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情感] 《舌尖上的心跳》作者:焦糖冬瓜(都市美食文 厨艺高超高冷天才眼盲残疾男主VS蠢萌女主 腹黑竹马男2出没 美食竞技 晋江超高积分VIP) 【完结】晋江VIP2015.04.04完结总书评数:2828 当前被收藏数:5806 文章积分:90,339,848【文案】女主与男主不同的三观:食物的用途:女主:填饱肚子男主:艺术对对方的感觉:女主:变态男主:太蠢有没有可能和对方谈恋爱呢?女主:谁,谁想和变态在一起啊!男主:这么蠢,也就我能接受了。
这就是个高冷男神PK掉女主的腹黑青梅竹马,带着女主称霸(夸张的修辞手法)美食界的故事。
男主是天才主厨,但是眼盲,因此除了视觉之外的其他感觉超乎常人。
所以拥有完美的味觉以及通过别人说话的语气和呼吸感受其他人态度、感情的能力,相比健全人,他更容易看到真相,包括身边人的真心。
不能接受男主眼盲特性的妹子们就不用强迫自己跳坑哈!PS:本文的名字来源于男主角的舌尖,不仅仅因为男主无与伦比的味觉敏锐度,那也是女主心中男主最让人心动的地方哦~内容标签:美食 业界精英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搜索关键字:主角:林可颂,江千帆 ┃ 配角:宋意然 ┃ 其它:美食、米其林、大饭店原文地址: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2337210-----------------------------------------------------------------------==================☆、舌尖上的吻有些事情林可颂就是锤烂了自己的脑袋也不相信它会发生。
比如什么长江黄河水倒流,哈雷彗星撞地球……但这些都比不上眼前的江千帆。
他的唇撞上林可颂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就是被子弹击中的靶心,踉跄着后退,试图抓紧所有一切她可以抓紧的东西,耳边是噼里啪啦声响,仿佛整个世界倾覆而来。
他的舌尖挑开了她的唇缝,打破了无欲无求的定律,搅碎她所有的一切,轰然之间疯狂地燃烧。
这样的力度,林可颂根本承受不来,直到她两条腿发软就要难看地坐在地上的时候,对方的手臂轻松地将她捞了起来,用力将她的背脊按向自己,她的后脑被紧紧扣住,颅骨就似要被对方的手指捏碎般生生地疼痛。
他的含吻嚣张地吞噬她的呼吸,沿着的她的齿关潜行,骤然间铺天盖地。
她全身的血液都涌去了他的舌尖。
当他勾过她的上唇,放开了她的时候,林可颂瞪大了眼睛看着他。
江千帆的表情连变都没有变过,他只是用他一贯没有起伏的语调说:把这里收拾干净。
林可颂试图从那双黑曜石般的眼睛里看出任何一点端倪,只可惜江千帆的眼睛从来都不是什么心灵的窗口。
它们只是美好的摆设而已。
刀凿般的五官之间看不出任何情绪的波动。
他说话的时候,舌尖依旧若隐若现,那是最让人抓狂的撩拨。
直到江千帆迈开长腿,仿佛无所不知一般避开所有的障碍物,走出了这间厨房,林可颂才低下头来。
鸡蛋碎裂了一地。
各种不同的香料摔落。
面粉袋子也被她扯裂了。
空气里弥漫着各种气味,交融在一起,让林可颂更加头晕目眩。
几分钟之后,她的大脑才成功重启,咬牙切齿地对着空气反问:什么叫做‘把这里收拾干净’?他刚才做了什么了?这是他新发明的让人抓狂的方法吗?这个变态!大变态!林可颂蹲在地上,用力地将自己的脑袋抓成了鸡窝。
而这一切的起点,在半年前。
那是一个弥漫着麻辣小龙虾浓郁香气的夜晚。
林可颂的对面坐着宋意然。
昏黄的灯光使得宋意然的眼角眉梢显得更加隐约。
我有一个劲爆的消息要告诉你。
宋意然没心没肺地笑着,空气在他的眉眼间无声地沸腾,周围的几个女孩不约而同看了过来。
林可颂也跟着他没心没肺地笑,戴上手套凶狠地剥龙虾。
怎么了?你家终于破产了?你以后没钱请我吃小龙虾了?有地方睡吗?要是没有,我借我们家厕所给你。
你家厕所那么小,连个浴缸都没有,我这双长腿都伸不直。
而且愿意和我共度良宵的美女多到你的笔记本都记不下了,怎么可能没地方睡呢?林可颂扯了扯嘴角,她等着听他的消息能有多劲爆。
这些年,他最近爆的消息也不过是把大学校花给甩了,而校花竟然没甩他耳光。
我要去纽约了,留学。
林可颂的手指一抽筋,小龙虾的酱汁顿时飚了出去,完全猝不及防,溅在对面家伙的脸上。
宋意然闭上了眼睛,似乎早就料到这结果一般,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
那动作,销魂到欠抽。
林可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口袋里抽出纸巾一把摁在他的脸上,避免了汤汁滴落在他的BOSS衬衫上。
因为离得近,这家伙轮廓分明的五官再度清晰起来,一双桃花眼泛着笑意,搅得人心一阵乱跳。
按道理这张脸自己已经看了那么多年了,怎么离近了,还是这么没定力?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宋意然稳坐校草宝座,随便上大街溜一圈,都能收到几张星探的名片。
无奈这家伙家境优渥,天天就想着烧钱,不然影视界早就出现某个红透半边天的男神了吧。
此刻,男神十分妖孽地笑了笑,抬起手:老板!再来两份麻辣小龙虾!一份辣炒蛏子!一盘臭桂鱼!一份红烧田螺!哦,还有纸包鹌鹑!林可颂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喂!宋意然!这是最后一顿吗?你是要撑死我吗?是啊。
他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身体微微前倾,靠向林可颂的方向,或者……你跟我走?仿佛有什么东西拨过心脏的薄膜,血液仿佛要从那缝隙之间溢出。
但是她还是完美地按捺住了自己的情绪,去纽约?我去纽约卖麻辣小龙虾吗?别逗了!我含辛茹苦被你使唤了这么久,竟然最后落个被撑死的下场?林可颂眨了眨眼睛,肚子里的辣椒水儿顿时一股脑往上冒,在嗓子眼里打转,宋意然,你这是放弃了在国内做蛀虫的机会,决定上美国做留学垃圾了?宋意然笑而不答,眼睛里忽明忽暗,看不出情绪。
林可颂还没把这个消息消化掉的时候,一辆红色跑车停在了摊子旁。
不少正在吃夜宵的人都望了过去。
一个年轻漂亮的长发女孩朝宋意然挥了挥手:亲爱的!我来接你了!说好的今晚在一起的!甜甜的声音,就连空气里似乎都飘起了软软的棉花糖。
林可颂却打了个冷战,鸡皮疙瘩快掉进盘子里了。
这就来了!宋意然从口袋里取出几张毛爷爷,递给了老板,我朋友还想吃什么的话,就继续给她做!没问题!宋意然起身,在众多普通市民之中有一种鹤立鸡群之感。
喂,兄弟,我走了!下次再聊!宋意然拉开车门,和他的现任女友楚婷来一个天雷勾动地火的热吻。
楚婷还不忘用挑衅的眼神向林可颂示威。
十几秒之后,跑车终于扬长而去,剩下林可颂一个人坐在桌子前。
她有点后悔自己吃太多了。
现在想吐的要命。
抿了抿嘴唇,不让眼泪掉下来。
鬼想做你的兄弟啊!有哪个兄弟像我这样成天揣着你要用的面纸?哪个兄弟像我这么有耐心替你记清楚你那些莺莺燕燕的名字、电话号码、性格喜好?当你阑尾炎痛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时候,哪个兄弟能像我一样骑着三轮车送你上医院?不就是那些女人穿短裙,我酷爱t恤!她们穿高跟鞋,我永远只有球鞋!她们喷着香水,我用着六神花露水吗!林可颂的脑子里开始疯狂地播放着Taylor Swift的那首《You Belong With Me》,MV里绿茶婊亲吻男主的画面与刚才的场景出奇的相似。
嘿,丫头,还想吃点什么吗?你朋友留下的现金太多了。
老板真是个实成人。
当然要。
给我来一份桂花糖炒年糕、椒盐基围虾、脱骨鸡爪……全部打包!好嘞!妈的,这家伙就要滚去纽约了,能吃一顿少一顿,不吃白不吃!红色的跑车停在一家酒店前,宋意然推开车门,整了整衣领,太晚了,我要睡觉了,你也早点睡吧。
什么?车里的女孩露出惊讶的表情,不是说好了,今天晚上一起……楚婷,我们约好的碰面时间是几点?宋意然的双手撑在跑车的门上,笑着问。
晚上十点啊。
那么你是几点来找我的?九点二十……人家想早点见到你嘛!虽然宋意然仍然笑着,但是楚婷隐隐感觉到这个男人并不高兴。
宋意然是学校中的风云才子,品貌俱佳,多少女生趋之若鹜。
楚婷喜欢宋意然足足大学四年,好不容易对方答应了她的表白,楚婷觉得这一个月是她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宋意然并没有她想象中富家子弟的骄纵,相反很容忍她的小脾气与任性。
这也让楚婷觉得,对方其实真的很喜欢自己。
可是我和我的好朋友还没有把饭吃完,该说的话也没有说完,你这样很不礼貌。
楚婷露出委屈的表情,扯着宋意然的袖子开始撒娇,人家就是想和你多相处一会儿嘛!宋意然的手指在楚婷的额头上弹了一下:我已经给了很多时间陪在你身边了。
所以我和我的朋友在一起的时间每一分钟,都变得更宝贵了,你明白了吗?楚婷的眼泪在眼眶里转了一圈,还是忍住了。
这还是宋意然第一次这么对她说话。
难道和一个不起眼的普通女孩子吃饭比和她在一起还重要吗?对不起嘛。
如果你朋友会不高兴,我们下次一起请她吃饭?我给她道歉嘛!那就下次再见吧。
宋意然用看待小孩子的目光看了楚婷一眼,揣着口袋就离开了。
楚婷愣在那里,生气地捶了捶方向盘。
什么朋友啊!比女朋友还重要吗!那个什么林可颂,她也不是没有听过。
一直以来就是宋意然的小跟班!普通家庭出身的,完全的土包子!还带着宋意然吃什么路边摊!要是让宋意然拉肚子了怎么办!宋意然也真是的,要交朋友,也应该是像她楚婷家这样的背景啊,和那个土包子在一起,能有什么共同话题!她就是看不惯那个林可颂,所以故意提早去接宋意然的……可是好像,被宋意然看出来了?不会的,不会的……自己做的那么自然,宋意然怎么可能看得出来?宋意然走进了酒店房间,悠哉悠哉地躺在了床上,他接到了一个电话。
现在怎么样啊?宋先生?听声音,是宋意然在纽约的好友凯文·安。
挺好的,躺在酒店里,不用在我大哥面前装纨绔。
他可是答应了每月给我这个亲弟弟生活费呢!你大哥要是知道你用他给的生活费混得风生水起,脸上的表情应该会很精彩。
你那个阴险狡诈的四叔呢?他表示我永远都是他的亲侄子。
就算被我大哥撵到国外去了,他也会一如既往地支持我。
宋意然扯起唇角,那丝慵懒的笑容隐没,多了几分锐利。
等到整个宋家被你的四叔掏空了,就是你的傻子大哥被他挤下台的时候了。
啊,上次的期货交易,我们的方向和时机把握的不错,赚了两倍多。
什么时候再玩一手,宋先生?宋意然轻笑一声:等下次时机正确的时候吧。
对了,这次来纽约,还是截然一身?宋意然沉默了,良久他才开口:我请你帮我办的事情怎么样了?当然办好了。
只是如果你想要带什么人走的话,不需要绕这么一大圈。
因为我没有要求她跟我走的立场。
宋意然看向明晃晃的天花板,扯起了唇角。
☆、迟到=被踢爆脑袋林可颂拎着一大堆的打包食品回了家。
一路上,她的心情是复杂的。
她已经完全不记得自己怎么会和宋意然这样的人走近的?按道理,她和宋意然是两个世界的人,完全不搭边。
好像真的是从那次她骑三轮车送这家伙去医院之后,他什么好吃好喝都带着自己。
当然,也变本加厉地奴役她,比如明明不喜欢吃食堂的饭菜非要她排队给他打;明明自己就有口袋,非总是把餐巾纸塞在她的兜儿里;明明晚自习只知道趴在桌面上给美女发短信,还非得要她用水壶给他占座,害得真正想学习的同学没地方。
这么些年过去了,林可颂发觉自己对这家伙的暗恋竟然从来没有停止过。
唉……妈啊……原来我是这么一个长情的人啊?林可颂不得不赞美自己一下。
从初中到高中,林可颂读的都是市里的名校。
学习压力很大,精神也是高度紧张。
不得不说宋意然的出现不仅仅养眼,也给了林可颂一点精神寄托。
至少他让林可颂的中学生活终于有了那么点色彩。
不过,大部分人的暗恋都是要无疾而终的吧……而自己只不过是大部分人中的一个。
这么想着,林可颂就不那么揪心了。
当林可颂回到家,忽然发现她的父母竟然端坐在沙发上,电视也没开,好像专门在等她一样。
爸?妈?怎么了?林可颂的心里莫名忐忑了起来。
难道是昨天自己告诉妈妈,她辞掉了第三份工作之后,他们决定要开一个家庭会议来批斗她了吗?可颂啊……爸爸有一件事情跟你商量一下。
哦……什么事情?林可颂将所有东西放在桌上,不断打着腹稿,如果父亲说起辞职那件事,自己该如何向对方保证她将在一个月内找到工作。
你叔叔在纽约做厨师,你是知道的。
嗯。
林可颂点了点头。
她的叔叔林峰(备注:不是电视上那个林峰),和朋友合伙在纽约开了一个小小的华人餐厅。
叔叔是餐厅的大厨。
听说餐厅的经营情况应该不错,每次过年回来,叔叔都显得很得意。
你叔叔的餐厅现在越来越忙了。
他很想我们家能帮帮他。
你不是刚辞掉工作了吗?他想要你过去帮忙。
帮忙什么?林可颂有点转不过弯来。
餐厅里洗碗端盘子的人不少,但都不是自家人。
你叔叔又要在后厨忙着做菜,根本管不了他们。
你婶婶去世得早,你表妹还在读书帮不上忙。
你就去当个监工,看着餐厅里那些雇员,让他们好好做事。
就这么简单,你叔叔给你的薪水也很厚道,还包吃包住。
从父亲说话这倾向,明显是希望她去。
是啊,可颂,你不是学酒店管理的吗?正好可以去你叔叔那里涨涨经验。
还能去美国见识一下,开拓一下视野。
我和你爸爸都觉得挺不错的。
而且……我和你爸爸觉得,如果你能适应那里,可以找一个合适的学校攻读硕士学位。
这样子,等你再回国找工作,也许就不会到处碰壁了。
纽约……竟然是纽约?虽然去叔叔的小餐厅里做个监工和什么酒店管理实在差距太大,但能挣钱甚至于留学,对于林可颂来说是很有诱惑力的。
她不是听不懂父母的期望。
他们真正的用意不是要她去叔叔那里打工,而是能以此为机会在那里拿一个学位回来。
家里刚还清房贷,并不是很有余裕,支付林可颂的学费勉强可以,但压力不免有些大。
父母的意思不外乎是他们资助一部分,剩下一部分就靠她在叔叔那里打工挣钱了。
纽约……那是宋意然即将去的城市。
宋意然并没有说过自己会去那里多久,也许一两年,也许会在那里定居。
林可颂已经做好了退出宋意然生活的准备了,可现在又来了这样一个机会?这到到底是天降乐透彩票,还是老天爷要她继续和宋意然这种烦恼并快乐的生活?可颂,你不用急着下决定,可以好好想一想。
如果你同意的话,你叔叔那边会为你做雇主担保,签证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好,我会好好想一想。
这天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她根本无法睡着觉。
脑海里想象的都是自己和宋意然在纽约的生活。
梦里的宋意然穿着最普通的牛仔裤和T恤,与她并肩走过百老汇大街,漫步时代广场,遥望自由女神像,一切没好到……不真实。
肚子撑得要命,吃太多的林可颂还是爬起来到厕所里全部吐掉了。
果然,美梦就像吃太多,勉强撑下去了,也不会有好结果。
第二天,林可颂坐在电脑前开始搜索关于纽约的一切时,手机响了。
看见屏幕上的那个名字,林可颂近乎习惯的心脏微微漏了一拍。
喂,什么事?这么早你这个失业女青年就起床了?宋意然的声音悠然自得,听在林可颂的耳朵里就像暖洋洋的日光照在身上,大脑反应都要慢半拍。
知道我现在失业在家应该想要睡懒觉,你还这么早打电话来骚扰我?我只是怕你早饭吃太饱塞不下午饭。
中午,浪花饭店十二点见,我请吃饭哦。
看来宋意然又要继续他走之前喂饱她的大计了。
不知道如果告诉他,自己很可能也要去纽约的话,他会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好啊,到时候见。
你要是迟到,我踢爆你脑袋。
我一向很守时的。
呵呵。
林可颂挂了电话。
宋意然确实很守时,据说没有一个女朋友吐槽约会的时候这家伙迟到过。
但是对林可颂可就未必了。
还记得那年《阿凡达》火爆上映,林可颂好不容易抢到了两张票,约了宋意然去看。
这家伙满口答应,结果睡到电影散场才到。
要不是看他头发也是乱糟糟的,明显一醒过来就赶来了,林可颂真的会一拳砸在他那张好看的脸上。
也是从那天开始,无论两人是相约吃饭、睡觉还是打游戏,等等……是吃饭、学习、打游戏,林可颂都要叮嘱对方不许迟到。
担心路上太堵,林可颂提早了一个半小时就出门了。
来到浪花饭店前,看着那个高大上的门,林可颂呼出一口气。
这家饭店的装潢复古而豪华,听说菜品一流,不少杂志都说如果它拥有米其林三星的水平。
出入这里的,自然也都是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
林可颂还没踏上饭店台阶,一辆黑色蹭亮的宾利停在了饭店门前。
旋转门转动起来,几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迎了出来,脸上堆笑得都快起褶子了。
饭店里的什么大堂经理和其他服务员都迎了上去,一副诚惶诚恐的模样。
哎呀!江先生!欢迎欢迎!我们浪花饭店的董事长赵董从今天早晨酒店,就在这儿等着您大驾光临了!林可颂不禁望了过去,心想到底是什么人物,迎接的阵仗还挺大。
那位秃了顶的赵董亲自上前,将车门打开,撅着屁股抬手顶住宾利的车门,生怕里边的人磕着碰着。
只是那姿态……实在没有穿着笔挺红色制服的门童养眼……首先,是穿着深色西装裤的长腿迈出。
光是这一条腿,林可颂就摸了摸下巴:不错啊,优质型男啊!不知道脸长怎样!那个所谓的江先生微微低下头,离开了车子,站起身来,立即高出那位秃顶赵董一头,目测身高超过一米八五啊!他微微整了整衣领,动作并没有偶像剧里那么夸张,却显得内敛严谨。
背脊笔挺,身形优雅。
不得不点赞。
林可颂能够看见的只有对方的侧脸,但那样利落如同刀凿的轮廓以及深邃的眼睛还是给林可颂造成了强而有力的视觉冲击。
只是对方没有任何表情,神情也显得漠然。
他的手中不知道握着某样东西,轻轻一甩,仿佛被折断的银光,接着连在一起。
谢谢。
他的声音冰冷,听在林可颂的心里,全身血液的流动仿佛也慢了下来。
那句谢谢只是出于礼貌,并非真心。
当他手中细长的杆子在地面上有节奏地敲击起来的时候,林可颂才意识到,对方的眼睛看不见。
那位赵董就要上前去扶住对方的时候,从同一辆车里下来的另一个年轻人制止了他。
赵董,江先生能照顾好自己。
意思是不需要那位赵董不需要用搀扶慈禧太后的姿势去扶那位江先生。
江先生没有说话,只是瞬间所有出来迎接他的人都退到了两边。
他的盲杖敲击在旋转门上之后,静静地等待了两秒,当空间转出来后,他信步走了进去。
☆、背黑锅+吐槽+找虐=兄弟林可颂歪了歪脑袋,一根盲杖就能有这么大用处?他就不担心夹住自己吗?就连林可颂她这个眼睛看得见的人,都偶尔会被旋转门夹住呢。
不过林可颂也没看美男看得忘乎所以,毕竟那男子从神态到步伐都透着一股子凉意,多看两眼,心里都拔凉拔凉的。
林可颂进了饭店,才知道宋意然订了一个小包厢。
跟着身着旗袍婀娜多姿的服务生进了房间,才知道这个小包厢也有多特殊。
它位于饭店的最高层,四面中有三面的墙壁是落地玻璃,可以完美地看见街景。
林可颂揉了揉鼻尖,宋意然的脑子没坏吧?请她吃饭,用得着订一个这样的包厢吗?这间包厢很贵吧?虽然这问题很俗逼,林可颂还是决定问出来了。
包厢的服务费是餐费的百分之十。
……果然,宋意然这家伙又在乱烧钱了。
就在这个时候,门再度被打开,高跟鞋的声音以及谈笑声传来。
林可颂骤然有一股不好的预感。
当楚婷挽着宋意然出现在林可颂的面前时,林可颂的胃里再次开始翻江倒海。
可颂!你这么早就来了啊!楚婷甜美的声音响起,轻柔中又有一种让人我见犹怜的女人味。
怪不得以宋意然朝三暮四的尿性,还没有和她分手。
林可颂顿然觉得自己的想法很不地道。
是啊。
饭点的时候交通会比较堵,我怕挤不上地铁,所以早到了点。
地铁还好些呢。
不像我和意然被堵在三环上。
你知道他对我说什么吗?一上来,楚婷就挽上林可颂的手,亲热劲儿让她有点儿浑身不自在。
哦,他说什么了?哈哈,他说他要是再迟到了,可颂会踢爆他的脑袋!林可颂额头突突。
这是她对他说的话,用得着转述给别人吗?我就说怎么可能。
不过被他那么一说,害得我紧张起来,生怕真的会迟到。
不过没想到你还是先到了啊?没等很久吧?不生气吧?虽然只是开玩笑的语气,楚婷也是一脸真诚,但林可颂怎么看怎么觉得心里怪怪的。
听他胡说,我怎么可能生气?三人坐了下来,宋意然将点菜的权力交给了在场的两位女士。
而楚婷又将点菜的平板电脑递给了林可颂。
可颂,你想吃什么就点什么。
别客气啊!昨天本来意然请你吃饭想要和你好好说说他要去留学的事情,没想到我去早了,扫了你们的信。
这边跟你说声对不起啊!不过听意然说,你性格大大咧咧的像男孩子,应该不会生我气的,对吧?啊……不会。
林可颂瞪向宋意然。
你在你女朋友面前都胡说些什么呢?宋意然这家伙却只是懒洋洋地笑着,似乎乐于见到他的兄弟和他的女朋友如此和睦。
那就点菜吧!林可颂心里憋着一股气呢。
本来她期待着见到宋意然的时候告诉他,自己可能也会去纽约。
但现在,就像吃了苍蝇屎一样难受了。
不过林可颂很快就想开了。
流水般的女友,铁打的兄弟嘛!跟宋意然这个脑子有坑的家伙计较这些,根本没意思。
于是乎,她好好地点了什么阿拉斯加帝皇蟹、海参汤、黑松露鹅肝……点完菜,楚婷和林可颂聊了没两句就转向纽约了。
