷款二十年,月供六百多,这还有什么不愿意的!楚礼现在每个月的工资,加上提成就有四五百了。
更何况,还有她那份收入呢!肯定能还上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