比如纽约这个城市名字的由来啊,纽约有哪些知名的奢侈品牌啊,纽约的华尔街啊……林可颂半句话也插不上,干脆掏出手机来自己刷网页。
直到鱼翅汤被送上了餐桌。
楚婷十分有大家闺秀的气质,一口一口轻轻地吹着,慢慢地品味,还不忘和宋意然交流两句。
浪花饭店的海参汤味道就是不错。
林可颂连着喝了两大口之后,就放下勺子了。
怎么了?可颂?是不是喝不习惯?要不然换雪蛤汤?滋补养颜的,而且甜甜的,你应该会喜欢。
楚婷一副很关心的样子,可是林可颂怎么觉得怪怪的?不好喝就不要喝了。
宋意然起身,伸长了胳膊,将林可颂面前的那份汤挪开。
喂……包厢里的服务员赶紧上前,帮忙撤走了那份汤。
还有我这份,也不要了。
宋意然说,你们这里会做酸辣汤吗?……这个菜谱上虽然没有,但是宋先生是我们这里的贵宾,我们可以请后厨为你特别做一份。
楚婷却拽了拽宋意然的袖子,这样的饭店,哪里会有酸辣汤啊?你别为难人家了!楚婷当然知道宋意然点酸辣汤是给谁喝的,这简直让她抹不开脸嘛!是啊,到这里就不用喝酸辣汤了!林可颂也觉得不好意思起来。
宋意然淡然地拍了拍楚婷的手,笑着说:你不知道可颂的舌头有多灵。
有一次我跟她去学校对面的小餐馆吃饭,她吃了没两口就说有怪味不吃了。
后来你知道怎样,那个餐馆因为用地沟油老板被抓起来了。
……可这里是高级饭店,不可能用地沟油的啊……浪花饭店可是楚婷选的。
宋意然这么说,让她多尴尬啊。
其实是我,很久没吃酸辣汤了,忽然想吃的要命。
宋意然笑着回答。
楚婷只好点了点头。
没过多久,宋意然的电话就响了,他看了眼号码,就走出包厢。
如果林可颂没有猜错,应该是宋意然的大哥打来的。
有钱人家最麻烦的事情莫过于兄弟阋墙。
宋意然忽然去美国留学,估计也是被他大哥逼走的。
可颂,我可真羡慕你啊。
意然很在意你。
啊?有吗?林可颂在心里呵呵,楚婷多半是要跟她摊牌了。
当然有。
不过还好他只把你当兄弟,不然我可要嫉妒死了。
楚婷笑的很甜美,只是林可颂胳膊上的鸡皮疙瘩起来了。
开始了,开始了!这样的情形已经不是林可颂第一次遇到了。
如果自己一直装作不明白,不知道楚婷会有怎样的反应呢?林可颂顿时起了坏心眼。
是啊。
以前读大学的时候,我们一帮同学出去熬夜K哥。
明明我占了个沙发睡觉,这家伙非要跟我挤,还说什么好朋友就要一起分享。
分享个鬼嘞!我一脚就踹他下去了,哈哈哈!还好楚婷你心胸广阔,不然你要是误会什么了,我都怪不好意思的。
谁要那家伙没心没肺呢!楚婷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林可颂在心里狂笑。
但是笑归笑,俗话说得好,宁拆一座庙不毁一门亲。
虽然楚婷和宋意然还没结婚吧,自己暗恋宋意然是她林可颂自己的事情,她没有想过要去离间宋意然和楚婷的感情。
只不过还没等林可颂好言相劝,楚婷却忍不住了。
恕我直言,可颂。
你和意然做朋友,我并不在意。
含着金钥匙出身的意然,在你这里可以找到很多成就感,所以对你比较亲近,这我可以理解。
只是可能他很多体贴你的行为会让你产生一些毫无意义的想法,这样对你没有好处也会让他苦恼。
林可颂在心底笑崩了。
原来宋意然在她这里是找成就感的?那自己天天骂他是社会蛀虫,是无脑富二代,渣男,交那么多女朋友小心得某种不治之症,宋意然竟然还能找到成就感?果然脑洞够大!楚婷,也恕我直言。
谈恋爱的话,最忌讳的就是疑神疑鬼了。
我和宋意然认识十年了。
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学四年,如果我们真的会有什么的话,现在早就有什么了。
他把我当成替他背黑锅、供他吐槽、外加找虐的朋友,他的秘密我都知道。
如果我要和他在一起的话,我也早出手了。
你说呢?楚婷的嘴角僵了。
林可颂心想,自己暗恋这家伙十年,一直没表白,果然能忍。
十年忍者神龟,若是再有十年,林可颂觉得自己就要得道成仙了!朋友,才是最安全的距离。
不是有句话吗,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
宋意然当她是自己的兄弟,其实她觉得很高兴。
自己是他的手和脚,他得多狠心才能把自己的手脚都砍掉啊?林可颂端着杯子碰了碰楚婷的杯子。
祝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啊!林可颂半开玩笑地说,希望能缓和这尴尬的气氛。
这时候门开了,宋意然走了进来。
谁和谁早生贵子啊?还能有谁?林可颂笑着反问。
楚婷也扯出不好意思的笑容说:没什么,可颂在闹我呢!之后,楚婷对待林可颂的态度好了许多,也没再说那么多暗有所指的话了。
与此同时,在浪花饭店最为豪华的贵宾厅里,江千帆端坐于桌前,冷肃的表情让在场所有人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一千美金=一天导游费?他有一张让人收不住目光的脸。
五官立体中带着一种被精雕细琢的优雅。
无论是眉骨的高度还是眼角线条的转折,都恰到好处。
而他的眼眸如同黑曜石一般,明明看不见,却极为深邃。
所有人的视线只要落入他的眼中,便有一种仿佛被看穿的错觉。
那个,江先生……我们的大厨将陆续为您奉上他们的招牌菜,希望您品一一评并且提出专业的意见。
江千帆微微侧过脸,对一旁的特助说:李彦,替我描述一下浪花饭店的就餐环境。
李彦微微靠向江千帆,用客观的语气说:酒店的装潢复古,走的是晚清风格。
所有的餐桌和椅子都是木质的。
布景接近小桥流水的意境。
贵宾厅里用于装饰的也是名家的水墨画。
地面整洁,桌面无尘无油腻。
这里的服务员相较于其他的饭店,像是接受过比较专业的训练。
上菜速度呢?江千帆的声音是毫无起伏的,让人猜不透他对于李彦的描述到底满意还是不满意。
当我们路过大厅时,三分之二的客人都已经吃上了热菜。
其他的餐桌上至少上了开胃菜。
给我倒杯茶。
江千帆淡淡地说。
赵董正要上前,助理李彦朝赵董摇了摇手,亲自起身,摸了摸茶壶的温度,替江千帆倒茶。
他执起茶壶的动作熟练,茶水落入杯中三分之二的时候收起,一滴水也没有漏出来。
江千帆抿了一口茶水。
一道一道的菜上了上来,赵董十分详细地解说,每一道菜的取材,工艺都详尽无比。
而每一道菜,江千帆只会送入口中一次。
他的咀嚼是慢条斯理的,每一次吞咽,都让其他人跟着他紧张地咽下口水。
所有人眼巴巴地看着他,希望他能说至少一个词的评价,比如好吃或者不好吃。
直到海参汤被送到了他的面前。
赵董还想要说什么,李彦朝他摇了摇头。
赵董事,其实只要江先生尝一口,他就知道菜的材料有哪些,烹饪的方式是怎样,以及厨师的功底如何。
……哦,怪不得业内都说江先生拥有‘绝对味觉’呢!原来如此啊!江千帆舀起一勺海参汤,吹凉之后送入口中。
不到一秒钟,他取过茶杯,将汤吐了出去。
怎……怎么了?这汤有什么问题吗?赵董着急地站了起来。
其他陪同人员也是十分紧张。
如果是在我的餐厅,我不会把这样的汤送去客人那里。
什么?赵董傻了,对身边的人极为愤怒地说,这道汤的厨师是谁?给我把他叫过来!不到三分钟,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厨师就按着自己的帽子急匆匆赶了过来。
赵董不由分说劈头盖脸一顿怒斥:原来是你啊!李德新!你师父还说你是个好苗子,要我一定把你招进我们浪花饭店来!你就是这么报答我的?这份海参汤是给江先生品尝的,你竟然让江先生食不下咽!名叫李德新的厨师完全愣在当场。
从此时此刻开始,你被炒掉了!李德新的拳头握起,他想要开口解释什么,最终还是话到口边又咽下。
就在他正要将厨师的帽子摘下来的时候,一直沉默的江千帆开口了。
微凉的声音在这个空间里如同冰凉的红酒不紧不慢地旋转。
你的名字是李德新?是的,江先生。
这份海参汤,体现了你对味道的平衡以及火候的掌握到达炉火纯青的地步。
你的烹饪技巧很高超,但是有些瑕疵再好的厨师也难以掩盖。
你能用如此劣质的食材,将汤的口感以及味觉提升到这种程度,很难得。
江先生?你的意思是……赵董从江千帆那里没有听到任何斥责李德新的意思,甚至于……是在称赞?赵董,我想你的酒店管理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采购。
你所有菜品使用的食材中,牛肉、羊肉和鸭肉都不是最新鲜的。
当然,最劣质的还是这个海参,它在被空运来你的酒店之后,并没有用最合适的方法冷藏。
这些问题,在我的餐厅是绝对不允许出现的。
很明显,就饭店经营理念上,我和你的意见不同。
所以,我们也不是最合适的合作伙伴。
赵董完全傻住了。
浪花酒店如今声名在外,前来就餐的客人不计其数,如果一直要采用当天的食材,压力太大了,再加上为成本考虑,不得不做出一些退让。
但是赵董没有想到,江千帆连这些都能尝出来?这是不是吹毛求疵?他望向江千帆的助理李彦,李彦只是用爱莫能助的表情朝他摇了摇头。
江千帆此时已经起身,甩开了他的盲杖,走向门口。
当他路过李德新的时候,开口说:我在曼哈顿有一家海鲜餐厅。
如果你想要来试一试身手,你知道怎么找到那里。
在那里,你会得到最新鲜的食材。
说完,江千帆就走了出去,助理李彦赶紧跟上。
李德新完全不敢相信自己刚才听到的是什么。
江千帆是华人饮食界最大的传奇,不仅仅是因为他在十八岁的时候在纽约已经成为了米其林三星主厨,更是因为在他的经营之下,江氏在美国的二十家餐厅里,已经有六个获得米其林二星,三家餐厅连续三年获得米其林三星,而那家曼哈顿的海鲜餐厅就是其中之一。
李德新听到赵董要炒掉他的时候,本以为自己的厨师生涯已经完了。
离开浪花饭店,只怕很难在其他餐厅立足,但是江千帆却亲自向他伸出橄榄枝?而对于林可颂来说,这顿饭还算气氛和谐地结束了。
临走时,宋意然问要不要送林可颂回家。
林可颂摇了摇头,说自己还想去商场买点儿东西。
她可没有做电灯泡的喜好。
宋意然没有急着走,仍旧站在饭店的门口与林可颂闲聊。
嘿,我说今天的海参汤,你是觉得哪里不好喝?……其实之前我妈妈也有炖过海参汤,觉得很鲜美。
但是今天的海参汤,总觉得不大新鲜。
就在这个时候,在众多簇拥之下,江千帆和助理走了出来。
正好听见了林可颂所说的那句话。
江千帆的脚步微微顿住,脸侧向林可颂站立的方向。
李彦转身对追上来的赵董说:现在连你的客人都能尝出海参汤的问题。
赵董,我们对浪花饭店很失望。
说完,李彦便带着江千帆上了车,车子扬长而去。
赵董正要向火上浇油的林可颂大发脾气的时候,却发现林可颂已经走远了。
林可颂背着包,其实她并不是真的要去逛什么商场,只是不想看见宋意然和楚婷亲亲我我。
与她背道而驰的宾利里,一直沉默着的江千帆忽然开口:刚才站在浪花饭店门口指出海参不新鲜的人呢?李彦赶紧向后望去:她正一个人在路上走,好像是要去乘坐地铁。
我有事情问她。
李彦微微愣了愣,立即对司机说掉头,追上那个女孩。
于是在十几秒钟之后,一辆黑色宾利嚣张地停在林可颂的身边时,林可颂被吓了一大跳。
她向里面靠了靠。
刚才自己看情形不妙,三两步就离开现场了。
不会是那个赵董派了人来揍他吧?但是车窗摇下来,林可颂看见的却是在饭店门口见过的那个盲眼冰山帅哥?就是你尝出来浪花饭店的海参不新鲜?江千帆的声音是冰凉的。
林可颂听不出丝毫感情的波动。
她甚至想去探一探对方的鼻息,到底这家伙是活着的呢?还是吸血鬼?我是这么觉得的。
我想我有抒发我自己感觉的权力吧?而且我也没到网上去发布消息影响浪花饭店的声誉!林可颂希望自己看起来硬气一点。
早知道她就不要拒绝让宋意然送她回家了。
你误会了,小姐。
江先生和你的评价是一样的。
因为厨师的手艺很高超,将海参的不新鲜处理的很好。
但是你却能尝出来,说明你的味觉不错。
坐在江千帆身边的李彦温和地解释说。
林可颂暗暗呼出一口气来。
不是浪花饭店派来寻仇的就好。
你是这里的人吗?江千帆再度开口。
他的每一个疑问句,在林可颂听来都像是陈述句,微微压迫着她的神经线。
是的。
你对这座城市的小吃熟悉吗?江千帆的话说完,一旁的李彦露出惊讶的表情。
当然熟悉。
从小在这座城市里吃到大的。
真正有特色的东西从来都不是浪花饭店里的东西,而是大街小巷里一些老字号或者小店里的。
这时候,江千帆忽然将车门打开,走了下来。
我支付你一千美金一天的导游费,带我去品尝这些小吃。
如果这些小吃里面有让我觉得好吃的,我会另外再支付你五百美金的奖励。
什么?林可颂觉得自己是不是幻听了?带他去吃吃喝喝的就能挣一千美金一天?这家伙没问题吧?☆、王婆婆的炒肝儿如果你不愿意,就算了。
江千帆正要转身回到车上,林可颂如同火箭一般立马抓住了他的胳膊:愿意!愿意!一千美金是现金还是转账还是支票!当这句话喊完之后,她顿时觉得自己好像在金钱的面前低下了自己一向不怎么高傲的头颅,露出了当宋意然用麻辣小龙虾奴役自己时候的狗腿本性。
可是一千美金啊!折合六千多人民币!如果自己真的要去纽约,肯定是得带点儿资本过去的啊!一天就挣一千美金,不过带着这位眼睛不怎么好使的冰山先生去吃吃喝喝而已,正当劳动所得,为什么不要?但是江千帆却蹙起了眉头,十分用力地收回了自己的胳膊。
糟了……难道自己太过猴急,惹怒了老板了?这位小姐,江先生不喜欢别人碰他。
助理李彦出声提醒。
林可颂赶紧收回自己的手。
另外,江先生在华人饮食界是很重要的人物。
特别是他的味觉。
所以我希望你不会带着他去吃什么影响身体健康的东西或者环境脏乱的地方。
李彦的暗示十分清楚明白。
林可颂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
江千帆说想吃有特色的东西,但是有特色的小吃估计达不到李彦的要求啊。
这时候江千帆却将自己的盲杖甩开。
那个动作十分优雅,有一种古代剑客亮剑时候的冷静与锋锐。
他将盲杖的另一端伸向林可颂,示意她握住,说了声:我们走吧。
江先生,为什么不坐车?不用了。
坐进那辆车,哪里都去不了。
可是……江先生……你坐不惯出租车啊!李彦不敢触碰江千帆,但是却一把摁住了带路的林可颂,林可颂左右为难。
看来这一千元美金不好挣。
还有,出租车有什么坐不惯的?江千帆沉默不语。
李彦只好对林可颂说:如果你们是做出租车去某个地方,你要记住一定要主动替江先生开门。
江先生不会去碰被许多人碰过的东西。
还有记住,你要抵住门框,千万别让江先生撞到自己。
你要给江先生垫上垫子,江先生不会坐被许多人坐过的地方!坐下之后,你要摇下出租车的玻璃,通风透气!江先生不喜欢闻烟味还有其他的异味!林可颂已经抑制不住自己满脸黑线的心情了。
说白了,这位江先生不但眼瞎,还是个洁癖男!不是都说眼不见为净吗?他这么洁癖是闹怎样?这时候,江千帆终于开口了。
我是不会坐地铁、公交以及出租车的。
林可颂只能望向那辆闪亮亮的宾利,由衷地建议还是坐车去吧。
但是江千帆说的下一句话彻底让林可颂无语了。
你会骑自行车吗?六岁就会了。
李彦,你现在去买一辆自行车来。
让她骑自行车带我去。
林可颂傻眼了,什么?她不是没带过人。
曾经学校组织骑自行车去郊游的时候,宋意然少爷病犯了,自己只好以一介女流的身份带着他骑了两个多小时,导致第二天腰酸背痛,特别是两条腿连走路都迈不开步子了。
这样太危险了!李彦再次反对。
你是我的助理,你的工作是满足我的要求而不是不断否决我的决定。
江千帆的声音凉凉的。
李彦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了。
是的,江先生。
林可颂尴尬地拽着江千帆盲杖的另一端站在路上。
不少行人路过都忍不住多看他们两眼。
毕竟江千帆有着过分出色的外貌以及极有疏离感的气质,而林可颂现在却觉得自己是在遛帅哥……啊,是被冰山帅哥遛。
李彦的办事效率超乎林可颂的想象。
不到十五分钟,他们就买来了一辆自行车。
林可颂瞄了一眼贴在上面的价格,差点没吓死,够她两个月实习薪水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在前车篓子里放上了江千帆专用的餐具、纸巾等等。
李彦还把林可颂的身份证给拍了下来,意思是如果他的江先生出了什么问题,他们就会报警抓她。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林可颂忽然有点不想接这个活儿了。
天上果然不会掉馅饼……林可颂扶着自行车,硬着头皮说了声:您可以坐上来了,江先生。
嗯。
江千帆坐了上去,林可颂一咬牙,踩了出去。
还好有宋意然给她做练习,不然她搭着江千帆这个目测一米八五的大男人怎么可能还骑得这么英姿煞爽?错了……是英姿飒爽。
你叫什么名字?身后的江千帆问。
林可颂。
林可颂吸一口气,身后这位金主必须得小心对待啊,江先生对小吃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偏好?只要在一般的高档餐厅里吃不到的东西就好。
这样冰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林可颂因为用力蹬脚踏而起了薄汗的背脊这会儿又是凉飕飕一片了。
林可颂在脑海里飞速搜索。
自行车也远离大街,驶向一些小街小道。
江先生,既然是民间小吃,那就肯定不会像是浪花饭店那么讲究了。
只是吃口味,要求不了品质了。
林可颂得提前给这位江先生打好预防针。
不合他口味不要紧,万一他在吃东西的地方表示出不满和不开心的话,场面会很尴尬啊!嗯。
那个……我选的地方也是我觉得相对比较干净的。
我吃了二十年也没闹过一次肚子的地方。
嗯。
只是都是写街边或者胡同里的小店,有些店就是对方的家。
嗯。
林可颂忽然觉得词穷了。
仁兄,你除了嗯之外,还会说点别的吗?同样是坐在她的自行车后面,林可颂忽然觉得比起这位江先生,宋意然绝对是萌萌哒!江先生,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啊?林可颂觉得要是连坐在自己单车架上的人都不知道叫什么,实在太坑爹了。
江千帆。
这就是回答,三个字。
比如哪个千,哪个帆,一点附加的解释都没有。
直到几秒钟之后,林可颂终于反应过来对方的名字可能是江千帆。
江水东逝,千帆尽过。
这个名字听起来有点看尽沧桑的惆怅。
但名字的主人却漠然到让人不知如何相处。
林可颂在沉闷中蹬着单车,终于来到了一个路边小摊,一位老婆婆正围着口锅,缓缓搅拌着。
几张折叠桌前,几对年轻的小男女正在慢慢吃着什么,相互说说笑笑。
空气里飘着一股令人下意识流口水的香气,林可颂还没停车,就忍不住咽口水了。
她单脚点着地,说了声:江先生,我们到了。
王婆婆的炒肝儿,是我从小吃到大的。
江千帆下了车,林可颂这时候才发觉李彦买了自行车却没买锁!她只好随手将自行车靠在一旁,用餐巾纸垫在折叠椅上,请江千帆坐下,然后覆在他的耳边小声说:因为这是小吃摊子,所以碗和筷子都是随便洗了洗之后放在热水里煮过就算消毒了。
您不介意吧?江千帆别过脸,很明显对林可颂的靠近很不喜。
能做到这样已经不错了。
林可颂开心地去找王婆婆点炒肝儿了。
就连宋意然那个嘴刁的家伙都会恬不知耻地要她打包王婆婆的炒肝儿给他带去学校。
她就不信这位江先生会觉得王婆婆的炒肝儿不好吃!林可颂从王婆婆那里接过炒肝儿,小心翼翼地端到江千帆的面前,江先生,有点烫,你小心一点。
她将勺子靠在碗的边上,本来想带着江千帆的手去碰勺子,但想起李彦说过他不喜欢别人碰他,于是只能安静地坐在旁边。
江千帆低下头,温热的蒸汽缭绕而起,带着炒肝儿浓郁的香气。
他的睫毛很长,鼻骨十分高挺。
在这样薄薄的热气之下,原本冷峻的五官也柔和了起来。
林可颂在心里感到深深地可惜。
如果他看得见,大概就真的很符合女孩子幻想的总裁狂霸酷拽了吧……她还是第一次见到有谁的外形能跟宋意然那个花心大罗卜相媲美的。
江千帆吃东西的动作内敛而优雅,缓慢但不会让人觉得矫情与女气。
相反,林可颂必须承认,真的很有观赏性。
当嘴唇开启时,可以微微看见他的舌尖,碰上勺子的那一刻,这个一脸漠然的男子多了一分撩人心绪的感性。
只是他只吃了一口,就放下勺子了。
怎么了?是不好吃吗?就食材来说,猪肝很新鲜,猪肠处理的很干净。
在油熬热之后加入八角与茴香炸透之后放入生蒜。
炸至金黄之后,再佐以适量的黄酱,并且熬制口蘑汤。
相互融合之后勾芡。
本来内脏是最不好处理的食材,但是这份炒肝儿却提炼出了猪肠与猪肝最鲜美的感觉。
所以你是觉得好吃了?林可颂的眼睛亮了。
她记得江千帆说过,如果带他尝到了让他觉得美味的东西,出了一千美金的导游费之外,还有五百美金的奖励!普通的路边摊能做到这样的地步,确实难得。
但谈不上好吃。
林可颂囧了。
哪里不好吃了?怎么不好吃啦?为什么不好吃啦?这简直就是侮辱王婆婆几十年的手艺啊!☆、资本家=被唾弃口蘑汤中加入的口蘑太多。
适量的口蘑可以为猪肝与猪肠提味,但如果量多了的话,就会掩盖住这个小吃最精华的部分。
说完,江千帆已经准备起身了。
林可颂看着那一碗几乎没被动过的炒肝儿,心疼的要命。
每次自己将王婆婆的炒肝儿带去给寝室里的那群馋嘴猫,她们恨不得打包盒都给舔干净了。
可江千帆却只吃了一口,还一副指点江山的口气。
林可颂不想王婆婆看见剩了这么多,赶紧就着江千帆用过的勺子,三两下吃了半碗下去,差点没把天花板给烫了。
江千帆却用盲杖敲了敲桌面,低声说:走了。
去下一个地方。
林可颂随便擦了擦嘴,心想王婆婆的炒肝儿不合你的口味,偌大个城市,总有合你口味的小吃吧!她扶稳了自行车,江千帆坐了上来,林可颂在心里想着下一个地方去哪里。
渐渐地,他们来到了一个胡同。
车轮下的石板路已经不那么齐全了,不由得颠簸起来。
林可颂晃荡了好几下。
她本以为身后的江先生会至少抓住她或者抓住坐垫,但是他始终淡定地将双手垂落在腿上。
这让林可颂起了坏心眼。
她故意发出啊呀啊呀的叫喊声,歪歪扭扭地向前骑去。
但是令人失望的是,按道理盲人的平衡能力是不怎么样的,可江千帆却始终稳如泰山地坐在她的身后,连一声惊呼都没有过。
我的听力很好,林小姐。
这条路上的行人很少,路面虽然并不平坦但以你的能力应该可以很好地掌控平衡。
江千帆的声音凉凉地从身后传来。
林可颂一颗心顿时沉了下去。
她只是想开个小小的玩笑而已,不会被扣导游费吧?那个……我只是觉得气氛有点冷场,活跃一下气氛而已……呵呵……同样的事情她也对宋意然做过,这家伙就会恬不知耻地说什么要死一起死,然后两个人哈哈大笑。
可是当后座的人换成了江千帆,就真的成作死了。
我和你之间不过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不需要活跃气氛。
江千帆的声音像是机器一般毫无起伏,甚至带着微凉的金属质感。
林可颂发现自己竟然无言以对。
她一边骑着车一边在心里想着,这位江先生到底是生活在怎样一个环境里。
连最基本的人情世故都不懂吗?就算他们只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她这么辛苦骑着车载着他溜过这些大街小巷,难道连说笑两句的资格都没有?看他去浪花饭店乘坐的是豪车,饭店的董事又亲自相迎,还有那个什么助理李彦也是一副对他关心得要死的模样,说他是什么重要人物——多半就是个资本家吧!资本家都是要被唾弃的!当他们来到胡同的尽头,与一条大街的交汇处时,林可颂停了下来。
一阵油爆炝锅的味道传来,以及浓郁的酱汁香气,林可颂下意识舔了舔嘴唇。
江先生,我们到了。
尝尝这里的爆肚吧。
一般外地人都喜欢去什么有名的小吃街或者商业街吃爆肚。
其实那就是忽悠外地人的,反倒是这种胡同里或者街边的爆肚做得更加正宗。
除了介绍吃的,林可颂已经不想和他说别的话了。
照例,她在江千帆坐下之前,先用纸巾替他把座位都给擦干净了,小桌的桌面也擦得一点油光都没有。
林可颂在心里想,这还没去叔叔的餐馆呢,自己就已经当上服务员了……当她倾下身来的时候,她隐隐闻到江千帆身上有一种清爽的香味。
那并不是男士古龙的味道,而是更加自然的气息,好像是某种沐浴乳的味道。
林可颂忍不住靠近,因为在这样浓厚的爆肚香味里,江千帆身上的气息莫名的怡人,甚至还带着一丝暖意。
在她不注意的时候,头顶翘起的发梢扫过了江千帆的下巴。
你是想要对我投怀送抱吗?对方的声音犹如从头顶泼下来的一盆冷水,林可颂迅速回到了现实。
啊,不是不是!桌子的边缘有点脏而已。
可是你刚才并没有在擦桌子的边缘。
江千帆毫不留情地拆穿林可颂的谎言。
林可颂再次无言以对。
一千美金一天的导游费,绝对要求导游要有一颗坚强的心。
她想起宋意然的没脸没皮,顿时扯起了个笑脸:江先生身上的味道好闻呗。
我就好奇了一下而已。
你别介意,我并没有碰到你。
江千帆没有开口说话,这让林可颂呼出一口气来。
因为她感觉只要江千帆一开口,必有插刀效果。
林可颂点了一份爆肚,在心中祈祷着这个让她吃了十几年都不觉得腻味的小吃能让江千帆说一声好吃。
林可颂知道这家小店并不是那么讲究餐具的干净卫生,于是取来了李彦为江千帆准备的餐具,盛了爆肚之后端到了江千帆的面前。
这种香味比起王婆婆的炒肝儿更加刺激口水的分泌,要不是在浪花饭店吃太饱,刚才又吃了几大口炒肝儿,这一份爆肚,林可颂只需要一分钟就能扫荡干净。
江千帆抬起了筷子。
他的手指修长富有别致的美感,仿佛所有经过他手的东西,都会变得美好起来。
他夹起了一块爆肚,在鼻间停留了短暂的一瞬之后,送入口中。
林可颂的心脏悬了起来。
他会觉得好吃吗?骑了这么大老远的自行车来到这里,应该物有所值了吧?那一刻,林可颂下意识睁大了眼睛,盯着江千帆的唇间。
当他的嘴唇微启,轻轻顶上食物的那一个瞬间,忽然有一种什么东西在耳边裂开的感觉。
这个男人吃东西的姿态让人感觉不到热情。
可偏偏当食物送入他的唇齿之间时,林可颂能够感觉到一种执着与纯粹。
难道真的是脸长得好看,就算说话做事都冷冰冰的也能被原谅?她默默等待着这个男人会再吃第二口,但是他还是将筷子放下来了。
怎么了?不好吃吗?林可颂紧张了起来。
对于林记爆肚,她可是很有信心的。
她在这座城市生活了这么久,吃了许多爆肚,只有林记爆肚是最完美的。
不难吃。
但是也谈不上好吃。
……林可颂顿时沮丧了起来,只是不难吃而已吗?那么她这二十年到底吃的算什么?她现在已经完全可以确定,眼前这个人比宋意然那个混球还难伺候。
为什么你会觉得不好吃?林可颂觉得就算死也要死个明白……这道爆肚,就口味而言。
比起许多专业厨师做也毫不逊色。
酱料以芝麻酱、玫瑰腐乳、韭菜花、酱油、糖、香油、韭菜花、香菜、葱末搭配调和而成。
咸香度是合适的。
酱料没问题,难道问题出在爆肚上?灼烫爆肚用的热水中也放入了花椒和葱,为了去除牛百叶的腥味。
这一点设想周到,做得也不错。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到底哪里让你觉得不满意啊?但是淋在爆肚上的辣椒油,因为火太大,让辣椒发黑,与花椒在一起,形成了苦味。
他的声音冰冷而平静,就像某种准则,某个不可逾越的界限。
所有的怀疑与争论,在他面前都不再有沸腾的可能。
怎么可能!林可颂伸手拿起筷子,夹了一片送进嘴里,十分仔细用力地品味着,只觉得很好吃。
但是渐渐的,她也感觉到些微的苦味,那种辣椒与花椒炸过头之后的味道。
可是一般人怎么会去在意那一点点苦?甚至于不用力去分辨根本就感觉不出来啊!这真的不是吹毛求疵吗?林可颂抬起眼看着江千帆,忽然在想这家伙的舌头到底是怎么个构造?这么细微的味道他只用一口就察觉到了?走吧。
江千帆站起身来,整了整自己的衣领。
等等……你的餐具……刚才你吃过了,我不会再用了。
江千帆取出盲杖,探了探路,丝毫不顾及林可颂,就这么走了出去。
林可颂看了眼那一份爆肚,心中祈祷着老板可别记恨她这么浪费。
林可颂认命地叹了口气,跟上了江千帆。
她有点怀疑,这世上能让他觉得好吃的东西到底存在不存在?还好林可颂经常光顾的小吃摊儿的位置都没有太松散,否则偌大的城市,光靠她两条腿踩着自行车,后面还坐着个一百多斤的男人,她非得虚脱了不可。
她带着江千帆品尝了徐记的豌豆黄,江千帆只吃了一口,评语是口感上佳,甜度太过。
又尝了尝天桥下的茶汤,江千帆还是只吃了一口,评语是质地细腻,厚薄适宜,但桂花卤所选的桂花不够新鲜。
林可颂已经不想说话了,只说了声上车吧,然后蹬着自行车行入小巷之中。
之后的艾窝窝、冷锅鱼、炸酱面都如同林可颂所预料的被江千帆统统一言以蔽之地枪毙掉了。
天色渐晚,原本奔着一千美金一天导游费的林可颂觉得自己是应该给对方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任劳任怨、不辞辛苦的服务,但她的耐心却快被消磨光了,而且她也没收定金不是!她很想点着江千帆的脑袋问他:我说兄弟,这么多的小吃,很多都是几十年传承的工艺,怎么到你这里就只能让你吃得下一口了?你干脆叫江一口得了!☆、偷手机贼=秃顶可偏偏后座上的人气定神闲,那张扑克牌脸连变都没变过。
你还有地方可去吗?江千帆用的不是疑问句的语气,而是陈述句。
这一问,林可颂一把火从胸口燃气,直冲大脑。
真的很想将自行车往路边一甩,给他套上个麻袋,踹他进地缝里。
啊,对了,这家伙是瞎子。
连麻袋都不用套。
可惜他那个鬼助理拍了她的身份证。
我不生气。
我不生气。
我真的不生气。
宋意然那个无脑少爷自己都忍了十年,江千帆就一个瞎子!人家都瞎了,要任性,就任性一点吧!当然还有。
这座城市这么大,你想要把这里的小吃吃尽了,还没那么容易呢!林可颂记得有一家的姜丝排叉味道还不错,当然她知道肯定过不了江千帆的舌头。
只是答应了对方做一天的导游品尝小吃,她还是会尽职尽责地在时间范围内带着他把那些小吃都逛一遍。
只是此刻的林可颂已经成了霜打的茄子,低着头,完全没有当初的雄心壮志。
空气里传来一阵臭味,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她曾经就读的初中门口。
林可颂余光一瞄,就看见一个炸臭豆腐的摊子。
忽然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在宋意然对面吃臭豆腐的情景。
自己吃得津津有味,那家伙却拧着脑袋一副快吐了的表情。
林可颂嘴角向上一扯,坏心眼又起来了。
嘿,我说,到了。
尝尝这里的臭豆腐!臭豆腐好像不是这里的小吃。
江千帆的眉心略微蹙起。
林可颂在心里想着,这会儿有戏。
姑奶奶就等着你吐出来。
这你就不知道了,整座城市的中学生,谁不知道这个臭豆腐摊子?多少学生下了课,骑着自行车到这里来买臭豆腐?不是我说,你的运气实在太好了。
学生潮已经过去,不用排队,多好!我不吃臭豆腐。
江千帆的声音凉凉的,带着命令式的口吻。
林可颂本来就没有打算说服他吃臭豆腐。
要恶心一个人,不一定非得让对方吃恶心的东西。
只要她不觉得恶心,就照样能恶心他。
那没关系,我一会儿就带你去吃姜丝排叉。
我好不容易路过一趟自己的初中,你让我过过嘴瘾啊!你这是在浪费我的时间。
我一千美金支付你一天的导游费,并不包括我等你吃东西的时间。
江千帆的声音像是从机器里放出来的,每一个字都标准清晰到媲美新闻主播,特别是那冰凉的音质,格外欠揍。
林可颂眨了眨眼睛,连吃个臭豆腐的一分钟这家伙都计算得这么清楚。
资本家果然就是资本家!疯狂压榨劳动人民的剩余价值!林可颂很想跟对方理论一番,但江千帆的时间浪费论虽然简单但逻辑充分,一时之间林可颂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背着包戴着帽子的人路过他们俩的身边,撞了江千帆一下,低着头闷着声音说了句对不起,便匆匆离开。
林可颂还在与江千帆对视的时候,江千帆蓦然开口:刚才那个撞我的人偷走了我的手机。
啊……什么?话题转太快,林可颂一时之间还没将臭豆腐与手机建立起逻辑关系。
两秒钟之后,林可颂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看向那个正逐渐混入人流之中的背包男。
你在原地等着我!哪里都不许去!我去追手机!说完,林可颂调转车头,奋力踩踏,追了上去。
她这辈子最痛恨第三只手了!有手有脚,有偷手机的本事为什么不去找个正经活儿干!更不用说今年过年的时候,她陪着父亲和母亲去看烟花表演。
等表演结束之后,她的手机就不翼而飞了!林可颂没有大声吆喝捉贼,而是憋着一股劲儿冲了过去。
就快冲到对方面前的时候,那家伙忽然一回头发现了林可颂,立即狂奔起来。
你两条腿还能跑过我两个轮子!林可颂十分神勇地冲了上去,周围行人纷纷退让。
这时候她喊了起来:抓偷手机贼了!抓偷手机贼了!前面那个背着黑色皮包的贼!大家帮忙抓住他!那家伙果断地脱了自己的包,随手扔到一旁的邮筒上。
林可颂继续喊:抓头手机贼了!就那个戴棕色毛线帽子的!那家伙脱了自己的帽子揣兜儿里,脑门上就剩下两三撮头发在风中摇摆。
偷手机贼!就那个秃顶!大家帮帮忙!就不信你还能突然长出头发来!两个好心的大叔将秃顶贼拦住了,林可颂刚要上前去说谢谢,谁知道那两个大叔却将秃顶贼拦到了身后。
我所这位小丫头,你说别人偷了你的手机?你手机什么样的?你给形容一下?那是我朋友的手机,我没看清。
林可颂喘了口气。
姑娘,这就是你不对了。
你嚷嚷着要抓偷手机的贼,可这会儿又不知道手机长什么样儿,这就无法分辨他身上的手机到底是不是偷了你的,还是本来就是他自个儿的了!林可颂总算明白了,这几个人是一伙儿的!只是她林可颂也不是好惹的!当初在大学里,宋意然忽然发了疯要去学什么跆拳道,还把她给拉上了。
结果这家伙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就坐在一旁喝果汁泡妞了,反倒是林可颂练出了些名堂。
最后宋意然的总结就是:林可颂不仅仅是他的兄弟,还是他的保镖!林可颂是有信心将秃顶男踹上天的,但是再加这两个同伙……她是不会自不量力的。
路过的行人们同情地看着她。
那秃顶男笑了笑,转身就走进小巷里了。
林可颂好汉不吃眼前亏,就不信你也没个落单的时候!她转身骑着自行车走了,但却是绕到了巷子的另一头,耐心地等着秃顶男吹着口哨走过来。
而他的同伴还在巷子与大街的交界处晃悠着,似乎是提防林可颂再度找上来。
白痴!现在可是远水救不了近火了!林可颂猛地窜出来,一抬腿就踢在那秃子的肚皮上,对方差点没吐出来。
她一把拎过对方的领子,气势十足将他摁在墙上,我手机呢!你……你小心我兄弟们过来……林可颂的余光望了望巷口,他那两个傻瓜兄弟正背对着他们抽烟呢。
干嘛?等你兄弟过来看我揍你啊!林可颂扬了扬拳头,信不信等你兄弟过来,你就成猪头了!手机呢!在……在这儿呢……秃子就要去摸自己的口袋。
林可颂可没那么傻,这家伙要是掏的是匕首那还得了?我自己来!林可颂亲自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一部蹭亮的新款手机,明摆着就不是这秃子的风格,这是你偷的那部吗?是……是……我就偷了这么一部……今天刚开张……林可颂可不傻,她顺带取出自己的手机,给这家伙照了张相,然后用恶霸的语气说:你给我听好了,你要是再敢偷手机,或者带着你那帮弟兄来找我的麻烦,我就把你照片发到公安局备案去!别啊!姑奶奶!不偷了!不偷了!林可颂哼了一声,看了眼巷口,再抬手看了看时间,那里是有摄像头的,刚好能把自己追贼却被贼的同伙拦住的录像。
她才不相信这家伙狗能改得了吃屎,铁定继续偷。
她一会儿就去警察局报案去。
转过身,跨上自行车,林可颂回去学校门口找江千帆。
一边骑着,一边想着自己刚才特别英勇的那一幕。
唉呀……勇揍偷手机贼什么的,这不是男人该做的事情吗?自己这样一点也不温柔小鸟依人。
这要是楚婷遇上同样的事情,早就在一旁尖叫等着宋意然给她追手机去。
啊……不,宋意然那厮是不会去追手机的,他只会说:没关系,再买个新的……而且自己这次是真的运气好。
万一秃子的同伙一直和秃子在一起,自己根本追不回手机。
而且万一他们发现了,冲回来,自己也只有骑着自行车逃跑的命。
唉,她还真不该头脑发热去追什么手机呢。
应该带着江千帆去报警。
林可颂正在脑子里想象江千帆坐警察局里的表情时,前车轮压着个小石子儿,车轮一歪,林可颂哗啦一下栽了下去。
自行车轮子呼啦啦旋转着。
林可颂的嘴巴却咧到了一边。
她两只手的手掌火烧一样地疼,抬起来一看,手掌被擦破了一大片。
她仰头叹了口气,坚强地站起身来,取了餐巾纸垫在手掌心,骑上自行车,继续去找江千帆。
等到她回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半了。
炸臭豆腐的摊子正在收摊。
四周早就没了江千帆的踪影。
☆、暗恋的味道=冰糖葫芦林可颂的心脏往下沉了一下。
她也没离开太久啊!人怎么就没了?老板!刚才有个长得挺好看的男的,眼睛看不见的,就站在这个位置,你知道他去哪里了吗?哦,我看见他过了马路,去对面了!他……自己过的马路?是啊。
真是不要命了!林可颂赶紧骑到了对面。
对面是一排文具用品店还有书店什么的。
林可颂挨着个儿找,还是没找到。
背上都急出汗水了。
搞什么啊!不是让他在原地等着她吗!他自己过什么马路!乱晃什么!手机都没了,让人怎么联系到他!原地等这三个字他听不懂啊!林可颂将所有的店面都问了一遍,心急如焚想着是不是要报警了,终于一个小卖部的老板对她说:你要找的那个人好像去了那个什么慕枫咖啡馆!林可颂差点没给老板跪下了。
她急匆匆去了咖啡馆,将自行车往门外一靠,就三两步上了楼。
看了一圈,终于在靠窗的位置看见了那个淡然自若冷若冰霜的江先生。
依旧清俊的面容,精致到挑不出任何瑕疵的五官,日光倾斜着落在他的鼻尖,覆上一层暖意。
就连他的冷漠疏离,丝毫无法让人心生不悦,反倒是多了一丝神秘感。
对方的面前还放着一杯柠檬水。
江千帆拿起杯子,放在唇间抿了一口,天经地义到仿佛他的世界里,林可颂就是空气。
林可颂那个气啊,就像火箭要升空一样。
她用力地在江千帆面前坐下,憋着一股气说:我不是让你在原地等我吗?你怎么到这里来了?江千帆的脸上没有丝毫觉得自己做错了的表情。
我不喜欢臭豆腐的气味。
林可颂朝天翻了个白眼,心想我还不喜欢你呢!那如果我找不到你怎么办?你肯定会找到我的。
为什么?为了一千美金一天的导游费。
林可颂有种又被插刀的感觉。
她今天憋屈了一天,仍旧愿意回来找他,还真没记起来那一千美金一天的导游费。
你的手机。
林可颂将对方的手机从桌面上滑过去。
这家伙慢条斯理地取出纸巾,擦拭着手机。
他的手指很漂亮,颔首时,有一种令人莫名心动的美感。
这还是林可颂第一次这么仔细地近距离看着他。
你是要这里吃点什么东西?还是去吃姜丝排叉?林可颂已经有些累了,声音也是恹恹的。
这里的咖啡很劣质。
闻气温就知道苦涩不醇厚。
刚才端过去的点心还留有淡淡的面粉味道,说明在烤箱里时间不够充分。
水平如此,我是不会在这里吃东西的。
江千帆将手机放回口袋里。
林可颂按了按脑门,她就知道,这里也不会符合江千帆的品味。
她也想像火山爆发一样大发一顿脾气,但是当她的目光触上江千帆宁静的眉眼时,她发觉自己爆发不起来了。
他就像山谷云雾之间的湖泊,任你地动山摇,他顾自沉静。
你在生气。
江千帆仍旧面无表情。
感谢你知道我在生气。
我好不容易帮你把手机追了回来。
你人却不在原地等我。
你要是我,什么感觉?我付你的是导游费,不需要你去帮我追手机。
又是一刀,正中红心。
不过林可颂已经连疼的感觉都没有了。
哦,我知道了。
下次不追了,走吧。
希望你一出门,手机就被偷掉!到时候就是跪着求我给你追回来,我也点杯柠檬水慢慢喝!林可颂起身,拽着江千帆盲杖的另一端,带着他下了楼梯。
当他们走到楼梯底部的时候,江千帆忽然顿住了。
怎么了?你受伤了。
江千帆忽然问。
林可颂心想你不是看不见吗?难不成你还能知道我手掌磨破了?哦,骑自行车的时候摔了一下。
你怎么知道的?林可颂心里涌起了一点点的委屈。
不过,如果对方是宋意然也许还会赏她两条OK绷。
但是这位唯我独尊的江先生……不被插刀就好。
我闻到血的味道。
林可颂看了看自己的掌心,那么点血丝他都能闻出来?虽然听说盲人虽然失去了视觉,但可能其他感官会更加敏锐,但也不至于敏锐到这个地步吧。
去一趟药房,清洗一下。
这算是林可颂陪着他的这一天里,这家伙说得最有人性的一句话了。
这附近就有一家小药店,林可颂买了瓶双氧水,淋上手心的时候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她的目光瞥见站立在窗边的江千帆。
他的表情是肃然的。
窗外的车灯灯光一排一排掠过他的脸庞,而他的眼睛都不曾眨一下。
明明是个凡人,却偏偏有一种居高临下,世间万物不为所动的气势。
她知道用美来形容男人是很奇怪的。
但是那一刻的江千帆,让她有一种淡泊而美好的错觉。
林可颂忽然开始想象,如果江千帆的眼睛是看得见的,他的脸上又会是怎样一种表情?是更加倨傲?又或者像宋意然那样漫不经心地笑?贴上创口贴之后,林可颂带着江千帆继续上路。
这座城市是十分繁华的,即便到了夜晚,也依旧人声鼎沸。
当他们来到卖姜丝排叉的小店时,店主正在收拾准备打烊。
林可颂买下了最后一份姜丝排叉。
江千帆低下了头,夜风撩起他的发丝,昏黄的灯光让他的侧脸显得不怎么真实。
如同她所预料的,江千帆还是只吃了一口。
酸甜度适宜,鲜姜味浓郁。
但是用作配料的鸡蛋腥味太重了,应该是饲料而不是谷物喂养的鸡所下的蛋。
如果用土鸡蛋的话,对于这样的小店来说,成本太高了。
林可颂解释说。
嗯。
真难得,冷冰冰的江千帆会同意她的观点。
就在这时候,一个大婶扛着冰糖葫芦从他们身边经过。
靶子上也就只剩下零星的两串了。
林可颂的舌头上泛起一股酸甜的味道,口水就快溢出来。
明明萎靡不振的心绪忽然再度雀跃起来。
你到了这里,怎么可能不吃冰糖葫芦!林可颂只买了一串。
因为她所认为的再好吃的东西,江千帆也顶多只会吃一口。
林可颂将糖葫芦伸到江千帆的面前,你小心一点,横着咬下来,不要被竹签扎中了。
江千帆张开了嘴,林可颂再次看见了他的舌尖。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江千帆吃东西的时候,只要她不小心看见他的舌尖,就仿佛有什么东西轻轻的掠过她的心脏,勾动她的思维,整个世界都在涟漪中微微荡漾。
他含住了糖葫芦,没有将它整个包入嘴中,而是咔嚓一声咬了下来。
红色的糖衣在他的唇缝间裂开,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他含住不到一秒,眉头蹙了起来。
林可颂看着他的表情,心里一阵发笑。
怎么样?……山楂应该去皮,否则太涩。
山楂果肉太酸,糖衣太薄,甜味与酸味无法平衡。
糖的质量也不好,杂质太多。
所以不好吃了?是你今天带我吃过的东西里面最难吃的。
林可颂笑了笑,她将自行车往路边一停,在台阶上坐下,不紧不慢地咬起了糖葫芦。
故意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你有没有暗恋过什么人?她随口问。
反正把他当做神一样的供着,他也不会露出不一样的表情。
不如索性想怎样就怎样。
没有。
这个答案十分利落肯定。
他的身影在路灯下纤长到孤独。
林可颂笑了,她第一次觉得自己在江千帆的面前有了优势。
至少有一些经历,她拥有,而他不曾感受。
暗恋就像糖葫芦。
包着喜欢一个人的甜甜的糖衣,但只要咬下去,就会吃到又酸又涩的味道。
特别是当你看见你喜欢的人身边总有别人而那个‘别人’通常都是一个趾高气昂的绿茶婊的时候,那种酸涩的感觉都快从嗓子眼里冒出来了。
可是,当你穿着旧牛仔裤,跟着你暗恋的那个人随意走过大街小巷,然后买了一串糖葫芦。
其实你知道它的糖衣太薄,不足以与山楂的酸涩抗衡。
但是你仍旧会觉得每一颗都让你心情愉悦,因为那个人在你身边。
江千帆站在原处,没有说话。
林可颂猜他不知道什么是绿茶婊,更加不知道什么是暗恋。
只是他难得沉默而有耐心地等着林可颂吃完了剩下的糖葫芦。
当还剩下最后一颗的时候,林可颂站起身来到江千帆的身边,歪过脸,用胳膊肘撞了他一下:喂!还剩下最后一颗了!你要不要再吃一口?不用。
意料之中冰冷的回答。
其实,后面的两颗山楂没有之前的那么酸了。
试一下啦,也许你就觉得好吃了呢?林可颂将糖葫芦伸向江千帆的唇边,江千帆没有直接拒绝,只是别开脸避开。
当他的眉眼从她的面前晃过,视线仿佛被拉伸一般。
这样的江千帆,有一种缱绻的柔软。
林可颂忽然起了坏心眼,想要看到更多江千帆回避时候的表情。
他侧过的脸,甚至于他修长白净的脖子,就像注定划破天际消失不见的流星,她只能用眼睛去看,永远无法捕捉。
林可颂踮起脚尖故意将冰糖葫芦摁向他的嘴唇,在他抬起手拒绝的时候,故意说:小心竹签!江千帆果然没有推开她,而是选择后退。
来嘛!最后一颗了!也许你尝过一千颗糖葫芦都是酸涩的,但这一颗却不一样!又不是每一粒山楂都来自同一棵树!我不是你用来开玩笑的对象,林小姐。
江千帆的声音里带着警告的意味,气压低了下去。
我没跟你开玩笑。
你为什么不能试着期待一下最后一颗糖葫芦的味道呢?酸与甜说不定就恰到好处了。
江千帆站在原处,一动不动。
林可颂执拗地将糖葫芦靠向他的唇边,脸上是坏心眼的表情。
也许他是要再次拒绝,又也许他不想再被林可颂缠下去,微微张开了嘴唇,唇线张开那一刻,就像另一个世界缓缓开启。
林可颂注视着这短暂的一瞬,蓦地将糖葫芦收了回来。
你不想吃就算了。
她咔嚓一声,将它咬了下来。
我勒个去!这最后一个最酸!林可颂将竹签扔进垃圾桶里,拍了拍手。
江千帆仍旧站立在原处,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
林可颂扯起嘴唇,在他的面前露出得意的表情:刚才你是不是想要咬下去?对方没有回答她,淡泊的眉间有一种漠然的意味。
你想不想知道最后一颗的味道?不用。
江千帆的眼眸是凉凉的,明明看不见,却因为折射了路灯的灯光,像是黑暗中寂寂燃烧的火柴。
我也没打算告诉你。
林可颂揣着口袋,走到自行车的旁边。
他口袋里的手机响了,是他的助理李彦打来的。
林可颂拍了拍车垫说:走吧,我送你回去你住的地方。
虽然一天的导游还没有结束,剩下的我可以明天补给你。
反正她待业在家,闲到发霉。
我明早的飞机。
江千帆淡淡地说。
哦……不过已经很晚了,会有人担心你的。
林可颂跨上了自行车,江千帆循着声音坐了上来。
她对那一千美金的导游费已经不那么看中了,因为累得脑子不想想事儿。
晚风有些凉,吹拂着林可颂的脸。
淡淡的甜味与山楂的气息在空气中蔓延开来。
他们骑过十字路,因为路灯有些昏暗,林可颂看得不是那么清楚,前车轮拐了一下,后车轮跟着摇晃。
林可颂努力保持住了平衡,可就在那一刻,她感觉到有什么覆在了她的腰上。
温暖的感觉如此清晰,宛如托住她的心脏一般。
但是对方的手很快就放下去了。
林可颂低下头来,抿起了唇角。
他们一路上没有再说一句话。
林可颂将他送到了市中心一个豪华酒店。
酒店门口,李彦还有另一个林可颂没有见过的外国人似乎等候多时了。
你们怎么现在才回来!林小姐,你把江先生带到哪里去了!一时之间,林可颂不知道说什么好。
反倒是李彦旁边的那个外国人按住了李彦的肩膀,用英语问江千帆:江先生,你没事吧?我很好。
江千帆的英语是微凉的,偏向于英式发音,显得严谨而内敛。
林可颂呼出一口气,将自行车推到李彦的面前,李先生,这是您买来的自行车,我现在物归原主了。
☆、是兄弟进屋也得敲门!李彦似乎还想对林可颂说什么,江千帆却对那个外国人说:梅尔,支付她一千美元的导游费。
是的,先生。
梅尔点了点头,转向林可颂说,小姐,请问你叫什么名字?那个……我叫林可颂……林可颂心想对方是打算银行汇款还是写现金支票,需不需要自己把账户信息写下来?可颂?梅尔的嘴唇上方留着两撇胡子,戴着无框眼镜,穿着十分正统的西装,看起来就像个英国老绅士。
比起李彦,确实要和蔼可亲的多。
而且,他的中文很好,几乎听不出口音。
林是我的姓氏,我的名字是可颂。
梅尔笑了:听起来像是croissant。
林可颂笑了,啊,法师羊角面包!梅尔果然撕下了一张现金支票,非常有礼貌地递给林可颂:谢谢你今天陪伴在江先生的身边,可爱的小面包。
林可颂眨了眨眼睛,他叫她什么?可爱的小面包?已经走上酒店台阶的江千帆微微停下了脚步,侧向林可颂的方向。
尽管林可颂知道他根本看不见自己,可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一种对方在对她说再见的错觉。
再见,江先生。
林可颂小声说完,走向马路对面,打算乘坐地铁回家。
李彦与梅尔陪着江千帆走入了电梯。
一直沉冷的江千帆忽然开口:那部自行车呢?哦,我想……要不送给酒店工作人员吧?李彦露出奇怪的表情,他不明白江千帆为什么会忽然提起自行车。
我要带它回纽约。
李彦张了张嘴,一部自行车而已没必要千里迢迢带回纽约,而且江千帆看不见,他根本骑不了自行车啊!但是梅尔却微微抬了抬手,示意李彦不用再说了。
当他们回到酒店房间,李彦做了一段简短的汇报之后,房间里就只剩下江千帆与梅尔。
梅尔不紧不慢地泡了一壶茶,与江千帆对面而坐。
江先生,李彦说你想要试一试这里的小吃,为什么不让他陪着你,反而选了一个陌生的女孩,而且还是自行车呢?浪花饭店并不如李彦报告中的那么出色,不足以做我在中国区域的合作者。
今天在浪花饭店里,李彦也比平常要紧张许多。
所以,江先生您觉得李彦他有什么瞒着你?我的信任,只会给一次。
如果我坐在那辆车上,我不认为李彦会让我寻找到我真正想要的东西。
但是林小姐做到了,是吗?是的。
而此刻的林可颂在地铁里靠着椅背睡了个昏天暗地,猛然惊醒的时候,同一条线路,她貌似已经坐了两遍了!摸一把口水,林可颂急匆匆下了车。
回到家里,好好地洗了一个澡,躺在床上林可颂用微信给宋意然发了一条语音信息:我好像也要去纽约了。
说完,就将手机调到勿扰模式,被子一卷,睡着过去。
第二天的早晨八点,一辆黑色宾利在行驶在市区的道路上。
前排的年轻人拍了拍车窗:没想才早上八点,交通就这么堵了!就算在纽约,早晨八点的交通都没有好到哪里去,更何况是在中国?淡定一点,年轻人。
梅尔安慰道。
车子在堵在了某个路口,几分钟寸步难行。
坐在前排的李彦小心地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老板的脸色。
江千帆还是喜怒不形于色,如同冰雕一般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的波动。
但是李彦隐隐有感觉,浪花饭店的赵董找他帮助达成与江千帆合作的事情已经被对方知道了。
江千帆想要品尝当地小吃,本来可以完全交给他李彦去计划打算,根本不用特别买辆自行车叫个小丫头带着他去。
现在又迟到了,虽然交通不是他李彦可以控制的,但他还是忍不住担心,如果他们没有赶上飞机,江千帆会不会把这一点也怪到他的身上?早晨的空气还算新鲜,江千帆半开着床,日光暖洋洋落在他半边脸上。
忽然,他开口说:路上是不是有人在卖冰糖葫芦?李彦顿住了,朝窗外看了看,只见一个老人扛着插满了冰糖葫芦的桩子正慢慢地在人行道上走着。
如果是一般人,也许会惊讶江千帆看不见怎么能知道。
但是李彦在他的身边待了将近一年,江千帆的嗅觉十分敏锐,只要是距离五米以内的气味,他都能分辨出来。
是有人在卖冰糖葫芦。
我想要一支。
李彦看向梅尔,梅尔点了点头。
下了车,李彦呼了口气。
他真的看不懂江千帆了。
味觉在江千帆的舌尖会被无限放大,无论是好吃的感觉,还是难吃的感觉。
所以江千帆对食物的要求高到让人觉得不可理喻的地步。
普通人觉得挺不错的食物,对他而言可能是难以下咽。
而冰糖葫芦这种完全上不了台面的东西,李彦是怎么想怎么觉得江千帆不可能会想吃。
但这两天下来,李彦已经明白了,作为一个助理,他要做到的不是问为什么,而是江千帆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精心挑选了一支长得最入眼的冰糖葫芦,李彦小心翼翼地用纸袋包好,送进车里。
他很好奇,江千帆真的会吃吗?车子终于动了起来。
江千帆只是自然地托着那支冰糖葫芦,没有要吃的意思,甚至于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直到来到了机场,下了车,李彦和司机开始搬行礼了,江千帆才将那支冰糖葫芦递给了梅尔。
先生?这个也是要带回纽约吗?它不是我想要的味道。
江千帆说完,取出了盲杖,向前走去。
李彦望向梅尔,梅尔又将那支冰糖葫芦塞给了他。
可是他拿着这支冰糖葫芦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啊?到底江千帆还要不要?可别又像自行车一样,等到上了飞机忽然又问冰糖葫芦有没有被打包空运回纽约!林可颂还没睡醒呢,林可颂就被人拽了起来。
给你打电话你怎么不接?都十一点了还在睡?你这是失业女青年应有的生活态度吗?戏谑的声音从头顶落下来。
林可颂一睁开眼睛对上的就是一双狭长的桃花眼。
还有鼻梁上那颗代表花心的痣。
林可颂猛地醒过神来。
喂——宋意然!你搞什么啊!怎么……怎么会出现在我的房间里!我来找你,你妈妈给我开的门,她去和其他阿姨排练什么红绸舞了。
我从早上九点就坐在你家的沙发上一直等到十一点才把你弄起来,你不觉得我已经很义气了吗?宋意然依旧是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你应该先敲门,等我把衣服穿好了,你再进来!林可颂低头一看,简直快崩溃了。
自己穿着她老爸的格子睡衣,脑袋估计也像鸡窝一样。
她的形象啊!虽然她相信自己在宋意然面前一样毫无形象可言。
宋意然装模作样走出卧室,站在门口敲了敲门:林可颂,我进来了!林可颂翻了个大白眼,这样有意思吗?还没等她回话,宋意然就顾自走了进来,反正你穿的也挺整齐的。
先说清楚,你这条微信是什么意思?就是那个意思啊?你听不懂中国话吗?老实说,林可颂不想他这样跑来问他这件事。
宋意然看着林可颂,看到让她发毛才十分认真地开口说:可颂,你该不会是喜欢我,为了和我一直在一起,所以才要去纽约的吧?林可颂的心脏瞬间被什么东西死死抓住,几乎喘不过气来。
那一刻,她忽然意识到,自己的某些心情也许最好永远不要被宋意然知道。
她扯起了唇角,做出土匪恶霸的表情,手指勾过宋意然的下巴:美人儿,大爷就是特别喜欢你。
你别老躲着大爷啊!就是纽约大爷也陪着你去!宋意然立即做出一副小媳妇的样子,娇羞状倒在床上,唉哟……大爷不要嘛!林可颂哈哈一笑,扑了上去,故意把这家伙的头发弄得和自己一样乱。
一副凌乱样子的宋意然,一脸勾人的笑。
那一刻,林可颂是真的很想按住他狠狠亲。
只是她忍住了。
滚去找你的女朋友去吧!林可颂爽利地翻身起来,去洗手间里刷牙洗脸去了。
她的眼睛有一点酸。
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挤了牙膏,开始刷牙。
宋意然抱着胳膊靠着浴室的门,那画面简直媲美电影海报,林可颂真的不想直视。
我和楚婷分手了。
林可颂一口泡沫吐了出来,接着咳嗽咳得脸都红了。
你说什么?我和楚婷分手了。
又分手了?林可颂用难以理喻的表情看着他,这次又是什么原因?我宋意然没有朋友,你跟我做了十年的朋友。
然后我的女朋友却一直想着怎么到你面前刷存在感,这不是让我宋意然难做吗?宋意然的唇上是淡淡的笑容。
得了吧,少拿我当挡箭牌。
铁定是你不喜欢楚婷的大小姐脾气。
林可颂用梳子沾了水,把她那一头鸟窝给梳了下来。
宋意然笑而不答。
喂,要不要去对面吃麻辣烫?林可颂用手背拍了拍宋意然的胸口。
你请客吗?我请就我请!林可颂拿出一张一千美金的支票,在宋意然面前晃了晃。
☆、喜欢宋意然=尿床你哪儿来的?宋意然好奇地凑上去。
眼见他长长的睫毛简直要闪瞎她的眼睛,林可颂赶紧向后退了半步,躲了过去。
反正既没卖身也没卖肾,合法所得!你管那么多!林可颂把卧室门有一个反锁,换了衣服,和宋意然去街对面吃麻辣烫了。
宋意然没有追问那一千美金的由来,倒是一边往碗里加萝卜干一边问她:你说你可能也要去纽约。
到底怎么一回事?也是去留学吗?我哪有你那么好命啊。
我是去我叔叔的华人餐厅里帮忙。
如果能攒够钱的话,也许会考虑读个硕士吧。
哦,那就尽量和我选一个学校吧!这样我就能罩着你了!得了吧,是你想我修和你一样的专业,然后你就能抄我作业还差不多!不过你真觉得我应该答应我叔叔的邀请?现在大学生一抓一大把。
你要姿色没姿色,要身材没身材,自卖自夸也不会,哪有那么容易让别人看见你的内在美?如果有条件的话,出去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也是好事,也许会让你的人生有另一种格局。
而且你去你叔叔那里帮忙,是挣钱,又不是花钱。
你还年轻,觉得那里不合适自己或者学不到东西再回来,也不迟。
说不定到了那个时候,你的心会更加沉稳,也就不会三天两头不是别的公司不要你,就是你炒了了公司了。
宋意然总是用很随意的语气说着对于别人来说很重要的事情。
但是林可颂知道,他是很认真的。
两人吃饱喝足之后,林可颂去银行兑换了那张支票。
宋意然觉得牌价挺合适的,让林可颂将现钞换成了现汇,存在卡里。
当林可颂将银行卡放进钱包里的时候,宋意然忽然扣住了她的手腕。
你的手怎么了?啊?这个啊?没什么!昨天不小心摔趴了下去,不小心把手掌磨破了!宋意然的手指暖暖的,透过肌肤,她能如此清晰地感觉到对方的力度。
血液按捺住跃动,假装平静地从宋意然的手指之下流过。
你还真是不小心。
宋意然无奈地摇了摇头,就你这样,真的去你叔叔的餐厅帮忙,可别摔坏盘子摔坏碗。
那也好过你这个连盘子和碗都没洗过的家伙。
就在这个时候,林可颂的电话响了。
手机号码没有显示名字。
骚扰电话吧。
宋意然凑过脑袋来问。
那半截白皙的脖颈就在林可颂的面前,她下意识咽下口水,正要推开对方的脑袋,宋意然却说:你确实可以挂掉了,这是楚婷的电话。
什么?林可颂微微愣了愣,如果是楚婷,我肯定得接。
宋意然抱着胳膊挑了挑眉梢,你接了估计又要心塞了。
如果她跑到我们家来闹,我们全家都会心塞。
林可颂将电话接通了,喂,我是林可颂,请问你哪位?你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吗!唷,火气还挺大。
哦,楚婷啊?什么事?你现在是不是特别开心地和宋意然在一起啊?你这个狐狸精!你惹到我楚婷,我们楚家是不会让你好过的!别啊,你跟他谈恋爱,扯上我做什么呢?我确实是跟宋意然在一起啊,我们刚吃了麻辣烫呢!你……你……上次还跟我说你对他没意思!你这个狐狸精!你……等一下,楚婷,你自己摸着你自己的良心问问,我林可颂有做狐狸精的本钱吗?林可颂开启自黑模式,宋意然在旁边笑得一双眼睛就快能挤出水来。
……那……那就要问你了!楚婷,我对于宋意然来说,就是个垃圾桶。
你以为他每次请我吃饭,那就是为了吃饭啊?明摆着他是在向我吐槽嘛!吐槽什么?吐槽自己的女朋友出门总要打扮两个小时,迟到了也从来不道歉,总喜欢穿短裙和高跟鞋……短裙和高跟鞋……怎么了?你是宋意然的女朋友,这些你都不知道?你既然做了他的女朋友,就该穿着保守嘛。
裙子至少得到膝盖啊!不然他女朋友都被别人看光了,他那颗大男子沙文心能受得了吗?你撒谎!意然不是那样传统的人!这跟传统有什么关系啊。
你去问问你身边的男性朋友,他们有谁喜欢自己的老婆和女儿穿着超短裙在外面晃呢?别的女人看着养眼,自己的女人能高兴吗?还有高跟鞋啊……你都不知道吧,他在高中里交第一个女朋友,对方年纪比他大,成天穿着一双高跟鞋。
宋意然考上大学和她分手那天,她狠狠用高跟鞋踩在宋意然的脚背上。
嘶——我现在想起来都疼啊!你还老穿着高跟鞋在他面前晃来晃去的,这不是成心揭他的心理阴影吗?林可颂的谎话说得太顺流了,就连她自己都不相信那是假的。
而宋意然一直饶有兴趣地看着林可颂,眼睛里似乎在说:我看你能瞎编到什么程度。
他怎么从来没说过呢……你确定他没说过?还是说了之后你没放在心上呢?比如你迟到了,他可能笑着对你说没关系,下一次早点就好。
然后你就自动以为他不在意了?……是这样的吗……楚婷的气势明显弱了下来,甚至于开始自我怀疑了。
当然是这样。
不然你家世比我好,长得比我漂亮,懂得也比我多,他又不是脑子有坑,怎么可能会喜欢我?是啊……他如果不是脑子有坑,怎么可能会喜欢我……所以还是做兄弟就好。
那我该怎么办啊?我要跟他道歉吗?你帮我跟他说说啊,以后我不会再迟到了,不会穿短裙了……也不会穿那么细的高跟鞋了!我所有不好的地方,只要他觉得要改,我都会改的,好不好?林可颂最怕女人这样了。
楚婷,在我看来你没什么天大的缺点,只是宋意然这个人自尊心太强太沙文了而已。
今天你愿意为他改变,明天他会得寸进尺提更多的要求。
他上一个分手的女朋友,你知道说什么了吗?说什么了?楚婷已经被林可颂牵着鼻子走了。
她说,喜欢宋意然就像尿床。
啊?楚婷觉得自己听错了。
宋意然伸出手来就要去捏林可颂的脸,却被她躲了过去。
暖一时,凉一被子。
林可颂狠狠瞪向宋意然,宋意然却厚脸皮地朝她伸出大拇指,好像还挺满意她这个总结的。
所以楚婷,如果你真的那么喜欢他,觉得无论被他怎么样都可以忍受的话,你不妨也跟他一起去纽约,一起读书,放下自尊缠在他的身边,不让别的女孩子接近他。
那样的话,他到最后一定是你的。
这是林可颂的真心话。
而她也真心这么觉得,这个世界上肯定会有这样一个女孩,哪怕被别人鄙视被别人说不值得,还是愿意缠在宋意然这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家伙身边。
电话挂断了,林可颂呼出一口气来。
宋意然却拍起鼓掌,又把脑袋凑了过来:喂,我说,什么叫做‘喜欢宋意然就像尿床,暖一时,凉一被子啊’?他的唇线很好看,开合之间有一种漫不经心的性感。
林可颂用手机在他的脑袋上敲了一下,警告说:下次无论你想甩掉哪个女孩子,再敢拿我做挡箭牌,我就把你的脸按进马桶里!啊,为什么是马桶?你不是总说你宋少爷花见花开车见车载马桶见了都翻盖吗!林可颂的心里空空的。
她觉得,只要自己永远不表白,就永远不会成为楚婷。
宋意然的胳膊却搭了上来,揉了揉林可颂的脑袋:喂,我说真的,跟我一起去纽约吧。
我会照顾好你的。
什么叫做跟你一起去纽约啊?我们俩能一样吗?你是去留学的,我是去打工的!还什么你会照顾好我呢!我告诉你,以后餐巾纸放自己口袋里!没关系!没关系!殊途同归嘛!归你个头啊!林可颂回到家里十分仔细认真地想了想。
她这个什么酒店管理专业,还真的不好找工作。
现在饭店、酒店、餐厅里需要刷盘子拖地的都多过什么酒店管理专业的。
既然如此,她还真不如去纽约擦盘子。
也许会很辛苦,也许不如自己想象中的美好。
但如果真的如同宋意然所说,自己在餐厅里打工能够攒出读书的钱,何尝不是一桩美事。
如果外面的世界比自己想象的残酷,她头破血流地回国了,也许也就不会那么心高气傲,反而能安分于现在的工作了。
于是她答应了父母的安排,决定去纽约叔叔林峰的餐厅帮忙。
知道了自己将去哪里并且要做什么之后,林可颂的生活也变得更有目标起来。
她开始跟着美剧学英语,尽量让自己的发音变得圆润起来。
她查阅各种网站,寻找纽约生活贴士,准备起各种生活必需品。
倒是宋意然这家伙,欠揍的程度也是变本加厉。
☆、纽约,纽约比如某天,两人正在用手机聊着天,宋意然忽然说:喂,可颂,你的脚是多少码的?三十五。
你有意见?当然有啊。
你得在国内把鞋子买好,什么夏天穿的秋天穿的还有冬天穿的。
不然等你到了那边,就只能买童鞋穿了。
哈哈哈!笑你个头啊。
诶,你要不要带电饭煲过去啊?好像很多出去留学的都带了电饭煲呢!我又不是去留学的。
而且我叔叔那里管吃管喝,要电饭煲做什么。
那我是去留学的,你说我要不要带电饭煲过去呢?宋意然的声音听起来好像他真的关注这件事一样。
那你带过去吧。
她就不信他真的会带个电饭煲过去。
诶,你要不要带辣椒酱过去?宋意然一本正经地问。
林可颂扯起了唇角,知道这家伙耍她呢。
要真在行李箱里放辣椒酱过海关的时候才是大麻烦。
而且唐人街或者中国超市里不是都可以找到吗!哦,我东西太多放不下了,你就多带几瓶辣椒酱过去吧。
正好放在你的电饭煲里托运,多节省空间啊!林可颂也一本正经地回答他。
宋意然知道自己没有骗到林可颂,在电话那端笑得很荡漾。
三个月后签证下来了,机票也定好了,林可颂就这样告别了父母登上了前往纽约的飞机。
虽然林可颂和宋意然订的是同一架航班的机票,但他们的位置相隔甚远。
林可颂在经济舱,而宋意然却在头等舱。
就在宋意然舒适地躺在宽敞的座椅里时,林可颂却有一种要崩溃的感觉。
因为飞行时间太长,她个子又不是很高,两条腿吊在座椅上,膝盖的部分难过得要命。
空间又窄,她想要伸一伸腿都没办法。
难过得根本睡不着啊!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空姐捧着一个枕头来到了林可颂的面前,低下头来很有礼貌地说:请问是林小姐吗?啊?我是。
这是头等舱的宋先生叫我带给你的。
林可颂有点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
给您垫脚的。
周围几个乘客望了过来,还顺带斜着眼睛想要看清楚她的两条腿有多短似的。
谢谢啊。
林可颂心安理得地把枕头垫在了脚下,当做宋意然的脑袋用力往下踩。
不是好兄弟的吗!你资助我一个枕头顶什么用!有本事资助我一张头等舱的机票啊!天天见你乱烧钱,这会儿怎么不在我身上烧一点!你个王八蛋!看我踩烂你的龟壳!十几个小时根本没有真正睡着过,飞机落地的时候,林可颂只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她的两条腿几乎已经走不动了。
到达肯尼迪机场之后,宋意然依旧气定神闲,穿着一件巴宝莉的风衣,揣着口袋,看着毫无精神的林可颂走出来。
走啊,领行李去!林可颂不想说话,只想有张能让身体躺平的床让她睡觉。
以前总喜欢使唤她做这做那的宋意然竟然绅士了起来,不仅没有发少爷病,找来了推车,还把林可颂的行李也领出来了。
林可颂这才发现宋意然的行李真的不多,反倒是自己比他要夸张许多。
电饭煲是肯定没带的,辣椒酱就更不用说了。
林可颂跟在宋意然的身后走。
这家伙又高,两条腿又长,推着车的样子悠闲得跟拍电影似的。
而林可颂明显就是电影里的群众。
周围不同肤色的人路过,说着林可颂平时不常听到的语言,广阔明亮的机场大厅,此起彼伏的广播声,让林可颂真的感觉到自己去到了另一个完全不熟悉,曾经只属于想象的地方。
就在林可颂有些茫然的时候,走在前面的宋意然忽然一把将她抱了起来。
腾空的感觉让她发出惊呼声,宋意然将她放到了行李箱的最上面。
走了!宋意然仰起脸,对她笑着。
在明亮的灯光之下有一种动人的感觉。
林可颂忽然有一种想要扣住他的脸用力亲他的冲动。
我以为这个是电视剧里女主角才有的待遇。
林可颂说。
虽然你做不了电视剧里的女主角,但是你是我宋意然生活里永远的男主角。
你觉得这说法很浪漫吗?林可颂转过身去,盘着腿,撑着下巴。
这家伙就是在讽刺她像个女汉子呗!我觉得挺浪漫的啊。
‘永远’本身就是个浪漫的词啊。
呸,如果我说你在我心里永远都是个脑残,你还觉得浪漫吗?林可颂歪过脑袋不理对方。
宋意然将林可颂和行李推出了通道。
不少人带着花、宠物、甚至于气球等待着自己的亲友。
林可颂放眼望去,开始寻找自己熟悉的脸。
一个略胖的中年男人正举着块板子,一个一个地看着托着行李的旅客。
可颂!可颂!这里!叔叔!林可颂见到了自己的叔叔,差点没从行李箱上栽下来。
还好宋意然一把将她捞了回来。
小心一点。
宋意然低下身,侧目看向林可颂。
他的手臂稳健而有力,她在他的怀抱里仿佛根本没有重量。
他的眉心难得蹙起,林可颂知道自己差点摔下去的时候,这家伙是真的担心了。
林可颂下意识别过脸去。
我叔叔在那里呢!看见了看见了!你们家的人眼睛眉毛都一个样子!看着你的叔叔,就知道等你中年发胖之后会是怎么个样子!切!林可颂连行李都不管了,和叔叔抱了个满怀。
原本还有些不踏实的心,看见叔叔在人群中等待自己的样子,就完全安稳下来了。
林可颂与叔叔寒暄了两句,看向宋意然的方向。
喂,要不要我叔叔送你一程?林可颂知道宋意然来之前就已经租好了公寓。
没关系,我在这里也是有朋友的。
宋意然推着行李朝着相反的方向而去。
一个额高眼深的年轻人朝着宋意然跑来:不好意思!我来晚了!他看起来像是混血儿,与宋意然十分热络地碰拳,看起来相识已久。
林可颂好奇地打量着对方,宋意然的朋友几乎没有几个,她都认识。
但这一个,她从没有见过。
而林可颂身旁的叔叔也望了过去,露出了不解的表情:那个……好像是……好像什么?林可颂狐疑地望向叔叔,你认识宋意然?啊……不,来接他的人……像是某个我认识的人。
是我看走眼了吧!而宋意然也回头朝林可颂挥了挥手,做了一个别忘记打电话的动作,转身与朋友离开。
林可颂在心里笑了笑。
这个家伙,无论到世界的哪个角落,都能享受属于他自己的精彩。
叔叔开了一辆面包车来接她,车子里还有各种酱料以及食物的味道。
丫头,别介意啊!这车子是又运吃的,又运人,味道有点重!没关系!叔叔你来接我,我已经很开心了!而且我就喜欢重口味!林可颂趴在窗沿上,看着窗外与国内截然不同的街景与行人,充满了好奇。
本来想带你四处逛逛,但餐厅实在太忙了!等到有空的时候,让你的堂妹克莱尔带你到处转转。
什么自由女神像啊!什么华尔街!帝国大厦、中央公园、还有那个什么时代广场!谢谢叔叔!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她的堂妹林小雪了。
克莱尔是她的英文名字。
叔叔的餐厅开在一片华人聚集地,随处可见写着中国字的招牌,来来往往的大多也是黄皮肤的国人,这里的车水马龙,以及混杂在一起的粤语和普通话,让林可颂有一种时空穿越,回到国内的感觉。
叔叔的小餐厅就在住的地方楼下。
他带着林可颂上了楼,找了几个人帮她把行李搬了上来,还打开了一间房门给她。
这间房子小是小了点儿,但是干干净净的。
你先住着,要是实在不喜欢,我们再说!不不!我很喜欢!有床有书桌还有衣柜!窗子外面还有街景!我很喜欢了!那好,你收拾着!我什么时候开始学着做事?林可颂没忘记自己是来做什么的。
不着急,慢慢来。
你刚下了飞机,好好休息,把时差倒好了再说!林可颂谢谢了叔叔之后,将行李整理起来。
铺好了床,洗了个澡,美美地睡到了天黑。
晚饭的时候,她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堂妹林小雪。
她留着一头漂亮的大波浪,戴着时髦的耳环。
晚饭只有她们两个一起吃,叔叔已经在餐厅里忙碌起来了。
菜是很丰富的,有一盘宫保鸡丁,一份小炒黄牛肉,鸡汤娃娃菜,看得让人胃口大开。
但是林小雪却对于许久未见的堂姐没有丝毫热情或者想要了解的意思,反而一直低头玩着手机。
饭吃了没两口,她就回去自己的房间了。
林可颂甚至不知道怎么开口对她说话。
林小雪进去屋子里没有多久,就忽然又快步走了出来,语气虽然谈不上没有礼貌,但是却很生冷。
堂姐,以后你要是洗完了澡,记得把头发丝清理干净。
我有点不大习惯别人的东西留在我们家的浴室里。
也就是说,在她心里,没把她这个堂姐当做家里人。
林可颂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也许是白天睡得太多,到了晚上,林可颂睡意全无。
直到晚上十一点,叔叔才从餐厅忙完了回来。
而林小雪与叔叔谈话的声音虽然并不大,但林可颂却听得很清楚。
爸,是不是她一定要住在我们家啊?我不习惯别人和我住在一起。
她是你堂姐,又不是别人。
你白天上学,到了晚上你们姐妹俩都是各自待在各自屋子里,谁也碍不着谁不是?我还得和她用一个洗手间呢!这有什么的?你不还和老爸我用一个洗手间吗?不跟你说了!林小雪关上门。
听得出来她在生闷气。
林可颂叹了一口气。
她也是女孩子,也理解那种原本属于自己的空间被别人侵入的感觉。
但是想这些也没有用。
她半分钱没挣着,父母亲给的钱也不能乱花,对环境也不熟悉,只能暂时先住在这里。
如果过一段时间自己适应了,而林小雪还是不习惯她这个堂姐的存在的话,她再搬也不迟。
这时候,林可颂的手机一颤,收到一条微信。
宋意然坐在自己的公寓沙发上自拍了一张照片,窗外隐隐还能看见自由女神像。
这家伙又败家烧钱了。
林可颂也坐在床头,自拍了一张照片给他。
对方很快发来回信:你真是一只可爱的小鸽子。
林可颂上下左右都看了看,不明白自己哪里能让对方联想到鸽子。
于是她回了一句:为什么是鸽子?宋意然:因为你住在鸽子笼里。
林可颂又有了拍烂手机的冲动。
☆、追求与较量林可颂:去死吧。
宋意然:你我兄弟一场,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林可颂:……而此时,在冷白色的灯光之下,一个身着深色西装的男子端坐于沙发前。
他的面容是俊美而无欲的,眼眸之中仿佛是一场正在坠落的天幕。
纽约的喧嚣与浮华在他的周身沉淀下来,宛如褪去的云烟。
沙发前的小几上,一杯咖啡散发出婀娜的雾气,醇厚的香氛四溢于这个空间的每一个角落。
千帆,你最近太忙了,忙到忘记和我的预约了。
坐在他对面的男子开口说话,他的声音中带着一抹安稳人心的气质。
我既然花了钱与谢医生你聊天,就不会忘记与你的预约。
冰凉而淡泊的声音响起,给热咖啡带来的暖意蒙上一层薄薄的霜寒。
好吧,好吧。
你看起来好像还是老样子。
不过你身边的人有点担心你。
你是指梅尔吗?他当然是其中之一。
他担心我什么?谢医生托了托自己的无框眼镜:他说你自从从中国回来纽约之后,行为有一点反常。
比如说,你把在中国买的自行车带回纽约来了。
你从来不会留下无用的东西。
那是我的自行车。
如果我想,我可以把它送到北极。
他的声音不仅仅冰凉,更加有一种不可逾越的距离感。
上个月,你经常叫人去买冰糖葫芦。
在纽约要找到冰糖葫芦其实很难。
即便是唐人街里,也很少看见冰糖葫芦。
所以我现在自己做。
可是你做冰糖葫芦已经一个月了。
很少有什么食物能让你摸索了一个月仍旧没有做出最让你满意的味道。
谢医生端起咖啡,轻轻抿了一口。
然后通过薄薄的镜片,凝视着江千帆的表情,想要从他眉眼之间细微的变化洞察他的内心。
但他就似天生没有感情的雕塑,毫无显山露水。
包着甜甜的糖衣,但只要咬下去,就会吃到又酸又涩的味道。
谢医生,你觉得这像什么?……冰糖葫芦。
我小时候,还没有移民来到美国之前,曾经吃过。
那么你还记得那个味道吗?本来不记得了。
但是你一提起来,我就有印象。
连嘴巴里都在发酸了。
那么你还记得你第一次暗恋某个人是什么味道吗?谢医生愣住了,随即低下头笑了起来,隐隐记得一点。
怎么了?今天我们预约的时间已经到了。
江千帆淡然起身,甩开他的盲杖,转身走出门去。
谢医生淡然地坐在原处继续喝着自己的咖啡,眉梢微微挑起,眼睛里是狡黠的光芒。
第二天是周日,林可颂伸了个懒腰,而叔叔已经把早餐都准备好了放在桌上。
你起来的还真早。
不像小雪,到现在还在睡觉呢。
我是睡多了。
如果在家里,我现在还在睡着呢。
直到林可颂吃完了早餐,林小雪才伸了个懒腰走出房门。
叔叔开口说:今天天气不是挺好的吗?小雪,你就带着可颂到处玩玩呗。
不要叫我小雪,叫我克莱尔好不好。
如果是要我带她去看什么自由女神像之类的,就算了吧。
一点意思都没有。
我下午约了同学到韩国人开的店里做美甲呢!你做个美甲而已,你堂姐刚来纽约,趁着现在不好好玩一玩,等到了餐厅里帮忙,就未必有时间了!我和我的同学也是约好了的啊!算了叔叔,没关系的。
我正好今天也约了朋友,他说带我去华尔街。
哦……是那个姓宋的小伙子吗?林可颂点了点头。
他是你男朋友吗?他长得太好看了,纽约这里诱惑多,叔叔怕你看不住他。
叔叔一本正经地嘱咐。
不是的。
我们是十年的同学。
叔叔你要是见到他可别乱说啊。
怎么,你还害羞了?才不是。
那个宋意然,我怕他口没遮拦乱开玩笑,倒时候叔叔你反而会尴尬呢!哈哈哈!不怕不怕!你的同学?来纽约做什么?不会也是到餐厅里打工的吧?林小雪状似无意地说。
叔叔用筷子敲了敲她的碗,她这才不再说话。
吃完了早餐,林可颂穿上球鞋和休闲衣就出了门。
正好也碰上画好了妆,将头发盘起来穿着露背短裙的林小雪。
林小雪从上到下将林可颂打量了一番,扯着唇角笑了笑,就踩着高跟鞋婀娜多姿的下楼了。
就在餐厅的门外,一个修长的身影悠闲地靠着路灯灯柱玩着手机。
林小雪路过的时候并没有在意,但是当她再走远两步的时候,忍不住回过头来。
她从来没有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亚裔男子,他的五官比一般人要立体。
眉眼很细致,像是被精心雕琢过一番,但偏偏又不会让人觉得阴柔女气,相反有一种利落的气质。
喂!宋意然,你靠着路灯,是要cos罗伯特·德尼罗吗?原来他的名字是宋意然。
林小雪不断在唇齿间重复那个名字。
宋意然眉宇间的那一抹锐利,在抬起头来的瞬间收敛,露出懒洋洋的表情。
我觉得我比罗伯特·德尼罗要帅多了。
又来了。
自恋是病,得治!你不是说要一起去华尔街看那只什么铜牛的吗?是啊。
听说多摸摸它的屁股能有好运。
那你知道怎么去了吗?宋意然慢悠悠摊出一张地图。
喂,你靠谱吗?面的林可颂的质疑,宋意然哈哈笑了起来。
随着他眉眼的颤动,连日光仿佛都曲折了。
我当然知道怎么去华尔街了。
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林小雪皱起了眉头。
她看得出来,那个叫做宋意然的男子身上有一种青年才俊的气质,和她的堂姐根本格格不入。
堂姐到底是怎么认识她的?这时候,江千帆坐在车里,他的脸侧向窗外,他的视线仿佛还有焦距,延伸向很远的地方。
江先生,你听说了温斯顿先生举行的那个美食大赛吗?嗯。
你会参加吗?他向你发出了邀请函。
不会。
也是,估计这又是一场名不副实的节目秀。
所有的大厨都得按照剧本来表演,根本就不是相互切磋厨艺。
而且无论是先生你,还是其他获得过米其林星级知名厨师,放在一起一较长短,无论输赢,彼此都很尴尬。
江千帆不再关注这个问题,而是望向窗外。
车子刚好开过唐人街的入口,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隐隐能听到某个女孩的谈笑声。
听说摸一摸华尔街铜牛的蛋蛋,无论炒什么股票都会节节高升。
蛋蛋?什么蛋……我又不炒股票!你自己去摸个够吧!声音越来越远,江千帆的脸侧了过去,微微仰起了下巴,似乎在寻找什么。
这时候,梅尔接了一个电话,之后表情变得古怪了起来。
先生,听说那个比赛的规则变了。
江千帆不置可否地沉默,仿佛一切与他无关。
人群中,那个有点熟悉的声音已经消失了。
就像是幻觉。
赛委会将进行海选,从烹饪业余爱好者中选出一些特别的参赛者。
梅尔斜着眼睛打量江千帆的侧脸,然后由各个获得过米其林星级的大厨来挑选学生,并给与三个月的时间进行训练。
三个月后,由这些学生代表他们的老师参赛。
这样子就避免了将美食界的星级大厨相比较的尴尬了。
赢了固然光彩,输了也不能完全代表大师自身的水平。
我感觉你在看着我。
是的,我在看着你,先生。
梅尔的眼睛里是属于长者的睿智笑意。
你想要我派人参赛。
先生,江氏拥有的是华人在这个国家所经营的实力最为雄厚美食帝国,旗下优秀的厨师数不胜数。
但是真正能够代表它最高水平的人,却是你。
如果你愿意参赛,并且指导一个普通人的话,我向您保证,无论输赢,这都会提升整个江氏的知名度以及在民众中的亲和力。
听起来我不像是个主厨或者餐饮业经营者,更像是要去竞选总统。
所以你不大愿意?厨艺是对平衡的追求,不是一种较量。
江千帆的话点到即止。
梅尔颔首一笑,这样的答案似乎早在他的预料之内。
也许你参加了,会有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发生呢?☆、华尔街的铜牛我不这么认为。
可是谢医生却觉得这对你有好处呢。
你需要和自己之外的世界沟通,而不是固守在自己的城墙之内。
我现在与你沟通的很好。
梅尔笑了笑,没有再继续说下去了。
当林可颂来到华尔街时,她是有点失望的。
这个聚集了全世界最为出色金融才俊的地方,一点没有她想象中的高端洋气上档次。
许多投资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的总部竟然都设置在这里,林可颂都有些怀疑怎么可能挤得下。
只是越往里面走,她看见那些西装革履的金融从业者们从他的身边经过,浓郁的金钱气息在空气中散播着。
宋意然买了两杯咖啡,递了一杯给林可颂。
她喝进嘴里,甜甜的。
她知道宋意然只喝黑咖啡,买给她的咖啡一定特别嘱咐了要多加奶和糖。
只是甜味之后却久久不散的苦。
喂,等你存够了钱,要不要跟我一起读纽约大学商学院?宋意然倾下身来对林可颂说。
只要一侧过脸,她就能看见他明亮的眼睛以及让人抓狂的脸。
啊?你去炒股票了,那我去干什么?嗯……你抱我大腿吧。
你真的要我抱你大腿?是啊。
别后悔啊。
不后悔。
宋意然刚说完,林可颂将咖啡放在一旁的长椅上,低下身猛地抱住宋意然的腿。
使出吃奶的力气,可惜宋意然个子太高腿太长,根本纹丝不动。
林可颂的头顶传来这家伙嚣张的笑声。
要不换我抱你大腿?他眉梢一挑,林可颂好不容易藏好的心事就要飞出来一般。
才不要!林可颂转身就走。
想要接近,又想要远离,这样的矛盾宋意然永远不会懂。
他们并没有花太长的时间就走完了整条华尔街。
在那头铜牛雕像面前,不少游客都摸着铜牛的屁股照相。
林可颂低下身,趁着宋意然不注意的时候摸了摸铜牛的蛋蛋。
但是等她抬起身的时候,宋意然就在她的身边,弯着腰饶有兴趣地看她在做什么。
这家伙凑得太近,林可颂差点蹭着他的脸。
顿时心脏一阵收紧,差点没坐倒在地上,还好宋意然胳膊一伸,将林可颂给捞了起来。
你大概是第一个摸铜牛……蛋蛋而激动到坐到地上的吧?宋意然眨了眨眼睛。
我是被你吓的,好不好!林可颂的耳根子都红了。
你不是说自己不炒股票,所以不摸吗?那万一有一天我炒了呢?那你摸就摸嘛!别人摸你也摸,有什么关系?你的耳朵都红了哟!宋意然伸出手,拎着林可颂的耳朵,气得林可颂到处躲。
如果林可颂没记错,宋意然用这件囧事嘲笑了林可颂很久很久。
和宋意然在一起,虽然林可颂多半会气死,但好吃好喝从来都不少。
两人离开华尔街去看帝国大厦的路上,看见了街头似乎正在举行什么活动。
围观者不少,人头攒动,兴致高涨。
林可颂跳起来,什么也没看见。
而宋意然只用微微仰起头,就凭借身高优势看清楚了。
好像是个厨艺比赛。
听说评审还是什么美食杂志的编辑。
他们会从参赛者中选出优秀者参加一个什么厨艺大赛。
这应该属于海选阶段吧。
宋意然好心地为一旁的林可颂解释。
一直有人进去,然后不断有人出来。
林可颂的英语虽然说得没有宋意然地道,但听力一向不错。
嘿,兄弟!感觉如何?评委把我做的菜批评得一无是处,我对厨房都要有阴影了!评委是谁?《美食家》的主编温斯顿!什么美食协会的主席戴维,还有一个美食鉴赏家卢克!哎呀!这样的评委,那还不是只有大师级别的才能勉强满足他们的胃口?但是这场比赛只有业余烹饪爱好者才能参加。
专业厨师是没有参赛资格的!这么奇怪?林可颂虽然喜欢吃,但是对烹饪却没有丝毫兴趣。
她扯了扯宋意然的袖子说了声:喂,走吧!没什么好玩的!可是宋意然却抱着胳膊微微眯起了眼睛,明显在酝酿什么坏水。
可颂,你说……美食杂志的主编、美食协会的主席还有什么美食鉴赏家,他们一般只会去品尝大师的名作吧?特别是那些菜品得到过米其林星级的主厨作品。
啊……是啊。
林可颂觉得米其林星级美食听起来很高大上,根本不属于她的生活。
她只要吃着叔叔做的特色炒菜就觉得挺开心的了。
这个海选规模不小。
那关我们什么事?你不觉得让这些嘴刁的家伙们露出难看的表情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情啊!走,可颂!你去露一手去!宋意然按住林可颂的肩膀,带着她往人群里挤。
我不会做东西啊!你别让我去!喂!喂!宋意然你别太过分了!但是宋意然已经将她带到了报名的地方,还十分流利地说出了关于林可颂的所有信息,甚至将笔塞进林可颂的手里非要她在报名表上签字。
当宋意然问起报名费的时候,对方竟然说没有。
只是别的参赛者都是提前得到消息拎着厨具和食材来的,他们却什么都没有。
林可颂难为情想要走,宋意然却直接将其他参赛者离开时带出来的东西给买下来了。
里面有煎锅有铲子还有番茄和鸡蛋以及各种瓶瓶罐罐。
太好了!可颂,你不是只会番茄炒鸡蛋吗?就做这个给他们吃!记得一定要难吃死他们!林可颂已经很久没有看过这家伙笑得如此开心了。
一脸蔫坏的表情,勾得人心里痒痒的。
林可颂就这样晕乎乎的进去了。
而宋意然则解释说自己的朋友刚来美国英语不好,他要在旁边翻译,维护现场秩序的人还真的很人性化地放他们俩都进去了,只是再三要求宋意然在林可颂烹饪的过程中不可以出手帮忙,否则林可颂将失去参赛资格。
林可颂一进去就发现现场竟然有无数人正在烹饪他们的拿手菜。
他们的表情十分专注,明显有备而来。
她看了一眼身边的宋意然说:你这是要我来做跳梁小丑吗?跳梁小丑可不是你,而是坐在那边的三个人。
宋意然扬了扬眉梢,林可颂望了过去,看见评委席上坐着三个男子,他们都穿着非常正式的西装,脸上是严肃的表情。
评委席上铺着洁白的布巾,每一个做好菜的参赛者都是用十分尊敬的表情将餐盘端上去。
三个评委之间会相互交流意见,告诉参赛者他们的评语。
只是没有一个参赛者是面带笑容离开的。
看来他们的标准真的十分苛刻。
他们吃东西的样子让林可颂想到了那块大冰山江千帆,所有端上来的菜只会吃一口,甚至于有些会因为在他们看来太过难吃而吐掉。
这让做菜的人真心很伤。
喂,别人都是认真来比赛的,我们却是来玩的,这不大好吧。
有什么不大好的?宋意然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表情,记得多加点盐!我就是炒出来了,他们说不定看一眼就不会吃了!我会为你好好包装一番的!林可颂狠狠瞪了对方一眼,她估计这回要丢脸丢大了!她按照正常的方法,炒了一份番茄炒蛋,只是品相实在不怎么样。
而一旁的宋意然则遵照比赛规定,既不开口说话也没有帮助林可颂。
盘子里的东西一片稀烂,她自己都不会吃的东西就不相信那三个评委会那么蠢往嘴里送。
等等,既然如此就破罐子破摔好了啊!反正她也不是真的来比赛的。
如此想来,林可颂就放开了。
她打开带进来的各种调料,胡乱地往里面加,然后搅拌之后加入水继续炖。
炖到番茄都烂进汤里了,林可颂才将它们盛出来,装进盘子里。
她瞄了一眼其他人的摆盘。
虽然他们都不是专业厨师,却都很认真地给自己的菜品摆造型。
有的摆盘很好笑,有的则摆得还真有那么点儿高级西餐厅的范儿。
为了不让自己白来一次,林可颂决定也好好装饰装饰自己的这个乱炖。
她先用碗把汤盛了出来,擦干净了碗的边缘,然后翻翻找找,找出几片西芹的叶子,轻轻落在红红的汤面上。
有取出一瓶黑色的有些浓稠的不知道是什么的酱料,轻轻滴在西芹叶子的边上。
林可颂很满意自己的摆盘,朝宋意然坏笑着点了点头。
林可颂压抑着自己紧张的心情,将汤送到了评委面前。
她丝毫不惧怕这些评委扔给自己的烂番茄和臭鸡蛋,她只担心他们连吃都不吃她做的东西,那样的话,这一顿忙碌就白费了。
☆、地狱怪味汤评委们看着这份汤,低下来闻了闻,似乎还在辨别汤里面到底用了什么配料。
《美食家》杂志的主编温斯顿是三个评委之中最年轻的。
他的外表看起来很温和,高挺的鼻梁,深邃的蓝眼睛,向林可颂微笑的时候也很有风度。
温斯顿拿起林可颂的报名表看了一眼说:你来自中国?额……是的……别紧张,我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对于食物我们会有点过分认真。
温斯顿用勺子轻轻搅了搅林可颂的汤,介绍一下你做的这份汤吧。
林可颂轻轻咳嗽了一声说:我的英语不太好,所以我想请我的朋友替我用英语解释给三位评委。
温斯顿点了点头,他们不约而同看向宋意然。
宋意然用圆润的英语解释说:这份汤名叫红汤,是我们中国一个少数民族用番茄与鸡蛋加入数十种香料熬煮而成。
它的技法并非只是简单的熬煮而已,而需要在不同的时候加入不同的食材,一旦加入食材的顺序不对,就会变味。
这种汤,只有在每家的女儿出嫁的时候,母亲才会熬煮出来。
所以一般来说,每个女孩一生可能只会喝到一次。
因为这种少数民族文化的没落,汤也逐渐失传。
而我的朋友正好属于这个民族,这种汤也是从她的外祖母传给她的母亲再传到了她的手上。
这可真是中华好队友啊!说起这一段来,面不改色心不跳!宋意然不该去学什么金融,妥妥的广告精英啊!世界广告界少了他这个英才,是多么巨大的损失!一时之间,所有评委都对眼前的汤充满了兴趣。
美食协会的主席戴维甚至做了一个微微舔上唇的动作。
吃吧吃吧吃吧!保证给你们非同寻常的体验!那就让我们尝一尝这份红汤吧。
评委们舀起汤来,缓缓送进口中,一副准备品尝世间美味的感觉。
首先是美食鉴赏家卢克猛地一口喷了出来。
这是什么鬼东西!你是要把我的舌头毁掉吗!还好宋意然早就做好了准备,想一旁站了站,不然他非中招不可。
而美食协会主席戴维则低下头来拼了命的咳嗽,一张脸都涨红了。
我的上帝啊!这简直就是一场灾难!给我水——快给我水!倒是温斯顿,他缓缓将那口汤咽了下去,不紧不慢地端起水杯,喝了一口。
非常独特的味道与口感。
我可以想象为什么母亲要在女儿出嫁前给她喝这种汤。
如果连这种汤都能咽下去的话,婚姻中还有什么不能忍受呢?将一整杯水都喝下去的美食协会主席戴维呼出一口气来:但愿你们那里的女孩一辈子只会嫁出去一次!卢克用十分严厉甚至于接近咆哮的语气对林可颂说:你知道这份红汤是我这三年来品尝过所有菜品之最吗?——最难吃!温斯顿取了餐巾擦了擦嘴,做出最后的补刀:林小姐,这份红汤毫无烹饪技巧可言,只是将食材放在一起的乱炖。
美食是让人感觉愉悦的,但你的汤让我身处地狱。
我诚挚地盼望着,这世上除了我们三个人不会再有第四个人吃到这种食物。
林可颂在心里嘀咕,她就是想再做一份出来也没那个水平啊。
因为她压根不记得也不知道自己放了什么调料进去。
再见。
温斯顿做了一个请你离开的手势。
林可颂和宋意然爽快地离开了比赛会场,她还担心要是自己走的不够快,评委会忽然突发奇想叫她自己把那三碗汤都喝下去呢!刚走出门去,林可颂就笑得肚子快爆炸了。
喂,你看到没?你看到那个戴维的脸吗?我怕他有高血压啊!宋意然揣着口袋,看着她捂着肚子笑的模样,你不是说不想玩的吗?我看你玩的挺入戏的。
温斯顿说你的时候,你还一副快哭出来的表情。
我那是忍笑忍的好不好!你现在不觉得自己对比其他参赛者不够认真了?宋意然问。
不觉得了。
林可颂摇了摇头。
哦,为什么?吃东西应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他们总是带着评判的心情去吃别人精心做出来的东西,这何尝不也是一种不尊重?吃过我的地狱怪味汤,不知道他们还吃不吃得出其他味道?宋意然轻笑了一声,拎着林可颂的衣领走了。
过了今天,林可颂就要在叔叔的林记餐厅正是开始工作了。
从前,林可颂就听说过开餐厅是很辛苦的。
明明中午十一点左右才会开始营业,可是餐厅里的后厨却在早晨四、五点就开始忙碌。
还好,叔叔并没有打算让林可颂到后厨帮忙,而是想要她学习收银。
收银的本来有两个人轮班。
一个上周一至周五,另一个上周末班的大学生正好也是林小雪的表弟。
原本负责周一至周五的大姐因为女儿怀孕所以要离职一段时间,林可颂就是要接她的班。
收银看起来只是将钱放进钱箱里,电脑终端还会自动计算找给客人多少钱,理论上很简单,实际操作却是手忙脚乱。
还好餐厅里的收银台比不上银行的前台,否则流水一样的业务,林可颂可以想象自己这会儿肯定已经烧着了。
于是,林可颂就在与餐厅怀旧版收银系统以及现金还有POS机的挣扎之间,完成了第一天的修行。
她很想睡觉,头发晕眼发花,那感觉就像在一天之内参加了三次高考。
匆匆洗了个澡,林可颂就在趴进了床里,刚要掀起被子便传来了敲门声。
叔叔?林可颂揉了揉眼睛,该不会是自己收的钱出了什么错吧?是我……克莱尔。
林可颂蓦地想起自己刚刚用完了卫生间忘记清理头发了,林小雪该不会生气了吧?她赶紧穿上拖鞋把门打开。
小雪,你是要用卫生间了吧,我去把掉落的头发清理一下。
哦。
那个……这周末我和我的同学要办一个烧烤party。
你可以带着你的朋友一起来。
林可颂愣了愣。
从她来了这里到现在,堂妹一直对自己比较冷淡,怎么会忽然想到请她参加烧烤派对了?如果在国内,林可颂的脑子会转得比较快,但面对林小雪,她还是反应了三秒钟。
林小雪的重点不在她这个堂姐,而是堂姐的朋友。
林可颂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这多半又是因为宋意然了。
果然有个好皮相就是不一样,车见车载花见花开,林小雪见了他也翻盖儿啊。
虽然是神女有心,但襄王必须无梦。
林小雪再怎么样也是她的家里人,她是不可能让宋意然来祸害她的。
周末吗?周末我也得在餐厅里收银啊。
你可以收工了以后再来。
林小雪的眼睛里带着希望。
而林可颂故意露出为难的表情说:小雪,等我收工的话,都晚上十一点了。
这么晚了,你的烧烤派对也快结束了吧?随便你吧!说完,林小雪就关门进了屋。
她生气了,但是林可颂的理由是成立的,她无法挑什么毛病。
林可颂微微呼出一口气来。
一周之后,林可颂迅速适应了收银的工作,即便是在高峰时期也能做到忙而不乱。
偶尔后厨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林可颂也会去帮帮忙,只是她不帮忙还好,一帮忙就完全被当做了男人来用。
可颂!来!帮忙把这几袋米扛进去!可颂,你快来看看这灯泡怎么就不亮了?可颂,洗菜的池子堵上了,快来帮忙通一通!林小雪背着包走出来,看着她汗流浃背的样子不由得扯了扯嘴角。
我爸请你来不就是看着这些人还有收银的吗?你怎么让他们使唤上你了?林可颂愣了愣,林小雪已经背着包从她身边走过去了。
可是如果自己真的就坐在收银台上,看着其他人忙着,她自己也过意不去啊。
但是更应该过意不去的是宋意然那个神经病。
他每天下午,只要没有课,四点半就会准时坐到餐厅里。
林可颂,给我倒杯水。
还特别少爷气派地用手指敲桌子。
你没看见我是收银员吗?你没看见就你闲着吗?……他一般只会点一点清淡的东西。
虽然这家伙钱多,但是并没有浪费的坏习惯,一般也是吃多少点多少。
等到七点多,餐厅到达客流量高峰的时候,林可颂就会故意走过去敲他的桌子:喂,腾个位置出来了!我还没吃完。
这家伙故意剩下一口粥,用平板电脑蹭餐厅里的wifi。
最奇怪的是,这家伙每次消费就五美金左右霸占了一张桌子,可无论餐厅服务员还是叔叔都没有要赶他走的意思,甚至于叔叔还说要谢谢他,以后他来餐厅吃东西免单。
为什么啊?林可颂完全难以理解。
☆、烂番茄指数:十星因为营业额上去了啊!你不觉得来我们餐厅的年轻小姑娘越来越多了吗?……这算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吗?宋意然这个败絮男,还真从国内香到了国外?就连林小雪也经常下了课就往餐厅里跑,故意坐在宋意然的对面,美其名曰讨论什么article review,其实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宋意然这家伙还恬不知耻地把脸凑到林小雪的身边,十分亲昵地指教对方,时不时还故意朝林可颂的方向挑眉毛,那笑容啊……还是只有销魂二字可以形容。
几乎每天都在这样的抓心挠肺中度过,林可颂的生活再度涌起波澜。
两名身着西装的男子走进了一片喧闹的林记餐厅,身后还跟着一个摄影师以及貌似节目主持人的女人。
她的穿衣很有品位,紧跟时尚却又有一股知性的意味。
她来到林可颂的面前,露出一抹笑容你好,请问林可颂小姐在吗?因为是用英语说出的名字,林可颂两秒之后才反应过来。
啊……是的……我就是林可颂,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你?啊,资料上说你刚来到纽约,所以你不认识我,我原谅你。
对方眨了眨眼睛,我是安娜丽丝·霍顿,《美食纽约》的节目主持人。
顿时,餐厅里许多人的脑袋都转了过来,名叫安娜丽丝的女人成为了所有视线的焦点。
看来她是一个很受欢迎的主持人。
只可惜林可颂来了这么久,没有看过一分钟的美国娱乐节目。
你在两周前,是不是参加了一个厨艺比赛的海选?安娜丽丝见林可颂仍旧一副懵懂的模样,不由得出言提醒。
林可颂一拍脑袋,终于想了起来。
啊!是的……完了完了,什么美食节目主持人找上门来,难道是当天的评委吃了她的乱炖,食物中毒或者更严重点……一命呜呼了?不对,如果真的是那样,找来的也应该是警察!难道说以美国人的奇葩品味,觉得那锅乱炖很有特色?你的烹饪作品让评委印象深刻,并且进入了Top 10的排名。
安娜丽丝眯着眼睛笑了起来,你将要正式参加由美国最为权威的美食杂志《美食家》以及美食协会联合举办的《大师秀》厨艺竞赛了!不可能吧?那三个评委不是说我做的东西很难吃?他们都不想再见到我第二次了!怎么可能进入什么top 10?其他参赛者得是什么水品那三个评委才能得出这样的答案?安娜丽斯莞尔一笑,神补刀:是最难吃top 10。
餐厅在安静了两秒之后,爆笑声此起彼伏。
……这个答案还比较正常。
可是你们的比赛规则不正常吧?为什么要选最难吃top 10?为了能让比赛公平啊。
我们的比赛规则,是入围者将在美食界大师的训练与指导之下,代表各自的导师参加比赛。
如果选厨艺水平高超者参赛,他们虽然优秀但水平反而各有高低,对于诸位大师来说指导起来难易程度都是不同的,这样的较量怎么可能公平?但是选水平最烂的,特别是烂到对烹饪技巧一无所知,从零开始,对那些作为导师的大师们来说,就公平很多了不是?林可颂茅塞顿开。
美国人还挺擅长玩这种逆向逻辑啊。
那个……霍顿小姐,虽然你说的这个烹饪比赛听起来很有意思,但是我实在抽不出时间来参加。
我得在这里收银。
林可颂拍了拍自己的收银机。
她对烹饪没有一点兴趣,唯一一次煮泡面还把锅烧通了。
她不想炸掉大师的厨房。
你确定吗?奖金很丰厚哦。
总共只有十个人参赛,但是入围八强的话,你就能得到一千美金的奖金,入围六强就能得到三千美金的奖金,四强就有九千美金,第三名能够得到三万美金,第二名能够得到十万美金。
而冠军的奖金则是三十万美金。
我觉得你应该好好想一想是不是真的要放弃这个机会?那一刻,林可颂只觉得有满天的美金在飞舞,富兰克林的笑容太美好。
……我真的能有机会得到奖金?这个嘛……安娜丽斯摸了摸鼻子,如果说我们挑选最优秀的人参赛,你肯定是没有机会的。
但是在一群烂番茄指数十星级的业余人士之中……我只能说一切皆有可能。
林可颂心动了。
她的目标可不是什么冠军,那么遥远的梦做着没意思。
可是如果得到第八名就有一千美金了!六强就有三千美金!这相比大乐透来说,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啊!可是……叔叔能同意吗?她好不容易对收银上手了,怎么可能请假?就在这个时候,穿着厨师白衣的叔叔从后厨赶了出来,只说了一句话:答应她!林可颂完全没有料到叔叔竟然会如此爽快。
可颂!你知不知道参加这个比赛意味着什么?叔叔抬手按住了她的肩膀。
什……么……三十万美金吗?是被厨艺最高超的大师所指导的机会!这是每一个厨师以及烹饪爱好者最大的愿望!叔叔林峰几乎是瞪视着林可颂。
一向没脾气的叔叔这一刻实在太有压迫感了。
林可颂在他的注视之下只能点了点头。
那……那我去了?林可颂不是很确定地问。
叔叔一点头,安娜丽斯就拍起手来:太好了!就这么订下了!林峰转过头来看向安娜丽斯:我想知道如果她参加比赛的话,她的导师将会是谁?这个还没有定下来。
赛委会将在这周末前作出决定,并且由专人将林小姐送去她的导师那里。
好,我们期待结果!林可颂忽然觉得叔叔比她还要激动。
安娜丽斯走之前还与林可颂握手,让林可颂对着摄像机用英语介绍自己。
一时之间林可颂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除了那句hello, I’m Lin Kesong.安娜丽斯眨了眨眼睛说:亲爱的,你知不知道你的名字听起来像是某种面包?……我知道,法氏牛角面包。
林可颂囧了,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人这么说了。
安娜丽斯在离开之前抱了抱林可颂,用摄像机绝对能录下来的声音说:好吧,为了方便评委以及观众能够记住你,就给你起个可爱的昵称——小面包怎么样?小面包,这怎么听怎么耳熟啊?林可颂拍了拍脑袋,对啦!江千帆那个大冰块身边的梅尔先生也是这么叫她的!安娜丽斯踩着高跟鞋摇曳生姿地走了,留下林可颂久久反应不来。
而叔叔已经着手安排了另一个人来顶替林可颂,还告诉林可颂从现在开始她要好好休息保存体力,一定要坚持到比赛的最后一关!可颂!你一定要把大师教你的所有技巧还有知识都记清楚,回来要告诉叔叔!……哦,我知道了。
这是要自备录音笔吗?叔叔有很多想法和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
如果可以,你一定要帮我问问大师!……好!怎么听起来不像是学习厨艺而像是去算命?叔叔这辈子可能都没有机会和那些星级主厨交流,但是你有了!所以你一定要珍惜机会!看着叔叔的表情,林可颂总算明白了过来。
别看他开的只是一个没什么名气的小餐馆,但是对于厨艺,他还是有所追求的。
即便是现在,他仍旧没有放弃这种热情。
林可颂忽然觉得这个比赛,虽然自己还没完全弄懂是怎么一回事,她在心里决定了必须认真。
至少在那么多参赛人选里,她几乎没有看到几个亚洲脸孔,所以怎么着也不能给中国人丢脸啊!……不过最难吃top 10什么的,貌似已经很丢脸了。
当晚,《美食纽约》节目就播放了寻访参赛选手的过程。
而梅尔坐在电视机前,一边津津有味地欣赏着安娜丽斯曼妙的身姿,一边喝着睡前热牛奶。
他是这一整栋别墅之中除了主人江千帆之外唯一的人。
整栋别墅寂静到令人不安,一丝风声,一滴水声都听不见。
就连梅尔看着电视也戴了耳机,生怕吵到某个人一般。
电视上的安娜丽斯来到了唐人街,在走进去之前,她对着镜头说:下面,我们即将见到的就是让《美食家》主编温斯顿先生也道尽胃口的《红汤》的烹调者林可颂!到底做出这样地狱口感的是个怎样的人呢?让我们一起去见识一下!当镜头挪至林可颂那张有些茫然的脸时,梅尔差点被牛奶呛死。
我的上帝啊!他站了起来,三两步走上前,就差没有把脸贴在屏幕上了。
还不到两秒钟,他房间里的电话就响了。
他赶紧回过身去拿起电话:对不起江先生,是我的声音太大吵到你了?嗯。
微凉的语调,只有一个音节。
梅尔无奈地笑了笑。
没办法,江千帆对声音太过敏锐,甚至于隔壁房间的水龙头在滴水他都听得一清二楚。
所以,当他休息的时候,追求的是绝对的安静。
这也是为什么这栋别墅附近再看不到其他住宅,以及晚上九点以后别墅里就连佣人都离开的原因。
因为江先生,我刚才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消息。
☆、江千帆=噩梦时分江千帆对于这个消息没有兴趣。
就在他即将放下电话的时候,梅尔再度开口说:我看见林可颂小姐了!就是那个……那个小面包!等待了两秒之后,梅尔并没有听到江千帆挂断电话的声音。
他扯起唇角,尽量用平静的语气说:那位林小姐,她参加了这次的《美食家》和美食协会举办的那个厨艺比赛‘大师秀’。
不知道谁会成为她的导师呢?江千帆仍旧沉默。
梅尔又说:可千万别是伊万那个脾气暴躁的家伙!她是个善良的小姑娘,再加上语言沟通不那么流畅,会不会每天以泪洗面啊?仍旧没有回音。
如果是莉莉丝那个表面上和善其实内里刻薄的女人也不得了啊!小面包一定会被她耍晕头转向的!她肯定不会好好教她!还是沉默。
但是电话没挂断!……哈金斯那家伙也不得了啊!他就喜欢这样看起来娇小的东方女孩!到时候一边教着她一边动手动脚……光想一想都觉得于心不忍呢!那是因为你想的太多了。
依旧是没有丝毫起伏的语调,在这样安静的夜里就似薄霜一般。
电话被挂断了。
梅尔遗憾地叹了一口气。
这一晚,林可颂睡得很好,而叔叔林峰却在书桌前挑灯夜战,将所有自己想要向米其林星级大师请教的问题一一写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赛委会竟然就派了人来到林记餐厅的楼下,两个身着黑色西装的人走了下来。
林可颂从窗台望下去,还真有一种《黑衣人》的即视感。
他们告诉林可颂,赛委会已经为她指定了导师。
叔叔刚想要问,林可颂的导师到底是谁,两个黑衣人摇了摇头说:这在比赛开始之前是秘密。
也希望林小姐能够遵守这个秘密。
林可颂甚至被要求签订了什么保密协议。
也就是说,除非她的导师点头,她是不能对外告知自己在谁那里学艺的。
而且这场厨艺比赛进行到最后,只有前三名才会对外公布导师的名字。
林可颂扯了扯嘴角,她不傻,很清楚这是保护那些获得米其林星级餐厅的主厨名誉。
要是输了就不公开,赢了就昭告天下。
这些老外还真会想。
干脆把这些大师召集在一起直接比拼就好,然后全程直播决赛。
把她这种根本没有厨艺可言的人送去比赛,不就是炮灰吗?这样的比赛有什么看头?林可颂上了车。
她的心底忽然有了一丝期待。
她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的导师是一个烹饪水准让餐厅获得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厨艺大师。
而且她还听叔叔林峰提起过,不少大师还是高级餐厅的经营者。
车子开了很久,完全离开了林可颂所熟悉的范围,甚至于越开越远离闹市的时候,林可颂忽然紧张了起来。
他们真的是什么厨艺大赛赛委会的人吗?不会是什么地下组织,杀人越货,再将她弃尸到什么荒无人烟的地方吧?不然的话,到底什么米其林大师会这样离群索居?那个时候的林可颂还不知道,真正的高级住宅区就是远离市区喧闹的。
直到车子驶入一个别墅区,绿林拱绕,空气中飘逸着花香,每栋别墅的距离都很远,偶尔出入的也是林可颂叫不出名字的豪车时,她的心渐渐安稳了下来。
车子在一栋别墅前停了下来。
这栋别墅最为与众不同的一点,就是它距离其它的别墅很远,仿佛得了孤僻症一般。
但当日光轻轻落在房顶,折射开来的时候,它就似从冬眠中醒来的优雅绅士,林可颂忍不住抬起头来欣赏它。
两名黑衣人摁响了别墅的大门,门开了之后,林可颂意外地见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梅尔先生!嗨!可爱的小面包,我们又见面了!梅尔和蔼地笑了笑,与那两名黑衣人握了握手,谢谢你们把她送来,剩下的交给我就好了。
温斯顿先生要我们确认,江先生会做她的导师,对吗?是的,你们放心。
当林可颂听见江先生一词的时候,心中不由得狐疑了起来。
难道她的导师是江千帆?不可能啊!他不是看不见吗?看不见怎么做厨师?而且还能成为米其林星级餐厅的主厨?这不可能!这也不科学!两名黑衣人点了点头就离开了。
梅尔微微弯下腰,向林可颂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林可颂抬起腿,走了进去。
别墅内部的宽敞与明亮让她有一种进入某个高级酒店的错觉。
明亮到没有一丝灰尘的大理石地板几乎可以映照出林可颂的脸。
毫无多余的装饰,就连所有的壁灯都是几何形状,整个空间体现出一种井然有序的严谨风格。
冰冷、淡泊、甚至不像是有人住在这里。
林可颂跟着梅尔走上螺旋式的阶梯。
墙壁上挂着一些现代画作,每一幅画都与阶梯丝毫不差地平行。
她的脑仁疼了起来。
这一切的风格都让她联想到那个曾经坐在她的单车架上,对所有食物都挑剔到病态地步的江千帆。
那个……梅尔先生,请问我要去见的是谁?梅尔将手指放在唇间,江先生喜欢安静。
江先生?到底哪个江先生?江千帆也许还有什么兄弟叔伯之类的,所以他们都是江先生!一定是这样的!梅尔看着林可颂不断变化表情的脸,抿起一抹笑。
他们走到了三楼的尽头,林可颂真的领略到了这间别墅真的很大,如果自己不是跟着梅尔,说不定会迷路!梅尔替他打开了一扇木质的门,门的那端是一个端坐于深色的沙发上面无表情的冷峻男子。
他的双手握在银色的盲杖上,修长的手指交握在一起。
这样一个简单的姿势,却流露出居高临下的气势。
当林可颂对上那双没有丝毫波澜的眼睛,整个世界仿佛疯狂地倒退。
一切感官都匍匐在他的身下。
梅尔,你带了谁来?冰冷的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回荡着。
林可颂的心顿时碎裂了一地……真的是江千帆!江先生,在中国的时候,有一个女孩曾经骑着单车带你去品尝小吃,你还记得吗?嗯。
一如既往单音节的回复。
如果江千帆就是那个所谓的厨艺大师,林可颂先不说她怀疑自己将直接止步比赛的前十名,就是和江千帆这么面对面的相处,对于她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折磨?就是那个女孩。
她进入了《最难吃食物烂番茄评比TOP1O》,将代替你出战‘大师秀’的比赛。
林可颂在心里呵呵,那个什么烂番茄评比,真的不用特别说明的……我对你说过,我不会参加那个比赛。
江千帆的姿态没有一丝动摇。
林可颂此时已经打算撤退了。
可是,我已经替您答应了《美食家》的主编温斯顿先生。
其他的星级餐厅主厨也都知道你要参加比赛,如果现在退出的话,他们也许会嘲笑你的,先生。
我不参加。
江千帆的回答仍旧笃定没有丝毫疑虑。
梅尔只好叹了口气说:好吧,我和温斯顿主编打一个电话,就说是我善做主张,你还是不同意参赛。
让他为小面包找另一位星级主厨做导师吧。
林可颂呼出一口气来,露出了庆幸的笑脸。
而坐在沙发上的江千帆的脸却愈发冰冷了起来。
梅尔正在与温斯顿沟通,说到要为林可颂换一个导师。
所以说现在参赛的三星级餐厅主厨里就剩下哈金斯了?梅尔故意看向江千帆,他昨天晚上才对他提起过,哈金斯虽然厨艺不错但是总忍不住对东方女孩出手,好吧,哈金斯就哈金斯……这时候,江千帆忽然撑着盲杖站了起来。
他明明是看不见的,林可颂却有一种对方正望着自己的错觉。
为什么你要呼气?我不愿教你,你感到很庆幸,对吗?林可颂傻了眼,他是怎么知道的?她明明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像根冰棍儿一样杵在这里啊!梅尔匆匆对电话那端的人说了声抱歉,表示还有事情要处理,一会儿再回电话。
先生,怎么了?江千帆走向了林可颂。
某种压迫感迎面而来,当他越来越靠近的时候,林可颂下意识脑袋向后仰去。
你觉得比起其他的主厨,我不足以让你得到《厨艺大师》的冠军?不……不是……你的眼睛都看不见,怎么可能在厨房里做东西?光是切切菜什么的,十个手指都不够你切,厨房里还不血流成河?就算不用切菜,那你看不见的话怎么知道食物熟了没有?你知道自己加了多少调料?说不定你做的东西比我的红汤还难吃呢!但是在大冰块的地盘上,这些话,她偏偏不能说!你在怀疑我的能力。
江千帆的脸倾向她。
他的眼睛很深,黯淡之中仿佛有什么在悄然燃烧着。
当额发随着他的身姿微微垂落的时候,一切都变得缓如抽丝。
林可颂盯着他微启的唇间。
☆、江千帆VS林可颂=林可颂被完败她知道自己不该去想那个地方,可是她还是忍不住。
我……没有怀疑你的能力……这句话,林可颂自己说着都觉得十分之不可信。
撒谎。
在他短暂的唇齿开合之间,她终于如愿以偿看见了那个令人隐约悱恻遐想连篇的地方。
她的心脏仿佛被什么无形而柔软的东西掠过,就在她拼命想要抓住那一刻的感觉时,一切都消失不见。
江千帆侧身绕过了林可颂。
他收起了盲杖,因为他对这个家中的一切了若指掌。
他的步伐游刃有余到让林可颂怀疑这家伙是真的看不见吗?梅尔朝林可颂使了一个眼色,示意她跟上去。
这是林可颂第一次见到这个令人瞠目结舌的厨房。
宽敞一尘不染的台面,刀架上摆着各种尺寸的刀具,蹭亮的各种专业炊具干净到仿佛根本没有被使用过。
明亮的地板,靠墙的冷藏壁柜中是各种各样的蔬果和肉类。
其中有许多,林可颂连名字都叫不出来!梅尔朝林可颂笑了笑:这里是江先生研究各种食谱的地方。
在这里诞生了六道菜品被作为米其林三星级餐厅的招牌菜登上了米其林红宝鉴。
林可颂眨了眨眼睛。
她虽然对这个行业不怎么了解,但是也知道米其林三星对于食客来说就是值得一辈子等待的美食。
一般的厨艺大师的作品能够有一两道被红宝鉴专门介绍已经很了不起,江千帆这么年轻就有六道?而且最最最不敢让人相信的,是他的眼睛明明看不见的啊!这时候的江千帆脱下了自己的外套,穿上了白色的主厨衣衫。
高领贴在他的颈间,宽肩窄腰的流畅线条被勾勒了出来。
他拧开了水龙头,冲洗着自己的手。
水流渗入他修长的手指之间,那是一种极为灵动的美感。
林可颂完全看傻了眼。
你被评为烂番茄TOP10的菜品是什么?他取过洁白的布巾,一边擦拭自己的手指一边问。
林可颂傻了,她该怎么回答对方?地狱红汤?她自己都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她只能勉为其难地回答:番茄炒蛋。
最家常也是最简单的菜。
梅尔却忍不住笑了:虽然我对中国的各种菜系不是那么了解……但是番茄炒蛋,好像是一种怎么做都不会被人形容成地狱红汤的家常菜色吧?林可颂呵呵笑了两声。
这还不都是宋意然的主意!当初捉弄那三名评审很开心,现在丢脸丢到家了!那就番茄炒蛋。
江千帆走向壁柜,他的手指一格一格地掠过,单手就取出了三只鸡蛋。
他走向果蔬的壁柜,轻轻触碰那些红色的番茄,拿起来在鼻间闻了闻,又取出了两个番茄。
他敲击鸡蛋的动作优雅而利落,鸡蛋与工作台的边沿相碰时,手腕与手臂折成极富有艺术感的角度。
甚至于打碎鸡蛋的声音都有一种悦耳的节奏。
江千帆切开番茄的动作很迅速,当他的手指从番茄上挪开的时候,它就像一朵花一样绽开,仿佛被江千帆的刀刃切过,并不是痛苦,而是一场重生。
林可颂在江千帆专注的眼中,似乎看见了另一个更为纯粹的世界。
鼻间弥漫起鸡蛋与番茄的酸甜清香交融在一起的气味。
思维被那气味所吸引,舌头与牙齿蠢蠢欲动。
她做一份番茄炒蛋也许要折腾半个小时,而江千帆只用了几分钟。
嫩黄色与红色在一起,是赏心悦目的融合。
咕嘟一声,林可颂咽下口水。
在一旁的梅尔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就是我与你的区别。
永远不会有人在我这里把这道菜叫做‘红汤’。
他的语气里没有丝毫鄙夷的意味,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地让人自惭形秽。
梅尔很绅士地为林可颂取来一只勺子,笑着说:很多人一辈子想要吃一次他做的菜,你的运气真的很好。
再好吃也只是番茄炒蛋而已。
林可颂是这么认为的。
她舀起一勺蛋与番茄,吹了吹,送进口里。
鸡蛋还是鸡蛋,番茄还是番茄嘛……不到一秒之后,林可颂的眼睛眨了眨。
鸡蛋外松里嫩,番茄的酸咸的汁液与鸡蛋的浓香交织在了一起。
番茄并没有熬至太烂,火候恰到好处。
林可颂下意识就要再舀一勺,梅尔在一旁笑着问:好吃吗?或者只是单纯的番茄炒蛋?……好吃。
当这一口咽下去,舌间仍旧留有那种咸酸浓郁却完全不腻口的味觉,它攀附上林可颂的神经,牵引着她抬起了勺子。
就只是好吃而已?没有其他的什么评语?梅尔有些失望地摇了摇头。
‘好吃’本来就是一种很直观的感觉。
哪里有那么多形容词或者评语啊!说着说着,林可颂已经两三勺送进嘴里了。
真的超好吃!好像舌头上所有的味蕾都被打开了似的,这是林可颂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番茄炒蛋!当林可颂将餐盘端起来,打算把盘底的汤汁都喝下去的时候,江千帆的手指扣在了盘子的边沿。
林可颂下意识抬起了脸。
你觉得我教不了你?还是觉得眼睛看不见的人就不能做厨师?他的声音从高处落下,每一个都按压着林可颂的心跳。
对不起,我因为你看不见所以对你产生了偏见。
你做得番茄炒蛋……我不懂得怎样用好听的词语去形容,但它是我从出生到现在吃过的番茄炒蛋里面最好吃的。
对于自己的判断错误,林可颂向来不是那种死鸭子嘴硬不肯承认的人。
事实就在那里,不会因为她承认或者不承认而改变。
江千帆的脸上仍旧没有丝毫表情。
林可颂歪了歪嘴,难道眼睛看不见他就感觉不到她发自内心地赞美?梅尔轻轻咳嗽了一声。
林可颂这才明白过来。
还有……以你的水平教我那是绰绰有余!刚才你做菜的样子流水行云赏心悦目,就是眼睛看得见的人也做不到像你这样,好像对厨房里的一切了若指掌!那么从今天起,你的导师就是我。
什么?林可颂傻了眼,她看向梅尔,梅尔只是笑着点了点头。
梅尔,距离‘大师秀’的开赛还有多少时间?还有三个月。
江千帆的脸侧了过来,那么请你做一盘番茄炒蛋,让我看看你的水平。
不要了吧!又做番茄炒蛋!我根本就没有水平!可是到如今,只能赶鸭子上架了。
梅尔替林可颂找了一条白围裙,她来到台面前,脑海中是江千帆流畅的身姿挥之不去。
她吸了一口气,番茄炒蛋而已!这一次保证吃不死人!跌宕的心绪平静下来。
林可颂选取了鸡蛋与番茄,锁定了所有她需要的配料,将江千帆方才所演示的一切重复着做了出来。
鸡蛋的蛋浆要打出细密的泡沫来,番茄的厚薄要适中,中间的叶蒂要切除。
江千帆的刀工太好,番茄的汁液完整地留在每一瓣中,台面上十分洁净。
而林可颂与之相比就显得惨不忍睹,就算江千帆不说,林可颂也觉得自己将番茄最为精华的部分流失在台上了。
翻炒,颠锅,入料,熬制,勾芡……尽管林可颂每一步都试图模仿之前的江千帆。
她的神经完全紧绷,精力无比集中于手中的每一个细节。
但每一步,都有一种画虎不成反类犬的滑稽感。
林可颂将自己的番茄炒蛋盛出来的时候,一番对比之下,让她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什么是大师杰作啊!江千帆作为一个米其林星级主厨,对食物的要求自然是十分之高的。
林可颂忽然可以理解为什么当时自己带他去吃的所有小吃,他只吃一口的原因了。
梅尔将勺子轻轻靠在盘子的边沿。
江千帆伸出手,首先确认了盘子的所在之后,低下头来,舀起了一勺,在鼻子前停留了不到一秒。
那个短暂的瞬间,如同美食电影的海报一般。
他微微张开了唇,他的舌尖触上勺子的那一刻,林可颂的心脏仿佛也被什么柔软的东西掠过。
她在心里祈祷着,他会将她的番茄炒蛋咽下去……千万不要吐掉!更不会用那一日海选评审的措辞来形容她入门级别的番茄炒蛋。
她是认真的,只因为她知道它会被送到他的面前。
林可颂发觉自己终于明白了那一日参赛者面对美食评审的心情。
忐忑、紧张,手心冒起了薄汗。
梅尔则用同情的目光看着林可颂,似乎在安慰她说:无论江千帆说什么你都不必放在心上。
但是林可颂知道,无论他说什么,自己都会印象深刻。
鸡蛋的咸度与番茄的酸度不在一个层次,味觉平衡失调。
番茄在锅里留的时间太久,导致口感稀软。
煎蛋时候的油热度不够,因此鸡蛋不够蓬松。
我个人不明白为什么温斯顿会评论它为‘地狱红汤’。
他的声音冷静而客观,仿佛定律一般有着让人深信不疑的力度。
正因为如此,林可颂更加不想听到他对她的失败像是对待其他人一样一言以蔽之。
你的番茄炒蛋并不好吃,但也并没有难吃到被称为地狱的地步。
一直低着头,感觉像是自行车负重骑了两万五千里的林可颂猛地抬起头来,难以置信地看着江千帆。
江千帆的并不难吃对于寻常人来说是多么高的赞美啊!☆、天才与魔鬼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哈,今天晚上单位组织员工考试,所以回家晚了。
大家可以登陆电脑页面到文案里关注胖瓜的微博,胖瓜一般在发文之后都会通知一声。
或者到文章目录的标题下面点击收藏此文,大家就可以在收藏夹里找到此文,如果文章下榜的话就不用辛苦搜索了。
本文日更。
梅尔,告诉她规则。
同样的事,我不希望对她说第二遍。
江千帆有条不紊地褪下主厨的衣衫,走出门的时候面向林可颂说:把厨房清理干净。
林可颂看了看台面,江千帆几乎什么痕迹都没留下,所有的蛋液、番茄汁都是因为她……他真的看不见吗?林可颂看向梅尔,对此深表怀疑。
他并不是完全看不见。
他能够感觉到光源以及人影的晃动。
怪不得……如果真的是全盲,说什么也不相信他看不见。
他现在……还是米其林星级主厨吗?当然是。
而且那些美食评论家对他现在的评价反而高过他年轻的时候。
大概是因为视力被削弱,于是味觉变得比从前更加敏锐。
也正因为如此,一道菜,一点点的瑕疵在他的舌尖将会被无限放大。
林可颂忽然间明白了为什么当时自己带着江千帆品尝了那么多在她心里二十年吃不腻的小吃,江千帆都不觉得好吃的原因。
可就算他并非全盲,但能够在某个领域到达这样的高度……他也是个怪物吧?梅尔看着林可颂的表情,笑了笑:林小姐,十八岁的江千帆也许可以被称为‘天才’。
但二十八岁的他能有现在的成就,靠的是‘魔鬼’一般的毅力。
梅尔一边带着林可颂熟悉这个如同城堡一般的别墅,一边告诉她关于江千帆的事情。
江千帆在十八岁成名,是美食界获得米其林三星的餐厅主厨中最年轻的一个,更不用说是几乎被法式菜肴与意大利菜称霸的欧美美食界。
他就像一道耀眼的流星划破人们的视野。
就在所有人都认为他将在这个领域大放异彩的时候,他的脑部却被诊断出肿瘤并且因为手术风险太大,医生不建议实施切除手术。
但是肿瘤却压迫了他的视觉神经,导致他几乎失去视力。
就在所有人惋惜他,接着淡忘他的时候,他就在那间厨房里日复一日地练习。
没有了视觉,他只能依靠触觉、嗅觉、听觉以及不断尝试失败之后的经验。
八年之后,当他再度出现在美食界的时候,他的菜品让所有人惊讶。
完美无缺的味觉体验,他成为让美食家们趋之若鹜的对象。
而现在,他是全球美食界的传奇人物,每一道新的菜式产生,都会让许多大厨们竞相模仿,但从来没有人能够做出与他一模一样的味道。
小面包,你有没有仔细地看过江先生的手?林可颂不好意思起来。
她虽然没有近距离看过江千帆的手,但是他的手指修长而优雅,更不用说烹饪的时候,就像一场魔术。
他的手指被切伤过无数次。
他的手腕上也有被烫伤的痕迹。
外人看到的只有他的成功与天赋,没有人看到他付出的代价。
所以小面包,他从来不需要别人的同情,但他值得每一个人的尊重。
这一刻,林可颂对江千帆那个大冰块是有一点肃然起敬的。
江先生从来不收学生,但既然你已经跟着他学习了,那么我必须给你讲明几点规则。
第一,没有得到江先生的允许,你不能碰他的身体。
我知道,他有洁癖。
第二,江先生如果没有开口要求,你不需要替他做任何事情。
包括扶他走路。
好吧,他的自尊心还是超强的……第三,江先生的听觉很敏锐并且喜欢安静,所以当你住在这里的时候,上网、听音乐等请自备耳机,请勿大声喧哗,包括你在打电话的时候。
淋浴请在晚上九点之前完成……等等!梅尔先生……你说得好像我要住在这里一样?林可颂睁大了眼睛。
这栋别墅确实很大,但是静悄悄的又干净到过分,这样的地方不合适她。
你不住在这里?这里离纽约市区有一段距离,江先生起得很早,他可能随时会想要教你什么东西,你确定自己赶得过来?……她真的一点都不想住在这里。
根本没有人气好不好!而且,他既然决定要教你,就会对待自己一样严格地对待你。
所以,他也不会让你把精力和时间花费在不必要的地方。
林可颂的感觉越来越不好了……第四,任何时候,只要你使用了厨房,就必须要收拾干净。
什么什么,三点还不够,竟然还有第四?收拾干净厨房……到底要有多干净?就像你第一眼见到它的时候那样。
林可颂傻了,那个台面都可以当镜子用,地面也干净到可以滑冰!你确定……我以为那个厨房是你们请了一堆人打扫干净的!一堆人?梅尔用你在开玩笑吧的眼神看着林可颂,那间厨房,从来都是江先生自己打扫清理的。
他在离开之前说交给你打扫,说明对你的信任。
……这种信任压力好大。
她平常连自己的房间都不怎么整理,如何搞定那么大的厨房?第五……等等,还有第五?林可颂的头皮开始发麻。
梅尔笑了笑,我保证这是最后一点。
好吧,你说。
梅尔的目光沉了下来:林小姐,也许你并不是一个烹饪爱好者,你的人生目标也不是成为一个主厨,但是相信我,跟在江先生的身边绝对会是你一生都不断回味的经历。
珍惜现在吧。
但愿如此……怎么看,江千帆也不像是好相处的家伙啊!我一定要住在这里吗?林可颂没有放弃最后的挣扎。
如果你想每天都疲于奔命的话,你也可以不住在这里。
梅尔的手指在空气里点了点,戳破了林可颂的美梦,想想这次比赛的奖金。
只要你不是蠢材,拿到前三名是没有问题的。
前三名?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第三名就有三万美金的奖励了!她的学费就有了!林可颂的眼睛里顿时充满希望。
住下就住下!能有什么大不了!那个……我想回去拿点行李,准备一下。
这应该可以吧?当然可以。
我会让司机送你回去,晚上八点,准时接你回来。
没问题吧?没问题!于是,林可颂坐上一辆黑色蹭亮叫不出名字的车,送回了叔叔的餐厅。
当她告诉叔叔自己将要暂时搬走,并且和自己的导师住在一起的时候,叔叔是很激动的。
这天晚上,林记餐厅竟然歇业了,叔叔林峰在餐饮界所有认识的朋友几乎都汇集到了这里。
他们竟然开了白酒庆祝。
他们都是普通华人餐厅的经营者或者后厨,轮流露了几手,从粤菜到川菜再到鲁菜,林可颂还是第一次看到大圆桌上八大菜系齐全了。
可颂!你可要好好学啊!要知道我们中国菜虽然世界闻名,但是这里,始终是洋鬼子的天下!除了江家顶起了我们华人在餐饮界的半边天,真的就再没有什么厉害的人物了!江家?难道是江千帆?林可颂不由得竖起耳朵听。
是啊!江先生是唯一一个能完败那些眼高于顶欧美大厨的大师!无论是中餐还是西餐,都能让苛刻的美食评论家一面倒地好评!最重要的是,江家一直致力于在海外发扬中国的饮食文化。
好比那条正在建设的美食街,就是江家投资的。
江先生还亲自回到中国,在各个地方品尝美食,要将最精品的小吃带去那条美食街。
就连纽约市的市长都很期待!林可颂有点惊讶,她没有想到江千帆在叔叔和他的朋友这里的口碑竟然这么好。
诶,等等,可颂……你的导师会不会就是江千帆?叔叔忽然发问。
林可颂顿住了。
她参加比赛之前就答应过,不会透露出自己的导师是谁。
好了!老林!你又不是没看《美食纽约》,哪里不知道比赛的规则?等到最后就知道可颂的导师是谁了!还好叔叔的朋友给林可颂解了围。
只是没多久,他们就一起来敬林可颂了,说的都是要林可颂珍惜这个他们期望却不可能得到的机会。
这一下除了叔叔林峰的期望,林可颂又背负了这么多叔叔伯伯的期望。
她感觉自己就像是即将踏上高考考场的学子,考场之外是无数期盼的目光。
一小杯白酒下肚,林可颂被辣得眼泪直冒,咳嗽咳得肺都要喷出来了。
所有人哈哈大笑,放弃了给林可颂灌白酒,开了几瓶啤酒。
林可颂以为自己是清醒的,但宛如坐上旋转木马一般,周围的一切都围绕着她移动起来。
晚上八点,江千帆的司机来接林可颂了。
林可颂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只是安静地笑着。
没有人知道她在看什么,在她的眼里,每个人被扭曲得就好像哈哈镜一样。
叔叔拍了拍她的肩膀,没有反应,又给她喝了半杯水,她还是安静地笑着。
这丫头是喝醉了吧?唉……就不该让她喝二锅头的!这又是白酒又是啤酒,八成把小丫头喝晕了啊!他们向司机恳请将林可颂留在这里再睡一晚,但是梅尔的一个电话就让大家改变了主意。
☆、你咬我啊!明天中午十二点整,议员和一位重要的支持者在我们的餐厅订了午餐,林小姐的导师将带她亲眼见识一下三星级餐厅美食的烹饪过程。
从食材准备到调味再到最后的装盘,每一步都精细无比。
只是在下无法保证,明天在出发的车上,林小姐的导师没有见到她的话,将会是怎样的反应?不说二话,这些叔叔伯伯们将林可颂抬上了车。
叔叔林峰的千叮万嘱听在林可颂的耳边,一片茫然。
车子开动了起来,叔叔林峰叫她随时打电话回来的叫喊声终于让她有了些许的清醒,当她扭头向后望去,叔叔的身影越来越远。
而当叔叔回到餐厅里见到自己的朋友时,其中一个指着红星二锅头的酒瓶说:老林,五十二度的白酒呢……咱们是不是过分了点?既然知道过分,当时干嘛要灌她?这不是高兴吗?纽约这座不夜城的灯火繁华如星,成片地掠过林可颂的脸庞。
而她发觉自己犹如飘荡在这片浩瀚的星海之中。
心里忽然空荡荡起来。
她取出自己的手机,只有一条来自宋意然的短信:我去旧金山了,收银的时候别收错钱啊!白痴……她现在不是收银员了!她就要跟着米其林大师学习烹饪了!林可颂的脑袋靠着车窗,点开宋意然的微博。
那是一张在某个夜店里与几个辣妹的合影。
他慵懒地笑着,放肆地享受着这座不夜城的纸醉金迷。
然后,她的眼睛酸了起来。
终于回到了江千帆的别墅,梅尔与一位略微发胖的穿着围裙的中年女人在门口等着他们。
梅尔看见林可颂摇晃着走下车,完全分不清楚方向的模样微微皱起了眉头。
妮娜,帮帮她。
她喝醉了,先生会不会生气?梅尔耸了耸肩膀:大概是有人为她送别吧,听说中国人总是在离别的时候喝很多酒。
喝醉也有喝醉的好处,至少睡着了就不会吵到江先生。
林可颂只知道妮娜扶着自己走上安静而冰冷的阶梯,身后跟着拎着行李的司机。
梅尔为林可颂打开了一扇门,妮娜将她放倒在床上。
没过多久,她的唇边就多了一杯薄荷水,清新的薄荷味道缠绕在她的唇齿之间,沿着她的喉咙流下去,整个人都舒爽了不少。
过了没多久,一切就安静了下来,梅尔离开时将门关上,轻轻道了声:晚安。
这张床很软,像是一个巨大的棉花糖。
小窗外的行车声以及谈笑声完全消失了,她来到纽约的这么长一段日子,第一次远离喧嚣享受到这种近乎绝对的宁静。
只是睡了没多久,林可颂就感觉到口渴。
她的杯子明明就放在床边,可现在就是怎么摸也摸不到。
她起身趴下了床,光着脚在地上踩了半天,终于踩中了自己的鞋子。
但是无论哪里,她都找不到自己的水杯。
她走出了这间房子,脑袋很重,压着她的眼睛几乎睁不开。
她扶着墙壁,不断地摸索着向前走,直到她看见地面上一道缝隙透露出些许光亮。
林可颂眯着眼睛笑了起来。
这里有人。
有人就能找到水喝!她在心底为自己的聪明才智欢呼呐喊!打开了门,这个房间大得可以……而林可颂用尽全力也只能将自己的视线聚焦在沙发前的茶几上。
那里放着一只玻璃杯,里面盛着半杯水,安静地折射出令人心动的光。
林可颂二话不说,抬起杯子,咕嘟咕嘟两三口咽下。
就在她的肺都被这杯水滋润到仿佛要飞起来的时候,冰冷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谁允许你进入这里的?那样独特的声音,缀着夜色,裹挟着某种难以言喻的典雅以及疏离。
林可颂站起身来,只看见一个身着白色衬衫的男子缓缓从露台走来。
浅银色的柔光倾泻在他的肩头,清冷而无欲。
当对方越走越近时,林可颂撑起了上半身,眯着眼睛用力地想要看清楚对方是谁。
梅尔没有向你说清楚这里的规则吗。
她歪了歪脑袋,这个人既熟悉又陌生。
他的眼睛很深,眉骨的线条很美,他的鼻尖有着高洁的气质,还有他的唇间。
林可颂用力地看着那里,心脏莫名被拨动,有什么不断掠过她的心脏。
你说什么……她想要看见他说话。
只要他说话,她就能看清楚那个让人心绪斐然的地方。
她的脑袋探出了沙发的边缘,伸长了自己的脖子。
同样的话,不要让我说第二遍。
你可不可以说话再长一点?林可颂又向沙发外面挪了挪,终于失去重心,就在她要用双手着地的时候,对方一把扣住她的肩膀,将她拽了起来。
他的手指太过用力,林可颂的肩骨疼痛了起来。
回去。
又是那么简短。
只是在他的唇线即将抿紧的瞬间,林可颂觉得心底深处涌起一股力量,驱使她一把拽住了对方的衣领,靠了上去。
对方侧开脸,林可颂的唇擦过他的耳际,温暖的触感转瞬即逝。
林可颂的下巴最后落在了对方的肩膀上。
他的身体微微一顿,声音低了一个音节。
你在干什么?仿佛要将空气都压缩一般。
……我想摸一下你的舌尖……林可颂嘿嘿笑了两声,伸出手指,刚刚触上对方的唇缝,就被打开了。
手背有点疼。
她不死心地又伸出了手,指尖刚刚勾起对方的上唇即将触上那个十分温暖的地方,对方利落地侧过脸去,再度挥开她的手。
林可颂,这是最后一次警告你。
警告我什么?林可颂还是闷闷地笑着,一双眼睛几乎弯成了月牙。
就要摸一下你的舌尖!不让摸……你咬我啊!她好像期待能够触碰一下那个地方已经很久很久了……总是在即将忘记的时候又被对方提醒……抓心挠肺一点都不痛快!就是要摸一下!林可颂的手指沿着对方的唇角,像是已经熟悉了对方避开的角度,明明他已经别开了脸,她的手指却天经地义地沿着他的唇缝滑了进去,趁着对方的齿关还未合上,点在了那片最柔软的地方。
她的指腹满意地停留在他的舌尖,微微动了动,那种柔软的湿润感完全和声音的主人说话时候的冷冰冰截然不同……啊呀!林可颂叫嚷起来,蓦地将自己的手收了回来。
因为对方毫不留情地咬了下来,那种揪心的疼痛感让林可颂弯下腰来摁着自己的手指。
好疼啊!一定出血了!出血了!不就是摸了你一下吗?做什么咬人啊……她的舌头很笨,总是说不清楚。
蓦地,林可颂只觉得有什么扣住了她的后脑,一股强大的力量迫使她不得不仰起头来。
就在她张开嘴说话的瞬间,对方终于确定了方向,骤然压了下来。
他的唇缝里原本温暖柔软的地方忽然间炙热了起来,毫无预兆地冲入了她的唇缝之间,横扫了她所有的一切。
林可颂用力拍打起对方的肩膀,那种完全要被对方压垮的恐惧感令她准备抬起膝盖给对方狠狠一击。
只是她还没有发力,他已经将她的那只手骤然拧到了身后,逼迫她更加靠近他。
这样的距离,别说抬起膝盖攻击了,她连气都快喘不上来!对方侧过了脸,力量成倍地挤压而来,这样的含吻仿佛要将她整个吞下去一般。
就在林可颂快要哭出来的时候,他骤然起身,失去支撑的她向后踉跄了两步栽倒在沙发上。
下一次再让自己喝醉,我会把你扔出去。
对方转身离去了,简直毫无留恋。
林可颂的嘴唇和舌尖都在发麻。
她才不要再在这里待着呢!她十分坚强地站起来,摇晃着走向门口,还没走两步,膝盖就撞在茶几上。
她还是走到了门边,只是打开门之后,她发觉无论左边还是右边,都是漆黑一片。
这里是哪里?她一定是在做梦!做梦的时候,是找不到回家的路的,只要继续睡下去,等待梦醒就好!林可颂自动自发地回到了那个沙发,躺了上去。
没过多久,整间房间忽然黯了下来。
林可颂抱着自己的胳膊,皱起了眉头。
好冷啊……她是不是把被子踢到床下去了?伸手摸啊摸……什么都没有摸到。
被子哪里去了?有什么东西落在了她的身上,柔软的,带着某种清爽宜人的气息。
思维一旦松弛,就开始了涣散。
林可颂心满意足地翻了个身。
嘿,醒醒!小面包赶紧醒醒!糟了!今天是不是还要收银?林可颂猛地坐起身来,额头差一点撞上对方的鼻尖。
……梅尔先生?林可颂呆然地看着对方,再环顾四周,发觉这里所有的一切都不是自己所熟悉的。
洁白的墙面没有一丝瑕疵,脚下的大理石地板犹如镜面。
再往前走几步,则是花饰优雅的苏格兰地毯,即便只用眼睛看也知道它的做工精致价值不菲。
在这个偌大房间的中央,摆着一张大床。
床上的被单也是白色的。
床头摆放着两个深色床头柜,柜子上则摆放着两个对称的现代艺术品。
这间房间空旷的可以,几乎没有什么多余的装饰。
甚至于不像是有人住。
这里是哪里?林可颂的脑仁还微微有点疼,但是昨晚吃进肚子里的东西已经完全被消化掉了,实在饿得厉害。
☆、与江千帆的第一顿早餐梅尔微微一笑:昨天我派了人去接你,那个时候你已经喝醉了。
昨晚我最后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在我为你安排的房间里睡下了。
林可颂捶了捶脑袋,她还隐隐记得叔叔和他的朋友们一起来为她送行。
他们给她喝的那一小杯白酒实在太有后劲,一开始她只是觉得又呛又辣,几杯啤酒下肚之后,大脑就彻底当机了……这里是江先生的房间。
我很好奇你是怎么进来的?江……江先生的房间!林可颂差点没从沙发上摔下来。
她说这间房间怎么一点人情味都没有!除了接近病态的白色,以及其他深沉实在让人无法心情愉悦的深色调之外,林可颂感觉自己身处另一个世界。
我忘记对你说了,江先生的房间,除了妮娜和我,其他人是不允许进入的。
这时候,林可颂才发觉一位深色皮肤略发胖的中年女人身着白色的围裙就站在沙发边。
她的脸上和江千帆一样,没有表情。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没关系。
江先生允许任何人犯错。
不过犯同一个错误的机会只有一次。
梅尔笑了笑,听起来他的江先生真的心胸广阔。
问题是,林可颂根本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她只是记得自己好像一直在漆黑一片的地方游荡,就像一场找不到出口的梦。
难道自己是梦游来到江千帆的房间的?天啊……实在太丢脸了。
她掀开身上的毯子,对梅尔说了声谢谢之后,发觉自己的脖子酸疼的厉害。
不用谢。
毯子并不是我和妮娜为你盖上的。
林可颂的肩膀一顿……如果不是梅尔与妮娜,难道是她自己晕乎乎的时候抢了江千帆的毯子来盖?哦……天啊!林可颂第一次发觉原来自己可以这么厚脸皮!梅尔看了看腕表,好心提醒说:林小姐,现在是早晨五点,你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完成穿衣、洗漱、用餐等一系列事宜。
五点半?林可颂望向露台的方向,这才发觉天只是蒙蒙亮而已。
今天你要跟随先生前往江氏旗下的一家餐厅Polar Lights为议员托马斯准备午餐。
这应该是你第一次进入高级餐厅的后厨吧。
你将有幸见识到江先生一道早期一道被米其林红宝鉴提起过的三星级餐厅招牌名菜鹅肝鹌鹑。
林可颂眨了眨眼睛,竟然这么快就要让她进入高级餐厅的后厨?不是应该先从什么刀工、食材选择之类的基本功做起吗?这简直就是乘坐火箭的速度啊!还剩下二十七分钟了。
你确定还要在发呆中浪费时间吗?林可颂二话不说,飞奔到了门口,打开门之后看了看两边都一模一样的走廊,只好再度回头看向梅尔求助。
你左手的第六个房间再右转之后的第二个房间!什么左转右转的!房子建这么大做什么?根本没有利用率!林可颂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的房间,从行李箱里迅速翻出自己的洗漱用品,在三分钟内完成了洗漱,两分钟内穿戴整齐,简直比大学军训还要神速。
妮娜将她带到了楼下的餐厅,这时候江千帆已经端坐于餐厅前,微微颔首,将白瓷碗中的青菜粥舀起,送入口中。
林可颂有些紧张地坐下,餐桌上摆着的早餐品种很丰富,但是量很少,所有的东西都用白瓷的餐具盛着。
就连勺子与瓷碗的边缘轻碰时发出的脆响,仿佛有人在心坎上敲了一下。
两颗看起来水晶般透明的虾饺,一小碟色泽光润的菠菜,两只小巧地炸到金黄色泛着香气的小春卷,以及藕丁与红椒的碎末炒出来的小菜。
林可颂抬起头来,江千帆的神色是静谧而淡泊的。
晨光轻触上他的侧脸,竟然产生一种神圣的禁欲感。
梅尔朝林可颂微微一笑,伸出两根手指,示意她只剩下二十分钟用餐了。
这么丰盛的早餐只有二十分钟品尝,实在太可惜了!她可不想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吃完了都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只是为什么……江千帆的面前只有一碗粥?还是说他下来的比较早,所以已经吃完了?林可颂知道她现在是江千帆的学生了,至少是临时的学生。
老师没发话,她这个徒弟最好不要开口问任何问题。
梅尔取出平板电脑,用平缓而专业的声音为江千帆读诵这一天值得关注的新闻,自然也包括餐饮业的一些业内消息。
其中大部分的,林可颂都听不懂。
她只需要专心致志地吃早饭就好了。
先舀一口粥,米已经被熬煮出了独特的米香,配上青菜,一点点淡淡的咸味,顿时觉得全身上下都舒服极了。
再咬上一口水晶虾饺,面皮薄却富有弹性,虾肉撞上牙齿的感觉实在太美妙了,虾肉的鲜美与青豆的搭配恰到好处,咸鲜味与青豆的淡甜味交织在一起,爽而不腻。
小春卷的外皮也是松脆轻薄,牙齿咬下去时,外皮裂在口腔里,滑嫩的菌菇溜到了她的嘴里,以及微微的辣味就像某种惊心,在舌间蔓延开来。
林可颂在心里猜想,这些早餐应该不是江千帆做的吧……再看看妮娜,林可颂基本上就明白了。
就连妮娜也有如此精湛的厨艺,自己跟在江千帆的身边一定会有许多不一样的体会!由始至终,江千帆都没有对林可颂说一句话,甚至于都没有抬头看向她的方向。
虽然他的视力无法辨别出别人的身份,但至少他是知道林可颂就坐在他的对面的。
大概……他是不大高兴自己昨天擅自进入了他的房间吧。
而且,他本来就是个冷淡的人。
对面的江千帆放下了勺子,梅尔为他递上布巾,他将布巾折起,轻轻放在唇上按了按。
这一切都显得知性有礼,林可颂觉得自己就像在欣赏电影画面。
走吧。
江千帆起身,离开了餐桌。
林可颂看向梅尔,不是说好了还有二十分钟吗?梅尔遗憾地摇了摇头,示意林可颂赶紧跟上去。
可是她还剩下这么多东西没有吃掉啊!浪费食物说不定以后会被食物报复的!林可颂三两口将粥倒进嘴里,嘎吱嘎吱啃掉了剩下的春卷,一口将虾饺塞下去。
这一切都发生在三秒钟之内,站在一旁的梅尔都看呆了。
林可颂跟在江千帆的身后。
看着对方挺拔的背影,林可颂有一种奇妙的感觉,那就是江千帆在疏远她。
虽然他对任何人都是冷冷的,但如果真的不想见到她,也不想她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他的身后,那么他又为什么要说愿意做她的导师呢?男人的心思你别猜。
一个长相俊美事业有成眼睛还看不见的男人的心思,就更不要猜了。
司机已经站在车门边等待着江千帆了。
当他坐进去之后,林可颂感到很犹豫。
她应该坐去哪里呢?是江千帆的身边,还是副驾驶的位置?梅尔的到来很好地解答了林可颂的疑问。
因为他坐上了副驾驶的位置,也就是说,林可颂只能与江千帆坐在一起了。
在这样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林可颂再度若有若无地闻到了那个有点熟悉却又更多的是陌生的男性气息。
她知道,那是江千帆的味道。
之前带着他去吃爆肚的时候,弯下腰来擦拭桌面的时候,她就闻到了。
很淡很淡,只有自己将所有杂味都剥离开,才能感受到那么细微的一点点。
可就是那么一点点,好似某种力量,牵引着林可颂的嗅觉,不断地追根究底,寻找最为纯粹的根源。
车子驶出了这片社区,逐渐驶向市区。
他们的目的地在曼哈顿,从这里开过去,至少要一个半小时。
车子里一片安静,没有任何的声音。
梅尔不说话,司机也沉默,就连广播都是关闭的状态。
这对于他们来说也许很正常,但对于林可颂来说却十分尴尬。
她只能扭头望向窗外,看着一成不变的风景。
直到驶入市区,车窗外的声音变得丰富起来,林可颂莫名其妙的尴尬终于远去,她不用再那样被迫地感受身旁男子的沉默与冷淡了。
当车子即将驶向某个路口,两名穿着制服的警察追着一个戴着帽子的年轻人,年轻人不顾一切冲向马路,正好转弯的车子不得不更大角度地转过方向盘并且踩下刹车。
林可颂的脖子有种被拧断的感觉,她整个人朝着一旁倒下,脸直接砸向江千帆的肩膀。
江千帆抬起一只手,正好挡在了林可颂的侧脸上。
车子停了下来,梅尔呼出一口气:现在的年轻人真是疯了!急着要去见上帝吗?林可颂的侧脸还能感受到江千帆掌心的温度。
他的神情没有一点变化,对于刚才的一切都不为所动。
林可颂以为他会很快就把手收回,但就像时间静止一般,他的手掌仍旧托着她的脸。
☆、Polar Lights甚至于掌心的温度如同错觉一般正在升高,变得微烫起来。
梅尔,下一次吃完早餐记得叫她把脸擦干净。
江千帆开口了,凉凉的声音,平稳的语速。
林可颂摸了一把自己的脸,额……小春卷的残渣还在脸上。
梅尔扯起了唇角,将纸巾递送了过来。
江千帆擦拭手掌的动作在林可颂看来十分扎眼。
这就有点像是自己深情款款地看着男神,结果男神说我在你眼睛里看见了眼屎一样。
林可颂下意识瞥过江千帆的手,脑海中响起梅尔说过的话,她在他修长的手指之间看到了许多细密的伤口。
它们的颜色很浅,应该是被十分锐利的刀刃划过。
甚至于他的虎口以及手背上都有这样的痕迹。
他左手的手腕上戴着一块做工精致的男士腕表,但是在腕表的边缘,隐隐可以看见被烫伤的圆形疤痕。
梅尔说过,江千帆将自己关在厨房里整整练习了八年。
这就是他的代价。
其他的星级餐厅主厨在磨练技巧的过程中也许也曾经被刀刃划伤,被油溅伤。
但他们一生因为追求厨艺而体会到的痛苦,也未必会江千帆一天所感受到的那么深刻。
林可颂在心里呼出一口气。
她确实对江千帆没有感到任何的同情。
因为同情是针对比自己还要弱小的人。
而江千帆无论是实力还是内心,都明显比一般人要强大得多。
车子再度开动起来,驶向他们的目的地。
曼哈顿的高级餐厅有许多。
一直以来,林可颂对于高级西餐厅的印象就像是国内的浪花饭店一样,排场一流,装修大气。
但来到这里之后,她才发觉,气氛与情调更加重要,以及一对一的贵宾式服务。
Polar Lights并没有十分嚣张的门面,和其他普通的西餐厅差不多。
只是走进去之后,才感到别有洞天。
怀旧质感的楼面,随性优雅的丝绒,墙壁上还挂着一些意境优美的摄影作品,以及用酱料的空罐子和牛奶瓶搭出来的各种奇特造型都让林可颂感到新鲜。
她跟着江千帆进入了后厨,走过狭窄的通道。
不少人都低下头来向江千帆行礼致敬。
Good morning, chief!这样的声音此起彼伏。
从他们的表情和声音,林可颂可以感觉到一种接近崇拜的尊重。
江千帆没有开口,他只是循着声音望向每一个人的方向,微微地点头。
这里距离正式营业明明还有几个小时,但所有人都在紧张地忙碌着。
梅尔回过身来对林可颂说:一家好的餐厅,所有美味菜肴的起点就在于准备。
对食材的准备,对烹饪工具的准备甚至于将自己投入那种状态中,每一个环节都很重要。
林可颂点了点头。
当江千帆走过他们,每一个人都低下头来专注于手中的工作。
有的在揉面,有的正在调制酱料,有的在擦拭台面。
仿佛他们正在做的不仅仅是食物这么简单。
当另一扇门打开的时候,林可颂惊呆了。
这是一间和江千帆的别墅里几乎一模一样的厨房!一位身着白色厨师衣衫的中年男子就在台面前静候着江千帆。
我在此期待多时了,主厨!他伸出了手,而江千帆则毫不犹豫地与他握手。
今天也要劳烦你了,主厨布罗迪。
与你合作,是我的荣幸。
布罗迪的目光越过江千帆的肩膀,落在林可颂的身上,这位……是要加入我们这个团队的新人吗?林可颂刚要摇手表示对方误会了,江千帆已然开口:她还没有那个资格。
好吧……又是一刀。
梅尔覆在林可颂的耳边小声解释说:这位就是Polar Lights的行政主厨布罗迪。
他的作品中,白兰地香煎鲈鱼在两年前作为二星级餐厅的招牌菜被米其林红宝鉴所介绍,而他的松露鹅肝炒鹌鹑蛋也是去年Polar Lights被评为三星级餐厅时候的招牌菜。
他是江先生最为信任和欣赏的主厨。
这么优秀的人才都在为江千帆打工,江千帆的水平得到什么样的地步才能令这布罗迪折服?江千帆脱下了自己的西装外套,和布罗迪一样穿上主厨的白衫。
他拢了拢头发,戴上了主厨的白色帽子。
高洁的额头和令人视线下意识描摹的眉骨更加清晰,原本黯淡的眼眸似乎也点亮了星光,要将整个空间都燃烧起来一般。
林可颂和梅尔只能在一旁观看,不能说话,不能做任何打扰他们工作的事情。
托马斯议员餐单所需要的食材都准备好了吗?江千帆来到水龙头前,十分仔细地冲洗着自己的手。
准备好了。
你可以来挑选一下最终所选的食材。
布罗迪取出一个托盘,托盘里放着几只鹌鹑,放在台面上。
江千帆伸出手,抚过每一只鹌鹑,确定它们的大小,以手指感受它们的肉质以及脂肪,最后他选择了两只出来。
接着是鹅肝、芦笋、各种配菜等等。
江千帆无一不细细挑选,他的标准十分之严格,处理这些食材时候细微的瑕疵都会被他敏锐地发现。
整个流程有条不紊,江千帆与布罗迪之间的默契几乎不需要用语言来沟通。
当鹌鹑已经送入早就制好的高汤中小火炖煮的时候,江千帆同时开始了前菜的烹调。
林可颂只看见江千帆十分熟练地处理茭白。
布罗迪在汤锅前熬煮猪皮。
她歪着脑袋,完全不知道他们在制作的是什么。
接着是豌豆、胡萝卜、芹菜和鸡蛋都被切好了放在一边。
林可颂关注着江千帆的动作。
他在每次动刀之前,都会用手指抚摸台面上的食材,确定它的长度、大小以及质地等等,对待每一种食材,落刀的角度都有着轻微的差别。
刀刃切过食材之后与台面相触的脆响有着独特的悦耳节奏。
尽管林可颂完全不知道发生的是什么,她却能深刻地感受到在这里的每一刻都凝聚了那八年部分昼夜的练习与钻研。
这时候,江千帆取过一把豌豆,用刀背将它们碾碎,用刀面将它们盛入盘中,然后取来一只小勺,只舀起了一点点,送入唇间抿了抿,布罗迪。
布罗迪转过身来,什么话也不说,取过豌豆泥,递过来一小勺熬煮的猪皮汤。
江千帆含住了勺子,汤在他的唇齿间停留了不到一秒之后,他点了点头,很好。
布罗迪微微一笑,将豌豆泥倒入了熬煮猪皮的汤中。
一切都是松散的,看不出任何的规律。
但一切又像是既定的轨迹,江千帆所做的每一步都不偏不倚地走在那条轨迹之上。
林可颂觉得很神奇,她在厨房中站了整整四个小时,竟然没有感到丝毫的疲惫。
直到梅尔接到一个电话之后告诉他们,议员托马斯已经和他的朋友到达了,江千帆开始烹制鹅肝。
无论是划开黄油的动作,还是将鹅肝送入煎锅的平稳,这一切都让人无法相信他的视力有问题。
首先呈送的是白菜薄荷汤。
白菜叶被完全从汤中捞取出来,只留下几片薄荷的嫩叶漂在透明的汤面上。
汤并没有被立即盛起,江千帆用一次性小勺舀起一些尝了尝,点头之后,布罗迪才将它们盛入特制的碗中。
这就像是宁静的湖泊倒映出树影,明明如此简单,在视觉上却又让人觉得优雅。
林可颂下意识咽下口水。
白菜是十分平凡的蔬菜,在她心里远不如芦笋什么的听起来高雅,但是却被端上了高级餐厅的餐桌,甚至于用来招待议员。
她真的很想知道这会是什么样的味道。
此时的江千帆并没有停止忙碌。
布罗迪从冰箱中取出某种像是果冻一样的东西,送到了江千帆的面前。
他用小刀切下一小块,再度送入口中。
当他含住那一小块透明胶冻时,微微低着头,眼睫垂落,林可颂不由得侧过脸,想要看清楚他的表情。
然后他倾下身,伸长了手臂,取来了一个模具,那一刻他的背脊与脖颈延伸出性感而富有张力的线条,令人忍不住心跳加速。
布罗迪将一份切成丁的配料放在了他的左手边。
江千帆将它们烹炒成香味四溢的酱料,淋在了冻膜上面。
而布罗迪转过身来,做最后的装盘。
整道菜散发出一种极有质感的光泽。
梅尔微微靠向看呆了的林可颂,小声解释说:这就是前菜,豌豆虾冻。
前菜在西餐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和中餐中的开胃菜既有相似又有不同之处。
前菜要帮助客人打开食欲,并且与之后的主菜衔接起来,产生连贯的味觉体验。
林可颂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而江千帆并没有停下来。
布罗迪也将鹌鹑从炖锅中取了出来。
鹅肝被煎制的嗤嗤声莫名地动听起来。
并没有什么花哨的大料,江千帆加入的调料也是最常见的。
外皮泛起赏心悦目的浅黄色之后,江千帆将它塞入了鹌鹑的腹部,然后将鹌鹑在煎锅中轻微的翻滚之后,布罗迪将它们送入了烤箱。
空气中那种让人饥肠辘辘的香味已经让林可颂快要站不住了。